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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惯例,保障性住房占整个社会住房比例应该在40%左右,而我国还不超过20%,很明显我们差距很大,保障性住房太少。但也可以看到,在房改后政府保障方面的职能也正在逐步加强。 保障性住房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一定要有明确的退出机制。如果没有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会面临很大障碍。低收入群体入住廉租房,就应当要有不是永久居住的意识,一旦进入更高的收入水平,应该不再占用保障房资源,而把其让给更需要的人,以保证公平。如果不把退出机制限定明确,就有可能造成无论建造多少廉租房都无法满足保障的情况。我们现在并不具备大面积覆盖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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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一份最新报告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商品住房销售面积1366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增幅同比下降20.6个百分点。毫无疑问,价滞量缩已经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标准姿态”,不过大量自娱于“城市化水平催升房价”的幻想依然故我地展开,一些所谓权威机构不断摆弄出“房价面临上涨压力、现在是观望气氛浓烈”的信号。 我们认为,决定房价趋势的,不是城市化带来的对“住房的渴望”,渴望不是有效的购买力。过高的房价同样也会降低城市化水平、或者让城市化发生逆转。而决定房价走向的是民众未来的收入流增减变化。但即使我们以北京、上海这样的超级城市来衡量,也会发现民众的未来整体的实际收入流水平(扣除通胀因素)是趋向下的。我们曾经在《超级城市房价即将面临拐点》等一系列文章中细致地解释过未来收入流对房价走向的决定性作用。
收入流是决定房价“拐点”的基础性力量,但其房价波动的形态学特征却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用“不对称性原理”来刻画这种房价“上升??下降”的变动轨迹,即在房价非理性狂飙过程中,支持房价走高的力量可以是居民自住需求的释放,也可能是富人们的投机需求(富人们转手、最终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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