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金网/20080908
近几年来,关于我国房地产融资结构的言论越来越多,主要是基于高银行信贷比、高企业负债率等事实,认为当前的融资结构不合理,风险过渡集中于银行。那么,如何看待这一评价呢?本文将通过分析我国房地产融资结构的主要特点,从更宏观的角度对上述言论提出几点新认识。
一、我国房地产融资结构的主要特点
1、间接融资比重较大
《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自1997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来自银行资金的占比一直在50%—60%之间。以2004年为例,当年房地产开发资金共筹措17168.8亿元,第一资金来源是“定金和预收款”达到7395.3亿元,比上年增长44.4%,占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的43.1%;居第二位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资金”,为5207.6亿元,增长了38%,占30.3
首购非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25%;初始贷款30万元以上的,利率自动调整为基准利率0.7倍
出台时间:2008年10月28日
1.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
2.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利率自明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对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的,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经银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明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纪录的,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3、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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