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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月光下,风吹过,桃花瓣儿漫天飞舞。轻轻的,落在散开的发丝上,落在遥远的心事里。种下那些深深浅浅的文字,孤独时,采来,随月光花香一起飞到天尽头。红颜弹指老去,聚散终须有时。只有这里是我永远的家园。QQ:1009696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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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我
一个变态杀人犯,却原来是至情至爱的真汉子,一个十九岁的纯真男孩,经历了怎样的炼狱,才变得如此强壮——从身体到心理。
影片中,王远阳没有说一句话。所有要说的话,都在他的眼神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所有要表达的情感,都在他的脸上复杂地呈现出来。历尽自己所设的层层圈套,把自己陷入无路可退的绝境,二十年的冤屈与愤怒,都在见到女儿时的惊诧激动与欢喜里,化为简单的爱。复仇又如何?揭示真相又如何?作为一个父亲,唯一的愿望就是看到女儿开心快乐地成长。
新闻中播出一位捐肝救女的父亲的事迹,林警官说了一句:“为了女儿,别说是捐肝,就是付出生命都可以。”王远阳听到后,淡淡地走开了。然而,这淡淡的背后,又有着多么复杂的心思。唯一放心的是,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终于可以有一个懂得的人了。当他站在高楼的天台下,缓慢地往后倒去,他的脸上第一次出现这么温柔而释然的笑。珍藏多少年嵌有爱人照片的项链终于亲手挂在了女儿的脖子上,房间中女儿熟睡的模样那样美丽安静,琴房女儿的双手那样灵巧若飞。是的,多么乖巧的女儿,怎么能让宝贝去承担罪责?……
苦难已经到了尽头,而看着你快乐成长已经成为一种永远不可能的奢望,就让父亲用生命换你一世安稳吧!
王远阳笑了,林警官当然是懂得的。然而纵使他动作神速,也阻挡不了王远阳那轻轻的一仰。繁华都市的上空,一个人,将身体摆成一个“大”字,完成了作为人的一生。
影片没有任何多余的镜头,所有的情节环环相扣,吸引着观众跟随张家辉与任达华两位的脚步一路走下去。危险罪犯与执著警官,是较量与追捕,还是理解与懂得?
周显扬,第一次认真牢记住了一位导演的名字。用追查案件的形式,表现那一种永恒的爱,这才是影片真正的用意。
小雪死了,林远阳的爱,还在继续。不管是二十年,还是一生,这份爱,是不会改变的。又仿佛冥冥中的注定,女儿依云措手将杀害母亲,并迫害父亲坐了二十年牢的真凶推下阳台。作为父亲,能为女儿做的就是运用一切的才智,把警方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从而保全女儿。
依云问林警官,他是谁?他为什么要帮我?
林警官拿出几张照片,缓缓地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他叫王远阳,记住他。
从王远阳将项链挂在女儿依云脖子上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就在眼眶打转了。当他纵身向都市深处倒下,笑意深深时,相信没有人的心灵不会潸然泪下。而当影片结尾,依云望着王阳的照片,林警官说“他叫王远阳,记住他”时,这个名字,已经成了爱之永恒,大爱无边的代名词了。
是的,为了爱,付出生命又如何?一切,只,因为爱。
------读电影《最爱》
文/淡月桃夭
爱就是在冰天雪地里,天寒地冻时,为你找到那件温暖的红袄袄。
