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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那东西》四、谁在等我 (2007-3-27 13:04:30) [发送到微博]
四、谁在等我

一周之后,我回到了泰城,带着满身“出墙红杏”的味道。吕安只吸香得过分的软中华,而那种甜甜的烤烟味与我身上的生烟味混在一起,再加上浓重的古龙水,任何一个嗅觉正常的人从我身边走过,都不难猜出这个女人最近一段都在干些什么,何况像丘天那样一个敏感得要命,聪明得要命的小家伙。
  我一路上都在考虑着该如何编出一个巧妙的谎言,即便他什么都猜到了,可我还是想留下一层薄薄的窗户纸。
  等我到家以后发现这一切根本不需要任何解释。丘天留了张字条给我,说学校最近在严肃纪律,即便是大四的学生也不可以夜不归宿,一经查出就要勒令退学,所以他决定搬回学校去住,“Bonnie,记得快乐起来,我走了”,这是字条上的最后一句话。
  他说他走了,我知道这一走,可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尽管我极力为自己辩护,却仍旧无法逃避这个现实:在与小男孩的爱情故事里,我扮演了一个“伤害者”的角色。
  
  我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根香烟,随后又把那张字条放在火焰上方,它很快燃烧殆尽,一股诡异的胡味夹着烟味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呛得我睁不开眼睛。家里终于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也许这个结局正是我隐隐期待着的,否则我真想不出该如何面对那双黑白分明写满忧愁的大眼睛。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像一尊雕像般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抽烟,一根接一根。手机突然“嗡嗡”地震动了起来,是吕安发来的短消息,他乘坐的飞机已经安全着陆,跟我报平安。我把手里的大半根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又慢慢地站起来走到门口。按下所有的电灯开关,房间里刹时变得晶莹明亮。
  我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眼角有一丝淡淡的疲倦,皮肤因为接连几天的昼夜颠倒而稍显干燥,除此之外一切还好。至少我还拥有着皮相的美丽,和信用卡般任我随意透支的青春。人生苦短,我不知道明天的太阳还会不会升起,所以今夜,我要喧嚣地活着。
  我飞快冲了个澡,又化好了精致的晚妆,紧身的黑色的无袖毛衣和窄窄的长裤把我的皮肤衬得很白,就像一个刚从古墓里爬出来的千年小妖。
  
  正值高峰时期,整个泰城喧嚣拥挤,小汽车在坚硬笔直的马路上川流不息,大多数行人都朝着自己的家匆匆行进,当然也有反其道而行之者,就像我。我坐在出租车上,边听着musicradio边奔向通晓不绝的北塔大街,天黑以后,那里是泰城最动人的去处之一。
  北塔大街位于老城区的西北角,号称“小汉城”,一年四季不分昼夜地漂浮着韩国料理的香味,街边的大大小小属不清的洗浴中心更能给人一种“泰城人都是洗澡狂”的错觉。这里白天的时候车水马龙,晚上的时候依旧灯红酒绿人头攒动,常会有一大票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叽里咕噜地说着韩语或日语的年轻人从你身边走过,让人有种“身在异乡”的漂泊感。每当跟吕安分开,独身一人回到泰城以后,我都会来这里一家名叫“刺参处”的小店,点一大套生鱼片,先用真露清酒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随后再去BonnieBar喝到烂醉如泥。
  
  推开门,客人并不多,我常坐的那张桌子还空着。相熟的朝鲜族服务员走过来问我是否还是老规矩,我点点头,她说稍等,马上就好。我刚端起大麦茶,就感觉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嗨,你也在这!”我回头看看,是个长发女人,笑得温柔灿烂。
  她名叫叶心爱,是我为数不多的女性朋友之一,现在泰城日报做财经编辑,3年前中了500万元的福利彩票,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我刚刚流浪回来,突然想喝酒。”我问她,“你那个律师男朋友呢,没在一起么?”
  “他去昆明了,估计现在正跟哪个空姐卿卿我我呢。”她脱掉外套然后坐在我身边,一脸不在乎地说着。“我想吃生鱼片,就跑到这来了,没想到还遇见了你。我们一起吧,这顿我请。”
  我说好的,随后斟了一杯茶给她。关于他那位男友,我并没有多问,这也是我一贯的原则。我很少问及别人的隐私,并不是我多么尊重民主多么尊重人权,而是我自己的内心深处就藏着太多太多难以言说的秘密,自我消化都消化不完,更没那么多的功夫去猜测别人的难言之隐。除非他们自己肯说,否则我基本不会开口询问,即便是对最好的朋友也是如此。
  她用双手捧着大麦茶的杯子,随口问了几个无伤大雅的小问题,例如“你们报社最近还总派你出差么”,再或者“最近的专栏的篇幅好像都不大,是你偷懒还是编辑删得太狠”。她总是很懂得掌握谈话的分寸,不会问一些令人难堪的问题,也不会触及到你不想开口的方面,大家都是聪明人,彼此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所以我蛮喜欢跟她一起玩。
  
