一个小姑娘5岁多的时候,她妈妈跟她商量说:妈妈给你认(拜)一个干妈好不好?
小姑娘立即表示反对。问她为什么,回答是:当你们老了以后,我就要养4个人了。
这孩子人小鬼大,说的倒是实情。不过,即使她不肯再认(拜)一个干妈,结婚以后也还是要养4个老人,如果双方父母的爹妈都健在的话,直接间接要赡养的老人就更多了。
转眼间,小姑娘大学毕业了。很快就面临一个问题:买房要不要用父母的钱?
对现在的大多数独生子女一代来说,这根本不成其为一个问题。答案是:当然要。
前几天,有位朋友想邀请我去跟别人PK,并指定我做反方:年轻人买房不应该用父母的钱,也就是说,不要做“啃老族”。我说为什么非得要我做反方呢?朋
...距离5月29日国务院37号文件(“国十五条”)两个半月了,建设部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也出台1月有余,可是,北京市的实施细则却总是从传闻的公布日期一推再推。转眼就到秋天了。9、10月据说是商品房销售的黄金季节。耽误了这个传统旺季不要紧,更重要的是它会将后面的观望期继续拉长,令市场各方主体备感煎熬。
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却是:虽然实施细则还没制定,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却已宣布将向市场推出大量土地。其中,既包括限价商品房,也包括其他商品房。商品房用地将推出17块土地,限价商品房用地则有12块。
在建设限价房方面,北京市在全国行动最快,数量最多。早在今年5月末,北京市建委就已宣布将推出6块中低价位、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用地,总土地面积约126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7月底,又在原有6块限价地的基础上,将新增6块、154公顷限价地,规划建筑面积达72万平方
...8月11日,当站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近百名业主欢呼雀跃时,我却有一种悲凉感。
北京美丽园的业主们赢了,赢得如此艰难。
业主们没想到,部分法律专家也惊讶的是,这么一个并非复杂的民事纠纷案,去年12月终审判决业主胜诉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居然在今年5月作出了再审裁定。据说是因为法院收到了三份特殊的“材料”。
一份是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2005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美丽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咨询报告》,测算出美丽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411元,其中,仅电梯运行费一项就达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
另一个是北京物业管理协会递交的《行业专家对北京市海淀区美丽园物业管理纠纷案给物业管理行业造成严重影响的意见及情况反映》称:“该案的判决可能
...任志强又挨批了。这一次是因为他公开宣扬“开发商的权利”。
7月26日,在一次业内论坛上,不在公开场合发言已有很久的老任说,“开发商不是傻瓜,如果房价会下降,那就不盖了,为什么要盖这么多卖不出去的房子?如果真是小户型达到一定比例,市场不好了,发展商就不会去投资了。”
这段话被媒体缩略为:“任志强声称开发商有权不盖房”。更有媒体上升为“任志强威胁不盖房”云云。
和往常一样,老任先是被网上如潮的骂声淹没,继而是雪片般的檄文飞来。最新的消息是,老任的言论引起了建设部主要领导的严重关注,他为此专门写了封致歉信给建设部领导,表示华远地产将身体力行小户型,并辩称自己的言论是被媒体误解。
任志强挨批挨骂已非一两次了。
老任另一个传播最广、招骂最多的“谬论”,是2005年2月在某论坛说的话:“我坚持一个观点,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房子,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大的生产量。在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是先满足最富的人。我是一个商人”。
平心静气地、客观地、从纯粹市场的角度说,任志强的话是有他的道理的。彼得·德鲁克在写于50年
...任志强又挨批了。这一次是因为他公开宣扬“开发商的权利”。
7月26日,在一次业内论坛上,不在公开场合发言已有很久的老任说,“开发商不是傻瓜,如果房价会下降,那就不盖了,为什么要盖这么多卖不出去的房子?如果真是小户型达到一定比例,市场不好了,发展商就不会去投资了。”这段话被媒体缩略为:“任志强声称开发商有权不盖房”。更有媒体上升为“任志强威胁不盖房”云云。
和往常一样,老任先是被网上如潮的骂声淹没,继而是雪片般的檄文飞来。最新的消息是,老任的言论引起了建设部主要领导的严重关注,他为此专门写了封致歉信给建设部领导,表示华远地产将身体力行小户型,并辩称自己的言论是被媒体误解。
任志强挨批挨骂已非一两次了。
老任另一个传播最广、招骂最多的“谬论”,是2005年2月
...一位朋友前不久告诉我,有位餐馆老板想现款购买他们公司的豪宅,大约300多万元的三居室。这位企业主已经买了10多套房子。
这位老板是投资性买房。可是,最近北京豪宅的房租已经大幅下降,有的月租已滑落到四、五千元。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其租金年回报率将跌至3%以下。好在近几年北京房价年均涨幅不低,否则其实际投资回报率就可能是负数了。但这位老板还是想买房。
另一位小企业主从河北某市驱车赶至北京,花300多万现款买了一套,说是准备给儿子考上大学以后住。其子正在读高中。他说:挣的钱除了买房还能干什么呢?
我孩子有位同学,家里已有三套房,其中两套都是复式房,一套是北京西山的别墅。奶奶说:别墅太大了,夜里睡不着,还是自己那套老房子舒服。前些时候,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她那在中关村开公司的儿子又在学校附近买了套精装修的大房子。那两套复式房都空着呢,不会出租。
...多年以后,拿着计算器正在数钱的地产商,看到远处的几个身影,会不会张惶地喊一声“土地督察来了”,拔腿便跑?
