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 刚 律 师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专长:房地产、知识产权、民商法 电话:13825230858 E-mail:Lawyer24@163.com 个人主页http://lawyer24.tianyablog.com 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
西方哲人言:“我们靠获取而生存,但靠付出而生活。”付出并不意味着一定去西部捐助一所小学。当然你有时间、有能力、有金钱,这也是施惠于人。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施惠于人就是做好每一件事,你可以在父亲节多花点时间与父母相处,你可以在公交车上给需要的人让座,你可以热情地回复个每一个电话。这些都是施惠于人。
我们的生活、工作得益于社会,得益于他人,做好手上每一件普通的事,本身就是施惠于人、回馈社会,而这就是我们能够生存的价值。进一步来说,多施惠于人,少想收获回报,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就越离自我目标越近。
2、物业公司的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公司接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管理费)的书面协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公司、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物业公司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公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1)物业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法人,并取得了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
(2)物业公司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取得物业管理的权利。
(3)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在业委会未成立前,由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以及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能以自己并非合同当事人,而拒绝接受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包括缴纳管理费、遵守业主公约等)。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向法院诉请确认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B、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一方婚前签合同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
张生于2005年12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购买南山某小区商品房,并已支付首期款30万元,2006年4月开始按月支付银行贷款。2006年8月与陈某结婚。2007年3月取得房地产证。2009年2月双方拟协商离婚,但就该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
律师解答: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采取登记主义,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房产证上记载的时间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
2、一般来说,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在结婚前,则房屋属婚前财产,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如果在结婚后,则房屋大多属于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
3、但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并不是决定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唯一确定标准。例如:在结婚前购卖,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此种情况就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为该房屋本身就是由一方婚前的个人资金转化而来。
4、在结婚前
背景新闻
日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刘京在“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媒体见面会上曾表示,去年“5·12”地震发生后,万科集团曾承诺捐赠1亿元,但万科集团事后表示独自在灾区履行,实施灾区建设,“目前虽然还没有达到承诺数,但确实是在实施的过程中。”
在这次会上,刘京还公布了三家捐赠承诺与实际捐赠差额较大的公司名单,包括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承诺捐助金额1500万元,实际捐助金额553.453万元);台湾“中钢”集团(承诺捐助金额1亿元新台币,实际捐助金额为“程序办理之中”);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捐助金额1700万元,实际捐助金额300万元)。
律师分析: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捐赠属于赠与的一种,但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捐赠人在向特定对象捐赠从而获得一种社会上的积极赞誉和荣誉。
2、在捐赠人表达其捐赠意愿且被捐赠人同意接受后,捐赠人与被捐赠人(如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
深圳某公司咨询:
我公司拟成立一全资子公司开发某项目,应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1、根据《公司法》第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作为法人,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即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全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3、你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4、你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应财产独立。
5、如土地或商标等作为非现金在注册前暂时无法作价出资,则,可先采取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再通过增资形式将土地或商标作价出资。
应对措施:
1、搜集证据,证明图片的来源以及使用主体、范围、对象等相关情况。
2、与制作宣传手册的广告公司进行沟通,共同应诉。
3、与其他被诉公司沟通,共同进退。
4、与原告沟通,了解其真实意图。
新闻来源
2009年4月8日8时30分,震惊全国的贵州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一些原本由司法部门为被告指定的辩护律师,未出现在庭审现场。“我不愿为这种人辩护”,一位辞去委托的律师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人愿为此案被告辩护。
解析
1、律师“拒绝辩护”,指律师拒绝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2、律师“拒绝辩护”有两种情况:
(1)律师拒绝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或司法部门的指定;
(2)律师接受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后、在诉讼过程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