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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
姓名: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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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根漫画家:
    
    姓名:李双 性别:男
    昵称:臭臭 爱好:绘画、旅游
    出生日期: 1980年 (典型80后)
    主要作品: 《臭臭漫画》
    
    稿件及周边产品洽谈联系方式:
    QQ:300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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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蓝调沙龙小区入住7年来,在小区物业不配合的情况下,一直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物业突然对在公区域(非专属停车位)停车的小区业主收取停车管理费是否合理。

答:
物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过全体业主讨论通过即可,物业单方决定收费的行为属于乱收费,是违法的。

《物权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FP。收费不开具FP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FP,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综上所述,物业如要达到收费合理,首先应该协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否则业主可以拒绝,并要求退还已缴纳的,或者起诉物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臭臭的#拜年# #微表情#[cc拜年] 新浪微博上线了,第二排第一个哦!感谢@微表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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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 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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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臭漫画# 小时候有木有问过爸爸妈妈,你是打哪来的?问过的童鞋,敢把答案说出来晒晒不?@法制晚报 2011.12.01 星期四 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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