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2008年《经济蓝皮书》指出,2007年国内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过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居民住房,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08年,一系列调控措施将继续执行,房地产市场供应紧张的状况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我国房价上涨趋势不可避免。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金华说,土地转让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使得地方政府行为由以前更重视发展企业转变为更重视土地开发搞城市化,从而推高了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虽然蓝皮书指出了土地政策作为宏观政策对房价上涨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但蓝皮书同时指出,从总体上看,土地调控是一种非常直接的行政手段,在当前的经济、政治体制下是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也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在经济过热的时候,单纯的货币政策往往无法发挥应有的宏观调控效果,而且受限于中国金融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有些市场调节手段如利率、汇率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行政调节
...经济学家钟伟预言三年后广州市区没有2万元以下的房子
“未来三年,全国房价将继续保持12%—15%的增长幅度。”在昨天“名家面对面”论坛上,经济学家、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认为,三年后广州市区将没有每平米2万元以下的房子。但在认为不动产价格继续上涨的同时,他却预测大牛市行情已接近尾声,普通投资者从股市中获得稳定的盈利将非常困难。
三年后广州房价超2万元/m2
对于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钟伟给出的定义是“有真实需求支撑的供求严重失衡的市场”。他分析认为,从2000年到2003年是房价平稳上涨时期,2003年下半年到2006年上半年是房价快速上涨时期,而2006年下半年到未来三年将是房价异乎寻常地快速增长阶段。“从现在到未来三年,全国房价平均增幅将维持在12%到15%,东南沿海地区房价有可能翻一番。”
钟伟认为,看一个地方的房价是否会涨,主要有几个方面因素。首先,如果一手房、二手房的价格都在上涨,说明对于商品房的需求是真实存在的。其次,看政府是否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城铁
...甲方于2002年将一套自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合同约定于付款当日交房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乙方付了房款并实际入住,但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且拖延至今。如果乙方现在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按照新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是否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关于买受人在合同约定过户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才请求出售方办理过户登记,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房屋产权过户系产权交付,是出售方的主要合同义务之一。出售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系没有完成产权交付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自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因此,买受人未在出卖人违约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权。二是认为房屋已经交付的,买受人在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予支持。
新的《物权法》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首次确立了物权保护制度,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对于物权保护和诉讼时效规定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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