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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
姓名:沧海
单位:沧海工作室(整合营销策划机构)
职位:负责人(创办人)
访问人数:1905763
博客等级:
搜房币:
博主公告
    

  地产营销策划人沧海

   资深品牌营销人、沧海工作室负责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新闻系,曾从事媒体工作多年,擅长营销策划和品牌推广;已有消息、通讯、诗歌、小说等几百万文字发表于《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商报》和《知音》、《佛山文艺》等全国各级报刊、杂志及电台;曾为顺德移动、万科地产、碧桂园集团、佛奥集团和广东新协力、国美电器、南海东软和伊丽莎白美容等知名品牌企业进行过营销策划;曾参与佛山、广州及珠三角地区数十家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和品牌推广,均取得了积极效果。
        本人以“两袖清风写人生,一腔热血著春秋。”为人生格言,希望与五湖四海的朋友特别是地产界的业内人士相知相交!
    
     联系Q Q号:121759585
     电子信箱:hzj2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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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博客目前总浏览量即将突破30万大关(截至2009年11月26日),并顺利进入搜房博客广佛地区前10强,受到广州、佛山和东莞等珠三角地产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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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购房维权事件“十大要点” (2008-3-13 10:55:10) [发送到微博]


    随着楼市逐渐回暖,春季购房高峰即将到来,维权事件也会逐日增多。联业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展就购房事宜为读者提出了十点建议:

    一、保证完整的退房权利。当出现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退房时,购房者应该有退房的选择权,并且明确退房时如何处理,不退时又怎么对待;

    二、把广告写进购房合同。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广告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广告的内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下来;

    三、让促销宣传落到实处。对于开发商为促销提出的很多承诺,不仅要以书面方式确认下来,而且要保证这些促销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四、自列清单要求开发商履行告知义务。购房者对于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房屋使用年限、小区规划、面积测量报告等等,要求开发商进行告知;

    五、购买期房时要求分期付款。签订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可以先支付定金,然后在交房和过户时再支付房款;

    六、完善“规划条款”。不仅要把小区平面布局图附在合同中,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将布局图中的很多内容标注清楚,比如层高、方位、小区出入口、绿化率、商铺市场定位等;

    七、莫忘“会所条款”。对于拟配备会所的楼盘,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会所权属、功能、交付日期、是否对外开放、是否收费等;


    八、细化房型图。合同附件中,房型图一定要规范、细化,房屋各房间具体的尺寸、朝向、层高等都要标注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

    九、开发商义务与责任捆绑约定。对于合同中开发商的很多义务应该相应地约定好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

    十、争取商品房质量保证金。对于开发商的商品房质量保证责任,购房者可参照工程质量保证金,要求开发商预留商品房质量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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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是策划之根本
资源整合是策划之生命
核心价值是策划之灵魂
利润至上是策划之目标
品牌追求是策划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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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机遇 + 方法 + 努力 + 心态 + 激情 = 成功!            
    ——携手共赢,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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