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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
姓名:张翔
单位: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
职位:副主任
访问人数:49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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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公告
    张翔,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笔名老鬼,在甘肃平梁读完小学、中学后求学于法大、北大。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的研究、咨询与代理工作,著有法学专著《房屋拆迁法律理论与实务》。
    咨询电话:010-66082935
    电邮:lawyers@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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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置换协议书无回迁日期,合理吗? (2006-11-28 23:04:53) [发送到微博]

    开发商要在我们那儿进行商品房与危改房的拆迁,如果想回迁,商品房与危改房的所签的购房合同有区别吗?
  我所住的地方开发商说是商改加危改,这样说法对吗?另外占我们房屋,按4300元/平方米补偿,卖给我们按6600元/平方米均价,现开发商给回迁人员只签房屋置换协议书,无回迁日期,这个协议合理吗?


    在北京市,危改和商品房开发的拆迁执行的法律规则是不一样的,具体见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危改有回迁购置房屋的政策,比商品房开发拆迁要支付的成本低得多。
  至于回迁协议没有回迁日期,这不仅仅是个合理的问题,而且是个合法的问题,建议您在回迁的协议中明确回迁日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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