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产生腐败,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明。同样,失去监督和制约的办案,无疑为搞刑讯逼供提供了条件,也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冤假错案,殃及无辜。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些干部违法办案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下面这篇报道反映的是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干部刘萍无辜被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案,这些事实,在推进法治的今天,确实是为善良的人们所无法想象的。相信它给人们带来震惊的同时,必然也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思考与关注。 |
蝶儿为什么要恋..
关于对江苏阜宁检察院在非法拘禁刘萍案中所暂扣款物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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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萍被检察机关施暴和“劫财”可能性极大 [size=+0](博主对阜宁刘萍事件的分析) “20.9 |
网友“屠夫”亲赴现场抱“不平”
2009年08月03日03: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屠夫”真名吴淦,36岁,自由职业者,在邓玉娇案中,他以网友的身份参与其中,为网民所熟识。
“屠夫”真名吴淦,36岁,自由职业者,在邓玉娇案中,他以网友的身份参与其中,为网民所熟识。
▲江苏阜宁城管科长刘萍展示资料诉说自己的遭遇。网友“屠夫”说,刘萍曾发电子邮件给自己,而他之所以亲自前往,原因在于刘萍属体制内的干部,却受到如此的不公待遇和打压,更具特殊性,耐人寻味。
江苏阜宁城管科长日发百余网帖 控诉县检察院对己不公遭遇
网友“屠夫”亲赴现场抱“不平”
江苏阜宁县城管局科长刘萍,网上发帖称自己6年前被当地检察机关刑讯逼供50天,并被扣押部分财产,多年来他屡屡求助希望归还被扣财产,但未成功。这引起网友“屠夫”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刑讯逼供三十种方法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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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酷刑三十一法 1、罚站法:陈必太强迫我 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我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 2、手拷法: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中、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我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现吊我十天十夜的铁链在我们手里),由于长期折磨,致使我的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 3、电警棍法:当时我只穿—件T恤衫,高中、蔡建光将我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我头上,用 |
无辜被拘、酷刑加身、5年维权、权大于法、难得公正!!!求助!
江苏 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已经进行赔偿,可至今还暂扣受害人的20.9万元没有退还,阜宁检察院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人员一个也没处理!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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