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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上来贴一个关于白岩松谈贵州瓮安县事件的帖子,看见有业主因为我上次发的“ 质询物管:关于在小区内公共道路收取停车费的问题”,谈到了关于物管和物管费的问题,随便也唠叨两句: 1、换物管真的就是特效药吗? 小区的问题,来自很多方面,能说的,不能说的,敢说的,不敢说的,物管只是其中一个很小很小的因素。大正物管是有很多问题,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的,业主与物管其实就像主人和管家,也象生意伙伴,双方是平等的关系,不要用俯视的目光去看别人,应该用利益去引导。换物管是一把杀手锏,但就象原子弹,更多的是威慑力量,谁能自信拥有力量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意见?新的物管就一定比现在的物管好吗? 2、如何提高物管的质量? 光说物管不好是没用的,我们应该把小区的问题记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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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维权又掀起了新的一轮高潮,热血激情沸腾的时候也希望大家保持冷静的头脑;就算KFS勾结政府里一小撮利益团体指鹿为马(就象华南虎事件一样,一个人省级机关居然指画为虎,还没有承认的勇气,简直贻笑万人,丢中国人的脸,丢中国政府公信力的脸),但是它侵占的是全体丽水菁苑的共同财产,谅它也没有胆子敢在达成共识前就单方面采取行动。 最近一些新面孔冒了出来,有正义凛然的业主,也不乏别有用心居心叵测破坏我们斗争团结的人(姑且称它为“人”,至少从器官上和人是一样的,这种“人”在抗战时期特别多),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避免作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啊! 最后我想说一点,这也是我为什么忍不住想唠叨两句的原因,不知道有人指的“汪姓业主”是谁,如果是指的站在维权第一线的汪嬢嬢,我想这中间肯定有误会,对她我一直很敬重,更相信她的人品,并对她托付全部的信任!!真诚而善良的业主,不要被误会蒙蔽了你的眼睛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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