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黄浦区启动大规模范围拆迁!
(2007-9-29 14:30:27) [发送到微博]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编号:沪黄房地拆许字(2007)第20号]。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董家渡14号地块
二、房屋拆迁人: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南外滩集团房产前期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
南仓街:30弄(全部)、32号-38号(双号)、40弄(全部)、42-80号(双号)、82弄(全部)、84号-98号(双号)
南硝皮弄:1号-15号(单号)
中华路:622号-630号(双号)
董家渡路:388号-448号(双号)、450弄(全部)、452号-524号(双号)、526弄(全部)、528号-554号(双号)
糖坊弄:5号-15号(单号);37弄1号、2号
东江阴街1号-35号(单号)、37弄(全部)、39号-107号(单号)
糖坊北弄2号-20号(双号)
西玉钩弄(全部)、羊肠弄(全部)、府谷街(全部)
五、房屋拆迁期限:
自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上岗证号:0001559 0001810 0001433 0001816 0001561等。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60天内向本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篾竹街109号三楼。
上海市黄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编号:沪黄房地拆许字(2007)第19号]。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董家渡12号地块
二、房屋拆迁人:通海建设有限公司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新都市动拆迁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
篾竹路:182号-192号(双号)、194弄(全部)、196号-200号(双号)、202弄(全部)、 204弄(全部)、206号-258号(双号);187号-207号(单号)、209弄(全部)、 211号-225号(单号)、227弄(全部)、229号-259号(单号);
王家码头路:330号-440号(双号)、442弄(全部);
董家渡路:373号-531号(单号);
赵家湾路:42号-90号(双号);45号-93号(单号);
外仓桥街:2号-24号(双号)、26弄(全部)、28号-48号(双号)、50弄(全部)、
52号-96号(双号);
中华路:540号-614号(双号);
小石桥街(全部)、小石桥弄(全部)、洗帚弄(全部);
仓桥浜后街(全部)。
五、房屋拆迁期限:
自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上岗证号:0003597 0003563 0003562 0003566 0003560等。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60天内向本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篾竹街109号三楼。
上海市黄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
此次大规模拆迁人为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据业内消息:该公司打算在董家渡聚居区开发“泛海国际公寓”项目,建筑规模近6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