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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的合同算是敲定了,成交的价格合同里也已约定,相信不会再有变动。但此次的购房经历相信已给吴先生留下阴影,至少让他对房子的实际价格多了许多疑问。这疑问在吴先生事后打电话给我,询问能否找董事长再给个优惠房价时得到了印证。当然,吴先生的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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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刚开盘的某项目,土地使用证竟然是96年颁发的,如果我购买该楼盘单位,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只有61年。”许先生说。原来他正打算购买台江某在售楼盘,但在查看开发商相关手续时,一不小心发现了土地使用证上隐藏的秘密。 多数人忽视此问题 2003年初购买福新中路某楼盘单位的黄先生也遭遇了和许先生一样的经历。他说,当时因为急着买房好安定住所,只注意开发商手续是否齐全,而没关注土地使用年限的内容,等合同备案后,他才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建设依据一栏的土地使用年限居然是从1997年算起,如此土地使用年限只剩下了64年。 记者日前对一些小区业主进行了随机调查,大多数人表示不知道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一位居民说:“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只留意住宅的面积、价格,以及房产证、土地证办理时间的约定,至于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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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谈“特别约定” |
| □侃房论市 |
如果认购书有合同效力,那么签了后,若是消费者违约,不退还定金,理所当然。若是开发商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在我所看到的几份认购书中,大都只约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而对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却只字不提。如某份购房预定单里“特别约定”:买受人应于某年某月某日内交付首付款多少元,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按揭贷款的相关资料,逾期者视同违约,出卖人可不经催告,将预定商品房另行处置,本预定单即行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买受人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时间全部缴清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应交房款。逾期者视同违约以弃权论,本单即行解除,买受人已缴付的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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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楼盘有证无证都搞认购销售,收取认购定金,一旦消费者要求退定,却成了件难事,对于消费者而言———
购房定金真烦人 一些楼盘公然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预售款;一些楼盘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仍然与消费者签订购房意向书,收取认购定金。本报楼市110———26688110开通以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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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福州楼市火热的背后,有个让人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不少销售商在楼盘开盘销售前,都会采取签订购房意向书,要求购房者预先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订金或诚意金等,少则一两万,多则四五万,认购其销售的楼盘单位。 这似乎已被销售商默认为是种营销手法,有利于楼盘的销售,其实不然。对于预售证都还没拿到,就开始让消费者掏腰包下定认购的无证卖楼行为,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有关人士明确表示是违规行为,发现一定要求开发商整改,并限期将以各种名目收取的钱款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对于销售商的此类行为应积极举报。 排队认购也“疯狂” “内部认购”也许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信息词。目前不少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前都会“露”这一手,所谓强占市场先机,抢先一步,为开盘做好积聚客户的准备,以形成开盘时的哄抢效应。 排队抢购本该是商品急缺时的一种特有现象,几乎已成为遥远的记忆。但排队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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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的带动 仁文·大儒世家,总占地700亩;云亩天朗,总规模1300多亩;名城港湾,总用地1400亩;东方威尼斯,总规模2500余亩……一个个几百上千亩大盘,总占地数据无疑说明这些项目都是福州房地产市场的“大腕”。据了解,这些项目极有可能在今年春节过后全面推出市场,这同时意味着春节后的福州房地产市场将迎来大盘演绎的热闹生活。 大盘的开发与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密不可分。随着福州“东扩南进西拓”战略的实施,以及“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战略部署,福州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规划是只看得见的手,政府为郊区发展大规模投资,建设公路和其他公共设施,这种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投资,为郊区奠定了可以运作的基础。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不少开发商更是借势而起,地产开发随“机”而动,于是他们选择了区域于传统城市区域的城乡结合部或郊区,该区域虽与传统城市中心区有一定距离,但正位于城市化进程的轨道上,而且土地资源相对丰富,项目操作空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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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谏言“内练外修” 在房地产开发的区域选择理念中,“第一是地段,第二是地段,第三还是地段”是业界广为流传的一句经典名言。但这在当前福州房地产住宅开发中,这一地段绝对论似乎并不惟一,因为城市化的进程已经使地段的绝对论变为了相对论。 市区地少价高成制约 市区相比近郊而言,优势明显。多年的发展、历史的沉淀成就了市区市政配套建设的完善和居住的便利。福州的开发商选择近郊开发房地产项目,很大程度上受市区高昂地价的影响。市区房地产建设开发用地数量日益减少,能进行项目开发的土地有限,而且可供开发的市中心地块占地面积少,但成本高。 新近拍卖的土地信息可见一斑。今年1月初,位于白马南路西侧的原灯泡厂及周边部分国有土地(宅基地),用地面积65.48亩的地段,最终拍卖价格高达25350万元,约387万元/亩。同期成交的位于祥坂路南侧、原福州万德福录影带有限公司用地,7.78亩,成交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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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争亮品牌购房者细心挑选 福州市第十二届住宅产业与科技成果交易会(简称住交会)已于4月17日落下帷幕。住交会主会场———福州国际会展中心已从喧嚣回归了宁静,其分会场———温泉公园也少了拥挤的人群,恢复了往日的情景。而住交会的参与者们,则满载而归,带着喜悦和期待,期待着下一场盛会的如约而至。 省内品牌行业盛会 5年前那个4月的住交会,也许知之者甚少;但事隔5年后的又一个4月,住交会早已是家喻户晓,成为福建省房地产界最大规模、最高规格的行业盛会。从2000年始,迄今住交会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届,并被誉为“福建第一品牌地产家装展会”。 经过5年的培育和调整,住交会已远远超越了简单的房地产买卖,发展为服务于整个房地产各个商业环节、寻找上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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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我市已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购房者可在合同签订现场要求开发商即时录入报批、备案。据悉,今年1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预售合同都必须实行网上登记备案。 据介绍,通常开发商应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后,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可现场要求开发商将合同通过网络登记备案。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可实现开发单位与交易登记中心联网互动,以避免“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现象,保障购房者权益。可以实时监控开发项目销售状况,避免房地产市场虚假销售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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