这是多么似曾相似的情形:就像没有合法证照的小商贩看到城管队员一样?
请原谅我这种瘪脚的比喻。城管队员怎能与土地督察类比?
这是一件重大而严肃的工作: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从设置上看,土地督察行政架构和人事编制相当于一个部级单位,行政编制达360名。其编制人数远多于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根据国务院1998年批准的“三定方案”,建设部的正式编制为275名,国土资源部的正式编制为300名。
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
...“坚决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坚决遏制部分城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这是国务院7月26日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措辞。
听到语气强硬的“两个坚决”,相信有些地产商听了会不寒而栗,虽然这是在7月,一年中最热的季节。
但更让地产商颤抖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个通知。7月26日公布的这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语气倒是不怎么强硬,而是很冷静、很清晰,表述的意思一点也不含糊:个人转让商品房,在减除有关税费外,必须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再强调一句: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不再是自行申报,而是强行征收了。
这个政策,虽然严格意义上不算是新规,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巨大影响现在还只能是想像。在强大的宏观调
...2006世界杯结束了,“国十六条”的解释性文件终于要出来了。据说国家有关部门的解释性文件(“国十六”配套文件)已会签完毕,即日公布。北京市的细则也可能会在这个周末与市民见面。正式出台时间以政府部门的文件为准:)。
我有个建议,各地城市若要出台细则,最好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解释性文件发布之后。在行政性宏观调控的季度,当然要讲政治,但如果动作过快,非要抢个沙发什么的,也可能会不其然地给有关部门出一点难题。在细则这个问题上,我个人觉得杭州市比较聪明:杭州不会出台细则,按中央文件办就是了。再说了,“国十六条”好像并未要求各地都出台细则吧?
如你所知,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弥漫着浓郁的观望情绪。但即使国家有关部门的解释性文件发布了,重点调控城市如北京的细则出台了,这也并不意味着市场观望的结束。有可能,这只是另一种观望的开始。
...制定国十五条实施细则,深圳带了一个头。现在还很难评估深圳的示范效应,究竟影响有多大。
如果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紧随其后出台的实施细则也跟深圳一样,那么,地产商们面临的调控就是1994年以来最严厉的了------一些已经拿了土地但未正式开工,或一期已开发但二期未拿到施工许可证的地产商,因此而放声大哭或向隅而泣,我并不感到意外。
某种程度上,深圳的实施细则给有关部门也出了一个难题。譬如,我们曾经听到过这样的解释:国十五条的“ 90平方米、70%”是指一个地区的总量调控,而不是指每一个项目。我曾经在博客中说,按照这个解释,地产商是可以放心的。但是,深圳的实施细则中,90平方米、70%却分明是直接对每一个项目的要求!
...
深圳市作为2005年以来在严厉的宏观调控背景下房价涨幅最快的城市之一,落实中央政府的调控也毫不含糊。它第一个出台了实施国十五条调控的细则。
不过,没有新意。10条实施细则几乎是变着句法把国十五条重抄了一遍。
我注意到它的一段话: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该要求的,均应进行套型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住房结构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今后新出让的住宅项目,达不到70%以上标准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我曾经以为,“国十五条”出来后,地产大佬们会有激烈的抗议。譬如,2003年央行出台“121”文件后,地产商们强烈反弹,以至于该文件细则最终未能顺利出台。
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地产大佬们,这些地产行业的意见领袖,同时也是中国声音最大的人群之一,这一次,他们选择了沉默。
也不对,他们并非完全沉默。譬如,中城联盟轮值主席代表他的组织发表了意见,王石也非正式地、策略地发表了看法,中城联盟诸地产巨头甚至发表了上海宣言。如你所知,他们的意见、看法、宣言,主要意思几乎差不多:支持“国六条”、“国十五条”,强调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
我想,对于普通人来说,听地产商讲社会责任,有一种反讽的意味。不管包括任志强在
...在房价问题上,九部委调控细则的核心是“三限制”,关键数字是“90平方米”和“70%”。
亦即,“套型建筑面积 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对包括我在内的非建筑设计专业人士来说,“套型建筑面积”是一个“新词”,很多从业多年的地产商也不清楚这个词的含义。因此,“套型建筑面积”的定义就显得至关重要。
据说,上周,建设部召集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北京市建委召集知名地产商,对九部委文件及即将出台的解释文件进行了座谈。北京市的地产商对“套型建筑面积”的定义争议颇大。
今天有个朋友发了条短信给我,有关“套型建筑面积”的定义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中查到。
赶紧去查。《住宅设计规范》于
...房价高涨,舆论汹汹,调控还是不调控,这是个难题。
闲来无事,就想替“肉食者”分析一下新的调控措施及其可能性。
如果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价的调控力度,预测方案如下:
2005年,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办转发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为标志,国家对住房价格实施了宏观调控,以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至年底,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如果说,2005年主要以调控房价为主,那么,2006年则是一种双向调控:同时调控房地产投资和房价。
今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是2004年、2005年宏观调控政策的延续。可以说,今年的调控是对过去两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思路的一种综合。值得注意的是,调控政策的重点是否会有所变化。
公平地说,北京市有关部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是付出了巨大努力的。但是,房价并不是一个可以指令计划、行政命令迅速管制住的对象,在房价疯涨面前,我们看到了有关部门尽了全力以后的无奈。
可是,我们同样无法用道德良心来要求追求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商人。
虽然房地产宏观调控是一种双向调控,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悲观。现有迹像表明,目前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是以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为主,出台新的调控政策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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