  点好的菜依次被端了上来,白色的萝卜丝把鱼片映衬得晶莹剔透,旁边的十几盘小菜五颜六色,让人看了就有胃口。服务员斟上了清酒,我们碰了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凉凉的清酒喝起来很舒服,有点像吸烤烟的感觉,不辣,还略微有些甜。
  她低下头摆弄着碟子里的芥辣,挤了一条又一条,却只倒了一点点酱油,再然后用筷子小心翼翼地搅拌着,那种认真的表情很有趣,像一个还没毕业的小学生。她随后夹起一片鱼,在那碟超级恐怖的调料中打了个滚之后放进嘴里,我眼见着她吸了吸鼻子,然后就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眼泪哗啦啦地流了出来。
  “每次心情不太好的时候,我都喜欢拼命吃芥末,把自己辣得一塌糊涂,就像泄愤一样。”她一边拿手绢擦着眼角,一边笑着对我说。
  她的手机响了起来,她先是看了看号码,随后才翻开盖子按下接听键。
  “没应酬么?那个空中小姐呢,上次放了人家鸽子,还不赶快赔礼道歉?我在北塔大街跟吃生鱼片喝清酒,感觉蛮不错。去死啦,少跟我腻歪,明天再说吧,挂了。”
  “是他打来的,”她合上电话对我说,“他说喝茶的时候才发现那个空姐的嘴唇不够漂亮,没有我的性感。现在的男人都这样么,走到哪看到哪,就像刚刚还俗的和尚一样。”说到这里,她像个美国人那样耸了耸肩,一脸无奈的表情。
  “你也算难得,很少有女人这么大方的。”我由衷地感叹着,据我分析,她不是太爱了就是太不爱了,否则任何一个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放任自己的男友如此造次,当着女朋友的面对那些情人评头品足。
  她笑了笑,“我们一贯如此,刚恋爱的时候就说好了互不干涉各玩个的,不过也难怪你惊讶,好像我还没告诉过你呢。”
  我吁了一口气,被我猜中了,她果然是一点都不爱那个男人。不过这也正常,她年轻,漂亮,不仅有体面的工作不错的收入,更有一大笔可供她吃喝玩乐的天降之财。这样的女孩子,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或许爱情在她的眼里,从来不算,也永远不可能算作稀缺物品。
  接下来我们继续干杯干杯,喝光第二瓶真露的时候,她挤了更多芥辣到碟子里,等眼泪流出来的时候,她用双手捂住了脸,可我还是看见眼泪沿着她的下巴滴落在桌面上。原来我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这个女人,居然是爱得太深了。
  “这里的芥末好霸道,我的胃吃不消了,你呢?”过了好半天她才放下双手,又若无其事地对我说着。
  “我也吃得差不多了,那就结帐回家吧。”
  她叫来了服务员,付了帐拿了发票以后,我们在小店门口告别。
  “亲爱的我走了,你也不要玩到太晚,否则不安全。”临上车之前,她仔细地叮嘱着我,我说好的,你也要小心。随后她钻进了那辆双色的出租车飞快地离开,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门口。
  我把外套包得更紧了些,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下,出租车司机为我打开了车门。“奉天街,BonnieBar,越快越好,”我对他说。
  刚刚喝得太少,这简直比不喝酒还难受,我要再找个地方,喝个痛快。
  踏入BonnieBar,洋酒和外烟的味道扑面而来。我做了个深呼吸,用力把这种熟悉的味道更深刻地吸入肺脏里,随后翘起嘴角,踩着高跟鞋步入了这个永远不见阳光,永远声色犬马,永远遍布着各种肤色老外的酒精世界。
  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棕色头发的男人不小心踩了我一脚,“对不起”,忙举起手道歉,并用标准到令人吃惊的普通话对我说:“对不起,我踩到了您,您不要紧吧?”
  我微笑着向他摇了摇手,示意我没关系,在这里混的外国佬总是客气的要命,虽然我很欣赏这一点,可也有些不适应。
  他也向我笑了笑,露出了一排整齐雪白的牙齿,活像一个牙膏模特。
  
