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房网《我看广州房地产30年》征文
三十年前邓小平拉开住宅商品化序幕
1978年9月,中央召开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一次重要讲话,邓小平提出:“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就住房问题再次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房,也可以自已建。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房租太低,人们就不买房子了。”“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邓小平的讲话涵盖了此后铺开的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政策基本思路。10年之后,1989年6月中央正式在全国推行住宅商品化政策。30年之后,中共十七大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在邓小平“住宅商品化”理论支持下,广州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开始走上“吃螃蟹”、“摸着石头过河”的艰难而又亢奋的住房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之路。
1979年广州市东湖新村6万平方米外销商品房小区的兴建,标志着广州乃至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大船破冰之旅启航!从此,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步子迈得越来越大,步伐越来越稳健,信心越来越坚定。30年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硕果累累,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1984年《广州市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颁布,成为我国最早的有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法规文件之一。
1986年广州市东风街小区开发改造工程,成为广州市第一个采用实物交付形式的、以土地有偿使用办法改造旧城区的试点工程。
1987年广州市政府以天河体育中心周边土地开发使用权,换取市城建开发总公司投资建造供第六届全运会使用的天河体育中心及配套设施,再一次成功地推行了实物交付形式的土地有偿使用政策。
1988年8月广州市第一块商品住宅用地—花地湾,以2.808亿元“地王”价招标成功,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从“实物有偿”转变为“货币有偿”。自此,广州市国有土地正式走上“招拍挂”出让的市场化道路(请续看本人博客:《土地招拍挂20年启示录》1-7回)。
文/黎文江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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