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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房地产市场在法律规范、制度建设、土地交易、保障住房(公屋)、金融服务、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员素质、企业品牌等诸多方面,领先与内地各个城市,成为内地房地产从业者学习参考的样板。
中国房地产业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香港的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经纪企业、规划设计企业、信贷金融企业纷纷北上,不但带来了内地所需要的资金,更带来了先进的理念和优越的管理,促进了中国房地产走向现代台阶。
回归祖国以后,香港和内地的交往热络频繁起来,在房地产方面更是如此。特别是内地居民赴港置业,所占住宅注册金额的比例2010年还是10.8%,到了2011年便大幅攀升至19.2%(其中内地买家占香港一手住宅注册金额比例已由2010年26.3%上升至2011年的39.9%;二手住宅注册金额比例由2010年7.8%上升至2011年的12.9%)。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一手物业,以每套500—1000万港元为主,占到购置总套数的52%。潮流明显,趋势已经形成。香港和内地在房地产方面的双向投资,促进和提升了彼此经济的发展。
正是在上述大背景下,香港张一鸣先生新写的香港《楼市十大周期》专著出版了。这对香港和内地的房地产业界来说,都是值得欣喜和拜读的。一鸣先生详细分析了香港七十年间楼市十大周期的发展;解构了影响香港楼价的十大因素;阐释了香港买楼的时机与技巧;比较了投资地产股和投资物业的区别,提出了对楼市政策和楼市走向的独到见解,对大陆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士、房地产开发者和消费者,特别是赴港投资物业的消费者,都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衷心希望本书为香港和内地房地产业界人士的沟通交流发挥助推的作用。
春节期间新华社的电文中报道,北京市有47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申请延续或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有关规定,已注销上述企业的开发资质。
新华社由此断言,“一批房企通过各种方式消失、倒闭”,“这一波房企消失潮将会持续进行,甚至会呈现加剧势头”。新华社对此现象是欣慰的,也是欢呼的。
现在我们的一批“舆论经济学家”,已经把矛头指向中国房地产开发和流通企业。认为他们的垮台是调控政策的努力目标和预期结果;他们的倒闭是中国房地产业和中国经济的幸事;他们的消失将为楼市的高房价走向降价铺平了道路;他们早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今天中国房地产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主要标准是什么呢?在一些人看来,是交易面积大幅萎缩,是交易价格松动下跌,是市民不能用央行发行的货币购房,是首套刚性需求者贷不到款,是房企不能上市、不能重组、不能获贷,是开发企业卖不掉房、库存急剧增加,是大批中介经纪企业和开发企业倒闭,是人员失业,是中国资本市场长期低迷震荡,是实体经济一直回落,是国民经济逐季走低,是什么都不能确定。
一项经济政策促进不了经济的发展,还被辩解为政策预期和政策显效,真是活见鬼。这在理论上、在现实上、在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
现在新华社拿北京473家房地产企业消失说事儿,不奏哀乐唱颂歌,说明了什么?说明应该给新华社的记者们普及房地产的基本常识,不然好多事情都是变味的误导,都是不靠谱的乱说。
一、房地产企业被迫垮台较少,主动退出较多
制造业企业的垮台是因为债台高筑,资不抵债,是因为前面买不起原材料后面卖不掉产品形成积压,是因为拖欠工人工资和各种保险,是因为无论银行还是同行都不愿意出手援救。所以制造业企业的垮台主要表现形式是破产、清算。
但房地产企业的消失往往不同于制造业企业的垮台。由于经济背景不好,拿地继续开发的意愿就不强;由于市场形势不好,销售不上导致资金发生困顿;由于销售已经结束或者为了规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企业原本的有效期届满或项目任务完成,企业便选择自行退出。这类房地产企业不缺生存性资金,不存在破产被清算的条件,它就是等待注册有效期届满结束,它就是等待因为多年未开发一平方米而被政府主管机构吊销开发资质,它就是想通过企业的消失来规避不少的税费和后续的责任。混不下去是一回事儿,金盆洗手是另一回事儿。虽然表现都为企业的不再存在,但背后的含义完全不一样。
二、大量房地产企业是项目公司
中国房地产企业少的是总公司、母公司,多的是分公司、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建立分公司、项目公司的办法,来规避一旦分公司或项目公司出现经营问题时形成对总公司或母公司的拖累;也利用项目公司制造上市公司(非整体
在对四种 “双体系”模式逐一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对四种“双体系”模式进行整体对比分析。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发展现状、城市化进程、劳动者收入水平演变、国家总体经济实力提升的系列环境,可以做出如下判断:
四种模式各有利弊,都是可行的,无非是由市场机制还是行政机制为主导来配置住房资源。其条件是政府决策、城镇居民认可;
在实践中两个体系会对住房需求群体产生优劣对比,由此两个体系在结构规模上会发生动态性的变化,不可能始终处在静态的结构规模关系;
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水平、收入水平、居住水平的差异,允许不同行政区域自行采取不同“双体系”模式未尝不可,但依然取决于政府决策和居民认可;