  我们的目标都是吧台,又同样叫了墨西哥啤酒科罗纳,又几乎同时把柠檬片塞到了酒瓶里,这一连串的“不约而同”让我们不由得相视一笑。
  “我叫Mars,你是谁?”
  “不想说。”
  “噢,同样很高兴认识您!”他礼貌地伸出毛茸茸的大手,与之相比,我的手简直像个袖珍工艺品般不盈一握,他的手像一层包装纸般紧紧包裹住我的,那种触觉就像是柔软的空调被,温暖而干燥。
  台上的菲律宾歌手在翻唱《blackblackheart》,我非常喜欢这首歌的前奏,在那段空灵的和声中,我举起了啤酒,“干杯”,我对身边的外国人说,“Cheers”,然后一饮而尽。
  他显然是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不过随即把酒喝光,那种一气呵成的动作像极了爱尔兰人。我最讨厌喝酒喝得不够畅快的男人,而这个老外好像还不赖。我伸手示意酒保再拿两瓶啤酒和两片柠檬,随后把其中的一瓶递给了他。接下来两瓶又两瓶再两瓶,直到若干个两瓶后,我的鼻息终于开始沉重,对面那张棕发碧眼的脸也略微模糊了起来。
  DJ适时地换上了热闹的快曲,我的肢体终于不由自主地摇晃了起来。
  “Hi,youngman,”我说,“我们去跳舞吧,好么?”
  “当然好,”他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对我说,“我求之不得。”
  
  我们挤进舞池,他像是上满了发条的跳舞机一样疯狂舞动了起来,而我则像一只喝醉了的猫,不慌不忙地摇曳着柔软的肢体。在恣意的轻摇慢摆中,有一双热乎乎的大手轻轻掐住了我的腰,我回头看了看,是那个老外。我向他笑了笑,随后跟他跳起了贴身辣舞,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那玩意正硬邦邦地顶在我的腰季,就像一把上了膛的手枪,呼之欲出,一触即发。
  此时此刻,只要我愿意,随时都可以跟这个外国人离开舞池,到走廊或者哪个不知名的角落拉开拉链大干一气,可我不能这样做。因为今天早上,离开宾馆之前,我才刚刚跟吕安亲热过,那意味着明天之前我只是他一个人的,我绝不允许自己再被任何男人动一下。
  “Sorry,”我对他做了一个口型,然后挤出了人群,向大门口走去。现在的我酒酣耳热,是时候回家了,我习惯于每天发一封mail给吕安,今天的还没有写,而一个钟头以后,就是“明天”了。
  就在我拿着手牌换回衣服的时候,他追了上来,“Hi,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可以么,我想认识你。”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随后笑着说了句“Bye”,并不是我对西洋男人没兴趣,只是今夜,我对任何男人都没兴趣,无论你的肤色是白还是黑,不管你的眼珠是蓝还是绿。不管你是谁,只要不是吕安,那就统统“Noway,Noway”。
  我在那双绿眼珠的注视下轻松走出了酒馆,门口停着一大排等客的出租车,我挑了最干净的一辆,告诉司机“去水岸新城”,司机点了点头,汽车轻轻启动,就像一艘浮在夜色中的流浪之舟。
  车窗外是连绵不断的霓虹和广告牌,间或会有一两个走夜路的行人,不过他们很快就被车子甩在后面。我带着一身酒味看着这个夜的城市,有人安眠,有人不眠,有人在等待,有人被等待,仿佛生活就在人们的角色转换中得到平衡。
  车子开到我家楼下,我付好了车费拿了发票准备下车的时候,午夜的广播突然放出一首若干年前的老歌,是谢雨欣的《谁》。我又拽出一张十块钱的钞票递给司机,“我想把这首歌听完”,我说。“不用再付钱了,你听完就是。”他笑着谢绝了我,同时把音量开到很大。
  我点着了一根烟,眯着眼睛听完了这首歌,电梯上的时候,耳边似乎还有人在唱着动听的那句:谁来等你,你在等着谁;谁来等我,我在等着谁。
  这个冰凉悠长的夜里,会有谁,在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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