红色,是生命跳动的音符。是温暖,是火热,是激情,是爱到极致。然而,却也是死亡与绝望的来源,在这部影片里,红色演绎了如此扭曲和纠结的象征。她说喜欢红色,从小就喜欢。当然,有生命就有红色,流淌在我们身体的每一处的红色,展示着一份鲜艳与活力。当有一天,这红色隐退、消失,我们也将陷入无边的黑暗与寒冷中。虽然导演将另一个世界也描述得极美好,让人在直面大群人的死亡时,不至于太过绝望。但因为感动而心生的悲伤,因为明知真相而故作相信的难过,更会让人在微笑中落泪。因为要为你找到那件红袄袄,自己也就愿意成为那件红袄袄。激情碰撞的热烈,和现实世界的冷寒,更是形成一种奇特的对照,使人在含泪中微笑,在绝望里有希望。贫穷无知,蹂躏了红色,不仅使人落后,还会至人死于非命。而导演同时将红色的另一面淋漓尽致地发挥,一身红妆的新娘,象一朵盛开的罂粟,红成满目的苍凉和心痛和希望。观众在这样复杂而冷静的体验中,融入对生与死这样严肃而沉重命题的探究,融入对爱情对人生与价值的思考。这份思考过程是愉悦的,一改读同期国产片《观音山》时的揪心与怅惘。
在这部影片里,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让人觉得那么不现实,却又那么真实。真实到就象冬天身上穿的那件红袄袄。在一片风雪的无涯里,亮出一点火红,亮出一份美好,映照出黯淡无华的有生之年中最后的渴望------那是生之桥。没有希望的人生让人绝望,而让人绝望的不是死亡,而是人性的自私与冷酷。死神来临时,依然拥有活下去的希望,那只是因为一个字------“爱。”
由此不觉闪现出十年前那部风靡一时的爱情大片《泰坦尼克号》。两部影片确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都提出了一个关于人性关于爱情的难题,给出的答案都一样:人只有在最绝望,而这绝望是无可挽回的地步时,人性中最美最好最真最爱的一面才会毫不掩饰、惊天动地的爆发。只有在绝望里,并且是不可逆转的绝望里,生命才能开出最妖娆的花,爱情也是如是。
一如我们假想到,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今日我们要做些什么。只有这一刻的想法才是最真实最自我的------因为可以脱离了现实和现世。人活着是一个太复杂的状态,我们活着自己的生命,却肩负着别人的责任。小时候,读书,学习,听父母老师的话。我们希望玩耍,但希望总在现实中粉碎。长大了,你做的工作不一定是你喜欢的,而可能是薪资比较合适又或地位比较满意的,以供你在这社会中被人评头论足时,不至于惭愧地低头。你的婚姻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你的爱人不一定是你最爱的。生儿育女,顾全大局,周旋于社会、家庭、各种关系、、、、、、我们用自己的脚,走着别人的路,我们在意的,几乎都是别人,不论是别人的想法,看法,说法还是其它什么,总之,不论你有多洒脱,你逃离不了这个社会,也逃脱不了这样一个定势。而突然之间,知道,生命就要没了。于是,真正洒脱的人,或是真正的性情中人,解脱了,舒展了,爆发了,相爱了!他们说,在来得及的时候,我们珍惜吧,好好爱一场!只有确切感受到生命的短暂和无常,深刻体会到时日无多的时候,人才可以爱得那样肆无忌惮,爱得那样花枝招展,爱得那样温天暖地。
而我们,什么都来得及的人,只能站在远处,羡慕而诚恳地看着,在感动和幸福的体悟中,渡过这一两个小时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时光。最爱你的人,就是最心疼你的那个人,当世刀俗剑向你挥来时,那个人毫不迟疑挺身而出;当你横祸病痛时,那个人不离不弃,笑着带你面对。有了这个人,你就一世安稳,一世安心。因为你们在一起,一切都充满欢喜,只要在彼此的身边,大雪纷飞也温暖无比。只要是你,只要有你,只因为你,全世界都可以放弃、、、、、、字幕升起,片尾曲响起,我们又回到原地。
只有,在偶尔的时刻,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还会,想象。想象,有一个人,为你找一件,找一件红袄袄,温暖的红袄袄。当然,这只是想象而已。
2011-7-3
冷雨敲窗被未温
寒气,若有若无,沁进肌肤。夜,确是深了。窗外,确是又落雨了。
听一些老歌,想起一个深爱的词: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这样明丽清媚的词,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冷雨夜。
而安静流淌的木吉它,把这份一个人的孤单罩上了温暖和馨。
而有了这份温馨,就可以,让情绪恣意漫延,悲伤或者喜悦,忧愁或者安宁。
有谁来买我的火柴?
