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建行在重庆市提高了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后,该行目前又在广东、海南等省采取了同样的房贷政策,本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它更进一步地接近了控制房价的理想手段。
早在2005年5月26日,本人就在《中国建设报》发表文章,题目叫《游资----房地产市场的一把双刃剑》,建议用提高外来资金(相对于本城市而言)购房的房贷首付比例来控制房价,这比“提高了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更容易操作。但许多人认为我的建议与我们倡导的市场经济不相符。现在,终于看到了与之有着相似作用的“提高了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心情也就好多了。
不过,“提高了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好归好,但操作起来确实太难。第一:银行间的统一查询问题,这在现在已经不是问题了。第二:以夫妻各自名字买的算作两套吗,如果算,那对其中的一套肯定要提高首付比例,但如果夫妻两地分居确实要两套房呢?对他们公平吗?第三:家里有子女多个,且不愿和父母同住,或者原住房太小,再要买一套时,对这第二套也要提高首付吗?所以说,这“提高了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也是个很讨厌的东西,肯定会遭来骂声。
嗯,思来想去,还是坚持我自己的观点,对外来资金(相对于本城市而言)购房的提高房贷首付比例,以这样来控制房价是最理想的,有兴趣的朋友想看个明白,就请看博文:《游资----房地产市场的一把双刃剑》及《购买力越位是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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