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计方案评审及深度、广度

装饰设计方案评审,又称评标。目前的问题:一是评审机构——评委会的组成,通常由三部分人——业主、当地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所组成。从技术上讲,由于有大部分虽是外行但为实际决策者的业主、官员的参加,很难保证科学、民主的评审;从业务上讲,由于其中可能的有人有"寻租"的需求,很难保证公正、公平的评标。二是评委专家学者,通常由二部分人——年龄一般在60岁左右的高等院校的专业教师(教授)、建筑设计院的高级(注册)建筑师所组成,从技术上讲,由于有一部分虽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实际上是外行的人参加,如对设计方案本身有见解,但对施工图、工程报价、周期则不大熟悉,同样很难保证科学、民主的评审;从业务上讲,由于其中可能有的人即是评委又是"枪手"有"寻租"的需求,同样很难保证公正、公平的评标。三是评审标准,设计方案深度、广度以及程序、方式、方法,因人而异,五花八门。

其成因主要是: 制度。
所谓制度,是指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即制度是构建人类相互行为的人为的约束,是为了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所以需要调整,则是因为资源相对于人们的欲望和需求总是稀缺的。制度包括:一是正式规则——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有政治制度(即政治体制),经济规则(即产权),具体的单个合同(包括装饰设计方案评审);二是非正式规则——行为规范、习惯、道德规范、社会习俗、思想信仰、意识形态、传统文化是其主要源泉。制度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为了充分利用稀缺资源,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实行合作;从个体利益的角度看,为了争夺稀缺资源,人们又有着相互冲突的竞争。制度的作用是,一是降低了人们相互交往总的不确定性;二是提供了一个社会的激励机制。所谓"寻租",即权力的租金;"寻租行为"是指有的制度安排鼓励的反而分配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