那只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的小黑狗,多少年还出现在童年的画面里。那双清澈的眼睛,是我心底永远的疼痛。人,为了偷东西,用了毒药,给它,一只小黑狗。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
当然行动以失败告终,因为检点后院所晾的衣物,并无短少。而各房门的锁与门拴,毫发无损。只是,小黑狗,孤单地躺在水泥地上,瑟瑟发抖。“当秋风吹得月亮一脸惨白,一首哀伤的歌在我心底响起。。。。。。。”一直记得十三岁时的作文中的这一句,那篇专门写小黑狗的文章早已不知散落在何方了,这一句,却一直记得。陪着它,一整夜。为此,还挨了大人的拳头。因为,没有人为一只狗的死亡如此伤心,我的悲伤成了异类。只是,在我心里,它是我的朋友,不是“狗”。
童年走远了。
多年后,养过一只鸟。蓝色的羽毛,很美。一见就喜欢上了它,朋友的朋友见我喜欢,马上慷慨地送给了我。说是不知哪飞来的,就捉了,关笼子里了。
我很欢喜。拿回去,望着它,痴痴地看。想着,这样一只鸟儿的故事。比如,飞鸟和鱼。写了一整夜,无果。
而后来,它死了,饿死了。
我病了,也许是因为太忧郁,也快死了。而负责喂养它的人,竟不给它喂食。
最后,我活过来了。它死了。
我能够走动的时候,把它埋葬在了我的花盆里。
可能,它后来变成了姹紫嫣红的花儿。也许,就是我那《一朵花开的模样》中的那一朵。不能相忘于阴阳,便再重逢于另类。
青春,美丽而虚幻,一朵花,开了又开,却只是活在了梦里,醒来时,物是人非。
买了几条鱼,抱着宝宝看。它们就在阳台上,天天陪着我做饭,陪着我在做饭洗菜的时候,透过高楼外的树梢,透过霓虹灯闪烁的园区,遥望远方。
金鱼们接二连三的死去。不到几天。全没了。
难过一场,准备倒掉所有的水和所有水里我放的石头和水草。意外发现,一条小小的红鱼。转悲为喜。
它在水里游着,有灰的影子过去,就赶紧躲藏起来。渐熟了,竟也和我对视,不再一溜烟的蹿。思量着它的孤单,又买一条,没两天,照样死了。还是只有小红鱼,无喜无忧,游在水面。
也行,我们红尘作伴吧。
而最冷的冬天过去了,却没捱过春天。
冬里最寒冷的时候,我用树叶盖住整个水面,它的家,应该比较温暖。
可是春天,阳光晴好。某天早晨起来,照例看望它,却已经,没了声息。
我想,它是太孤单了。
也许,我们能够彼此懂得,但是,却,没有言语可以交流。一条没有人可以说话的鱼,能够活多久呢?
活着,要给自己一些生命的现象,一些蓬勃的现象。
买了两只小鸡。
一只有病,当天回来就站立不稳。去药店,买了药,仔细地喂。似乎有了起色,能吃我
研碎的大米和面包。
而捱了两天还是死了,倒把另一只小鸡传染了。拉肚子,站不稳。再买药来喂。
一周后,大概好全了。放楼下草地晒太阳,甚是活跃。扑腾翅膀,四处觅虫。我一唤,便连扑带跑奔来,跳到我脚背上。
它最喜欢的游戏是,站在我的脚背上,让我一晃一晃荡秋千。
然而因为它,馨馨却病了。
都叫将其扔掉或者杀死。馨馨和我,一致反对。馨馨说,妈妈我不怕打针,不要扔掉小鸡,它好可怜。
于是,它留下来,而我要每天给它洗澡,打扫,换窝里铺的东西。累,也会烦,最多的,还是常常带到楼下去晒太阳。羽渐丰满。
而终于,我必须要离开了。
它被人送了人。
终究,逃不了被人屠宰的命运罢。
和馨馨,在这个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经常落雨的城市,不再养任何动物。有时候,人比动物可怕,比动物凶猛。而我们,只有沉默,无能为力。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些伤。因为雨夜的冷,格外的清楚起来。这段时间,老是胃痛。润梅姐买了三九胃泰给我。海燕和我说,胃病严重了就麻烦了。我笑,说不定,哪天我就痛死了。
死也没有什么,而一想到馨馨,心却就紧了。
不行,还是要,努力地好好地活着。
还有爱,还有暖,有朋友,有关心,有真情。
冷雨敲窗被未温,但必须,睡觉了。
对自己说,晚安,好梦!
2010-11-28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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