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没有一点缺点,茅于轼指责经济适用房,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直到今天,很多地方的很多人,还从来没有见识过,真正的经适房长成什么样子;而公交车大家应该都乘坐过,借公交车说经适房,也许能把问题整明白。
城市道路上,有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等一系列交通工具。如果城里都是私家车,看上去很富裕很壮观;不行,中国人口密集,城里道路资源有限,人人都开私家车,私家车跑得肯定比自行车还慢,还会衍生出空气污染和热岛效应等一系列的问题。商品房就相当于私家车,产权明晰,归个人所有;但城里空间资源同样有限,不可能都是商品房。
城里,也应该有廉租房、经适房和商品房等一系列居住用房。廉租房是不是就相当于公交车了?不完全相同,廉租房只相当于近似免费乘公交车,在一些市民福利比较好的城市里,老人、学生、“低保”等人
茅于轼再次把矛头对准经济适用房,他说,“经济适用房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我反对”。经济学家学问高深,凡人理解很困难,只能采取打比方的办法,用“公交车”代替“经适房”,试着学习和领会。比如上面那句名人名言,就变成“公共汽车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我反对”。
说到没有效益,最新茅氏牛语是这样的:“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一个商品要尽其用,怎么能够尽其用?提高它的价值,一套房子能够卖100万,你就不要卖80万,有人出100万,你就应该卖100万,现在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有人出100万我只卖80万,房子的价值没有提高,所以它是没有效率的,往往是要赔钱的。”
如法炮制:“公共汽车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一个商品要尽其用,怎么能够尽其用?提高它的价值,一次打出租车起步价能够卖10元,你就不要卖8元,有人出10元,你就应该卖10元,现在的公共汽车不是,有人出10元我只卖1元,车子的
楼市还是那个楼市,楼价有涨有跌,现在楼价才刚刚开始跌,就触痛了被称为“铁三角”某些“官学商”的神经。
最近某个地方政府,明文要求供职的官员推销房子。“全员营销”是写入教科书的一种经营方式,而这个地方独创了“官员营销”,绝对史无前例。别以为那个地方创业环境特别好,不信你去投资一家啤酒厂试试,官员们肯定不会帮你一箱一箱推销啤酒的,他们只帮房产商。
最近某个大学教授,得出了未婚同居和包二奶刺激住房需求的结论,真不懂,一般认为是清苦做学问的人,身边怎么尽是这种事例。就算他说对了,住房需求很大,那么,就按照这些人一贯说法,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那么,未婚同居和包二奶就是“支柱”的“支柱”了。为人师者,没有斯文也罢,起码的形式逻辑要讲点吧。
最近,围绕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置的问题引起争议,这种争议应该是小争议,还拘泥在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的这个具体问题上,然而,这个小争议后面,包含若干大问题。
第一,我们的基本居住权力怎样体现?
当国民不拥有国土,或者说只拥有很空泛的“全民”国土,随时随地有可能被拆迁,那么,遭遇侵略时,国民守土有责还会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吗?那个宁失千军不丧寸土的民族精神又如何传承?
应该说,人的基本居住权力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我们各民族的伟大祖先,为后代留下了广袤土地,我们满足基本居住的用地早就不成问题,完全可以是无偿的,完成可以成为国民福利的组成部分。人们买房,其中包含的置地行为,只不过是为了住的更舒适一些,在拥有基本居住权力的基础上,花钱购买额外的居住权力。
按照现行的制度设计,住宅70年大限后,就会成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空中楼阁”。从物理角度,后代即使掌握了高超的科技手段,也不可能对土地和房屋实施大规模的切割;从历史角度,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前辈的灵活性,即留有充足的时间,留有充分的余地,来思考和定夺这个在改革开放初期十分棘手的问题。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现在对这个问题应该有明确的说法,理由有三。
其一,在深圳、上海等地,一些试点地块推出早于有关法规,其土地使用权期限不足70年。比如,1988年国内首块采用国际招标批租的项目上海虹桥太阳广场,它的土地使用权50年,弹指一挥间,离大限只剩29年。在近期二手房市场上,该项目中一些个案报价已经出现了独立走势,尽管零星个案无足轻重,但个案价格,关联着大限后普遍性的政策预期;这些个案价格又是很容易被操控的,这就意味着重大政策的解释权,已处于严重的失控状态。
“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
这个有关廉租房的观点相当唬人。唬就唬在,它用浅显的语言,说白了有关廉租房的机理,在八股套话流行的今天,难能可贵;唬还唬在,它机理是对的,路径是错的。
机理是对的。廉租房是一种公共物品,它定向用于救助少数失去自谋生路能力的人们,廉租房精简配置,可直接降低建设成本,在额定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救助面就能更大一些;廉租房虽然不能买卖,但基于目前掌握公共权力官员不被有效约束的现实,一些“有钱人”确能通过“有权人”染指廉租房,公器私用。廉租房内不设厕所的这招虽损,确能保证这种公器为真正的需求者所用。
路径是错的。防止公器私用,防止富人占穷人的便宜,不能把公器搞得很烂、更不能
近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逐一亮相,其中没有房地产,这让许多人松口气,也让少数人很失望。
人们对房地产如此爱恨交加,问题并不在于房地产本身,而是在于附着在房地产上魔咒。到今天,人们已经充分领教过了,魔咒一旦显灵,房地产就变成一种用来瓜分财富的工具了。
眼下,类似北京的市中心一套房子的市价约200万元,恐怕一个普通北京人赔上一辈子劳动成果都不够,还要搭上两户小康人家的积累,当然,这只是大城市的极端例子。放眼看,当一个国家的芸芸众生辛劳一生只是为了满足遮风挡雨的生存需要,许多人为了一套水泥盒子透支前景沦为房奴,这个国家是不会有创造力的;当一个社会的各类资源都着了魔似地疯狂砸在土地上,其他经济活动受到极大抑制,这个社会的稳定和平衡是难以维持的。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姜伟新部长有一段对住房问题的表述见诸媒体:“2007年下半年我国市场化的住房价格飞涨,除了极少数高收入家庭外,几乎所有家庭都难以承受,因此房价已经到了必须调整的时候,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催化了这个调整。”
查看了几大门户网站的有关这段话的跟帖,网民的普遍反映良好;而一直关注这个行当的人会发现,姜伟新先生这番言论,其中有两层意思与以往的官方态度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其一,有关房价,突破了四、五年来,即从过去的建设部到住房部组建初期官方一贯模棱两可的“稳定房价”说法,态度鲜明认为房价高,“必须调整”;房价高的参照坐标,非常明确是家庭收入。按说房价的“收入比”,一直是各国衡量房价高低的最基本参照因素,而中国少数无良学者竟一直断言,中国不需要“收入比”,也从不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姜伟新先生这个观点让许多人看到希望,即房子的定位,将从目前的可以囤积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