模式一“隔绝封闭”相对比较理想化,但在运行实践中,由于难以做到真正的封闭和两个体系规模上的大体平衡。实现“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的完全分割是不现实的,更可能的现实选择是“市场中有保障,保障中有市场 ”。因此,四种模式比较选择中处在第三位的地位;
模式二“衔接连通”模式一有进步,但其困难点依然在于,难以实现两个体系规模上的大体平衡。中国住房需求既受制于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受制于城镇居民在不同年龄段的不同住房需求。从长远和根本上看,多数中国城镇居民最终选择的还是商品住房。因此,四种模式比较选择中处在第二位的地位。
模式三“市场主导”是承认市场机制配置大部分住房资源,行政机制配置少部分资源,承认两个体系共同存在且同时衔通连接,做到了“市场中有保障,保障中有市场 ”。这种模式和现行住房体制机制最为贴近,需要强补的只是保障住房这一部分。因此,四种模式比较选择中处在第一位的地位。
模式四“保障主导”带有浓郁的社会主义理想色彩,符合我国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现阶段的住房要求,但是这种模式是对我国现行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否定和倒退,是对已经形成的商品化、市场化住房发展道路和体制机制的一种颠覆,游戏规则完全改变。当前具有存在的土壤,长远看毫无出路。因此,四种模式比较选择中处在第四位的地位。
“市场主导”模式是我国房地产制度改革的现实结果,它的确存在缺陷甚至重大问题,但这不是改革的错误或失败,而是改革的不完善和不彻底。问题的重点不在市场机制的缺陷和失灵,而是政府职责职能的缺失和缺位。只要政府担负起保障住房的职责职能,这一模式总体上大大强于其他三种模式。我在去年12月30日写过一篇博客,题为“我国房地产逆境中再创历史新高”。今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1年我国房地产最新统计数据,因此,我将原先的那篇博客略做修改,重新发表。
在今年严格的限贷、限购房地产政策调控的背景下,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国房地产的投资量、供地量、开发量、交易面积和交易金额都会比以往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感觉并非是事实,而事实给大家都开了一个玩笑。
一、房地产投资2011年已突破6万亿元大关。
2006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全年为1.9万亿元,2008年为3万亿元,2010年为4.8267万亿元。2011全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已达6.17万亿元,同比增幅27.9%。
我国各行各业的资金在通货膨胀背景下,仍然源源不断的流入到房地产业中,房地产业仍然是我国最好的投资选项。在6.17万亿元房地产投资当中,保障房的投资规模不会超过1万亿元。房地产投资是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提出遏制房地产投资的提法是不对的,这种投资是不应该也不能够被遏制的。至少全中国在去年对房地产的投资非但没有被遏制住,而且还有了较大的增长。
二、住宅开发投资额2011年已摸高4.43万亿元。
2006年我国住宅投资全年为1.4万亿元,2008年为2.2万亿元,2010年为3.4038万亿元。2011全年我国住宅投资已达4.43万亿元,同比增幅30.2%。
住宅开发投资实际增幅大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实际增幅2.3个百分点,住宅投资依然是房地产投资中最重要的单项投资;中国投资市场依然倚重于住宅投资。
三、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面积同比增长2.6%。
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4.10亿平方米,同比去年增长2.6%;土地成交价款8049亿元,同比下降1.9%。开发企业的拿地水平总体保持在较高位置,拿地总价款在绝对值上略有下降。房地产企业的购置面积、购置金额和购置均价是未来一段时期关注的重点。
四、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9%。
2006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全年为61857.07万平方米,2008年为65969.83万平方米,2010年为104349.11万平方米。2011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09946万平方米。
我国商品房在城市化的大潮当中,因其市场的客观真实需求量,实在是又大又顽强地不断表现出来了。
五、我国住宅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9%。
2006年我国住宅销售面积全年为55422.95万平方米,2008年为59280.35万平方米,2010年为93051.56万平方米。2011年我国住宅销售面积达97030万平方米,在限购、限价、限贷的严厉调控政策下,再次创出了历史最高水平。
在禁止中国城镇老百姓拿央行发行的人民币去购买商品房的行政措施下,在一线、二线城市交易量出现10-20%的萎缩幅度下,依然有着那么旺盛的需求,这是一个客观现实。
六、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摸高5.9万亿元,商品房均价上涨6.9%。
2006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全年为2万亿元,2008年为2.4万亿元,2010年为5.2478万亿元。2011全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额达到5.9119万亿元,同比增幅12.1%。
我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增幅大于销售面积增幅,表明我国今年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依然是上涨的,只不过涨幅有所下降;从均价角度来计算,2011年我国商品房均价为5377元/平方米,2010年商品房均价为5029元/平方米,今年商品房价格上涨6.9%。
