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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房陷入观望 二手房供应渐热
2007年11月01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你持有你纳税―――
随着物业税开征的日益临近,人们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但从目前来看,物业税正式开征还有很多需要解释和明确的地方。为此,记者总结了物业税制定过程中八个不可回避的疑问,希望政策能够更细致、更具体、更有针对性。
酝酿了多年的物业税从10月份开始再一次风生水起。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于10月12日表示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开征物业税的准备工作,被普遍认为是对明年正式开征物业税的明显信号。消息甫一出现,立即引起了从业内到民众的极大反应,毕竟作为一项不动产持有层面的重要税收,相关利益的变化几乎牵涉到每一个人。
这种主流看法的形成,让本已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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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敲开国门的,不是白金汉宫之类房地产
作者:云涌 2007-10-28
房奴,大量房奴的另一面显形了;这就是迅速暴富的房地产“庄主”。福布斯分别公布了中国富豪排行榜。前10名中,有6名富豪从事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短短几年就聚敛巨额财富,会有什么社会效应呢?
记得在上世纪80年代,遇到一位老者,他曾经是一位普通的工程技术人员,在30年代,怀着实业救国的梦想,参与了研制电子真空管,当年这东西就算“高科技”了,军用可做发报机,民用可做收音机。最后,在关键制造工艺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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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9日 红网 山东省近日对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做出严格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转让或出租经营。
如果从限制上市交易的时间上来看,山东省出台这个规定确实是严格的。出台这个严格规定,当然是企图最大限度地限制经济适用房交易,让经济适用房起到应有的作用。但是结果可能并非如所愿。
政府建造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是低收入家庭,而且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有着严格的资格审定和复杂的手续。因此,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从理论上来说只能是收入低且只是为了居住的家庭。这样他们不可能把好不容易购买到手且全家人居住的房子卖掉。除非因特殊情况如治病。所以,山东省的这个规定对于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来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即便是有闲房,又有闲钱,通过各种手段买来经济适用房作投资,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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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5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小广日前发表最新研究报告指出,估计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房地产仍将保持偏热增长态势,处于中期繁荣的顶部区域;但奥运会后,受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可能步入中期调整。
王小广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如下因素:持续过高的房价对住宅需求的抑制作用、供给的释放及货币信贷的收缩效应,以及人们对奥运会后房价上涨预期的变化等。根据常理,这个判断或许是理性的。但对于奥运会后房价的走势,笔者认为王小广强调的只是客观因素,而非关键因素。
决定房价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首先是供需问题,而决定供需问题的核心既不是买房人,也不是开发商,而是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强调多少看似合理影响房价的因素,或者作出什么样的预测都是不能落地的。
首先,持续过高的房价对住宅需求的抑制作用。这一点表面上看是成立的,“有价无市”的现象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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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嘉力 2007-10-23
《观察与思考》6月1日发表评论文章说,在这个房价飙升,大多数中国人都买不起房子的时代,“买房难”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说得严重一点,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一座“大山”。百姓深受其苦。
然而,官们的住房却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且不说一般意义上的按照“配给”原则从机关里获得的宽宅(注意:在此我只说“宽宅”而不说“豪宅”,算是留有余地),比如重庆市常务副市长就说他的住房是“按照副省级干部220平方米配制的,是连体公寓。”这些是官员们在现行体制下获得的正当利益,我们无话可说。
但除此以外,官员们利用住房紧俏的机会,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仅媒体披露的就不在少数。比如:10月8日《财经》杂志报道,原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正厅级)康慧军的“违纪行为”与其利用职权低价购买房,抛售挣取差价有关。其涉及的房产共计24套,其中8套已经出售,获利达1600余万元。消息人士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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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 来源:东方早报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小广昨天发表的最新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各项经济指标显示,经济进入周期性繁荣的顶部区,顶部可能出现在明年上半年。在这种情况下,明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将进入适度调整期。但是王小广指出,明年依然需要继续抑制投资增长,由于房价增长过快是影响经济增长稳定和金融危险的主要因素,因此价格调控重点将是房价的调控。
房地产明年进入调整期
王小广表示,基于对本轮增长及今年前三季度各项指标的分析可知,明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高位增长,GDP增速在11%左右,并将进入周期性繁荣的顶部区域。若以年度计,预期经济增长的顶部可能是2007年,而若以季度计算,这个顶部可能出现在明年上半年。2008年下半年或2009年,经济将进入温和调整期。
王小广预计,房地产在2008年下半年可能进入适度调整期,投资增长可能有所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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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买房的损失解析:为什么买房不如租房
2007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在我们的国家,因为文化的差异,很多年轻人都持有以下观点,尤其以女性为最。他们总以为要结婚就一定要买房子,只有买了房子才觉得稳定,才有安全感。这也是很多有创业能力的年轻人,仅仅是因为没有“创业起步资金”而最终终生只能为别人打工赚钱的原因,也是当前中国“房奴遍地”的症结所在!
上述的误解在于:不把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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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8日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冯海宁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表示,中国的住房和房地产制度改革是“很成功的改革”,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不过汪光焘也表示,住房分配上还需要研究更加照顾公平的问题。
汪部长之所以认为房改很成功,是基于以下几点:房改给老百姓带来了大量的资产;解决住房的速度很快;人均住房面积大为提升等。具体说,就是老百姓是房子的真正主人了,居住舒适度提高了……
但是否是“很成功的改革”呢?笔者认为不能过早下结论。中国房改始于1998年,其核心是“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其初衷是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核心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也就是说,房改是围绕公正、公平、合理、保障这些宗旨展开的。现在就连汪光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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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7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10月16日,上海的两家报纸都报道了关于“第二套房”如何认定的新闻。《东方早报》称,沪上多家银行表示,以“户”为单位存在认定难度,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或将成为沪上银行主流。《新闻晨报》称,监管层已经定下了“以户为单位,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则认定为第二套房”的基调,但具体由银行自己把握。沪上多家银行昨天表示,认定标准明确后,房贷细则将会在本周内陆续出台。
有心人不难发现,此次房市新政中的关键概念出现了众说纷纭的现象,为公众理解政策增加了困难。《新闻晨报》中提到的一个细节尤其让人看不懂:“上周五,央行、银监会召集工、农、中、建、交等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信贷部门的负责人,就房贷新政的一些细节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就第二套房的界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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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早在9月27日,央行、中国银监会就共同发布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但是,关于“第二套房”究竟如何界定,却争论不断。
江苏省中行的标准是,凡是在征信系统中能查到有过房贷记录的,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只要再次贷款,都视作买第二套房。同时,以家庭为考察单位的,如果其中一人已贷款买房,就被认定为第二套以上住房。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则表示,对“第二套房”界定为以单个借贷人购房套数计算,即以家庭其他成员名义买房也不算二套房。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则认定,只要此前房贷已经还清,现在无论第几次申请房贷,都可以按照目前的购买第一套房优惠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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