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山区信访办
(2008-3-11 22:41:14) [发送到微博]
尊敬的南山区区委领导,尊敬的南山区信访办的负责人:
我们是南海大道金晖大厦商铺的业主。今天我们再次要向政府反映一下金晖大厦开发商利华迅公司,及其公司法人南山区人大代表邱锦彪,违反合同,欺诈商铺投资人的种种不道德的行为。
2003年,利华迅公司在向我们兜售金晖大厦商铺的时候,向我们鼓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一铺养三代”“黄金地段升值无限”。信誓旦旦的向我们承诺“商铺由他们来统一管理,不论租否,均稳收租金”;“年收益8%,70年赚翻了天”;“低风险,高回报”;并且当场与我们购买商铺的投资人签署了委托租赁合同。 在他们这样的引诱下,在所谓的白纸黑字的合同的保障下,我们纷纷掏出了自己的血汗钱,以当时金晖住宅楼2.5倍的均价购买了他们的商铺。
转眼4年的时间过去了,到了我们该领取租金的时候了,利华迅公司突然发函通知我们言称商铺亏损,不能履行合同。 针对这个说法,我们走访了金晖商铺的家具商,了解到事实不仅并非如此,而且更为离谱的是,利华迅公司在家具商家面前诽谤我们业主闹事是为了要求抬高租金,真是一派胡言!
然而从去年12月发函,至今为止,我们未曾收到一分钱的租金,最近有的业主去讨要租金,被他们拒之门外,现在连电话也打不进去了。彻底露出了他们的一副无赖的嘴脸。
此外,利华迅公司还千方百计阻止我们召开业主大会,企图让我们众多业主群龙无首,无法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利华迅公司在出售商铺不久,搞了一个假的业委会来蒙骗我们业主,因为这个业委会没有走合法程序,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所以不能起到任何作用。现在连利华迅公司自己也否认了这个假的业委会。但他们至今也不肯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全体业主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业委会。其目的就是唯恐我们有了业委会就有了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利华迅公司法人邱锦彪,作为一个区级的人大代表,不讲丝毫的商业诚信,不讲丝毫的公德,以这样无耻的手段欺诈我们所有的金晖商铺的投资人,完全是一个不法的奸商,哪里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哪里有资格担任一个人大代表?
我们在这儿强烈呼吁,要求区委政府为我们金晖大厦全体业主做主,强制利华迅公司法人邱锦彪,履行当初签署的租赁合同,将我们应该得到的租金全部补给我们,并继续履行合同。 此外,我们还要求政府强制利华迅公司作为一个楼盘的开发商,立即配合街道办事处,同我们业主一起,通过合法程序,组建一个选举业委会的筹备小组,尽快通过正规程序选举产生一个真正的合法的业委会。
我们急切希望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
此致敬礼!
金晖大厦商铺业主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