七、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金额高达4.7万亿元,住宅均价上涨6.1%。
2006年我国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全年为1.7万亿元,2008年为2.0万亿元,2010年为4.1657万亿元。2011全年我国商品住宅销售金额高达4.7万亿元,同比增幅10.2%。
从均价角度计算,2011年我国住宅均价为5011元/平方米,2010年商品住宅均价为4723元/平方米,2011年商品住宅价格上涨6.1%。如果扣除我国今年CPI指数,我国商品住宅2011年价格上涨幅度不过百分之一、二。商品住宅价格过快上涨已被有效遏制的。考虑到商品住宅从松动到快速下跌,是在第四季度完成的,因此,2012年价格趋势下滑通道已被打开。真正的绝对值的下跌在2012年的上半年渴望见到,到那时全国性的拐点才能够被真正的验证、确立。
八、我国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均再创历史最高水平。
2010年是我国房地产业最为辉煌的一年,房屋新开工面积16.4亿平方米(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3亿平方米);房屋施工面积40.6亿平方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31.5亿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7.6亿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1亿平方米)。
2011年,房屋新开工面积19亿平方米(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4.6亿平方米,同比增幅12.9%),同比增幅16.2%;房屋施工面积50.8亿平方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38.8亿平方米,同比增幅23.4%),同比增幅25.3%;房屋竣工面积8.9亿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2亿平方米,同比增幅13%),同比增幅13.3%。
2011年我国房屋新开工面积、住宅新开工面积、房屋施工面积、住宅施工面积都已经超过去年水平;房屋竣工面积和住宅竣工面积都已超过去年水平。竣工增幅远低于新开工和施工的增幅,显示了中国房地产企业都在实行防守型的发展战略,拉长开发周期,缩短开发战线,选择恰当时机向市场推盘。
综上所述,我看不起今天的报纸、媒体、电视、网络的房地产新闻,我从来低看“小盆友”般的那么多所谓的房地产专家,我怀疑用所谓的“政治正确”、“公平正义”、“道德血液”去解决处在上升国运中的我国经济问题,特别是房地产问题,能管用吗?
此种模式主要内涵是“保障住房体系涵盖商品住房体系的‘双体系’”。其要点是:
住房体系总体上是福利化、保障化主导的体系,主要依靠行政机制实现资源配置,主要靠财政列支予以投入保障,依托政府实现保障住房的配售、配租和管理;
70%-80%的人口和家庭被保障住房所覆盖,20%-30%的家庭通过市场满足住房需求;
实行福利性无偿分配、低租金、低物业管理费;
商品住房体系是存在于保障住房体系内部的、相对封闭的、独立运转的,商品住房价格体系对保障住房仅起着质量示范、价格参照、经济核算的功能;
保障住房和商品住房体系基本上不存在房屋互相转化,但存在着居住人员互相转化的情况;
保障住房的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商品住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此种模式顺利运行的环境条件要求是:
中国由住房保障为始发端,正式进入高福利和泛福利的历史新阶段,住房对大多数国民来说不再构成家庭财产财富的组成部分;
中国房地产业主导方面是一个民生产业而非经济支柱型产业,商品住房是一个受到严格限制发展规模的市场;
保障住房成为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用巨大财力长期维持保障住房的生存和发展;
有合理的分配机制、退出机制以及监督机制,保障住房体系必须成功构建内在自身的发展机制,实现投入产出的平衡和良性循环;
大幅度组建保障住房的行政管理机构。
这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如下:
市场化不可能惠及到社会底层家庭的生存发展权,尤其是基本居住权。模式四可以将大部分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保障权力依靠政府得到基本落实;
保障住房在促进社会公平,满足基本物质需求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抑制因为住房而形成的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抑制因为住房而形成的公共资源占有的不平衡,抑制对住房的过度需求;
保障住房供给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财富效应低的特性。
这种模式的主要问题如下:
我国房地产业主导成为民生产业,住房成为产品,住房交易变成住房交换或差价交换,需要将现行房地产体制进行颠覆性变化;
保障住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限长、投资收益率低,政府责任和土地、资金供给压力很大,但仍永远满足不了多元化的住房需求,住房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
削弱房地产业(包括住房)的自我发展能力,容易挫伤合法劳动、合法收入、合法买房的其它劳动者的积极性;
保障住房供给普遍实行轮候制;
社会地位和权力不同的人获取保障房(位置、大小)的能力不同,不能消除分配上的不公和寻租现象;
保障房之间的交换存在着监管上的巨大困难。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