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空前的大灾难将房地产企业推到了风口浪尖。捐还是不捐?捐多了还是捐少了?是整个舆论漩涡中的中心议题。公众对一些房企的批评与指责到底是道德绑架,还是正义评价?也是其中衍生出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无意探讨房企捐款排行榜的排名顺序,也无意将捐款的多少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程度联系起来进行良知拷问,而是试图从企业的产品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上说明“房企为什么要捐助社会”?或者说,捐与不捐到底是企业自己内部的事,还是消费者可以提出意愿和诉求的事?当然,本文的所有指向是针对持续房地产产品的主流企业来说的。
首先,房地产企业是具有公共属性的。在经济学的概念中,企业是私人部门不假,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行为是基于全民所有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来进行的,在一定意义上,应该可以被看作是公众授权政府以一定条件委托开发商来为自己生产产品的(当然产品也是以一定条件返回到公众手中),因此,房地产产品,特别是住宅产品,无论从产品来源和消费者对象而言,与其它产品不同的是,“公共性”属性较为明显(当然,与政府部门的公共性是不同的)。作为一个具有全民性消费者的行业,财富来源更加具有必然性的公众化,这也是房企更容易受到公众关注和评价的原因之一。再者,我们知道,所有的财富均具有社会性特质,无论企业经营和管理能力如何自强。但是越大的财富,它的社会属性就越强。因此,在拥有财富和使用财富的关系处理上,把在向国家交纳税收之外,再行适度承当与自身企业能力相适应的社会责任应该是一项合理的、必须的成本。
其次,置业者消费了住宅产品以外的企业属性。有知名房企在这场论战中表达了“看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更多的是要看它生产的产品能给人们带来怎样的感受”的观点。当然,产品责任是企业的核心责任。但是,在现行的市场文化中,社会价值交换原理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置业者在消费住宅产品并支付成本的时候,特别在消费主流品牌房企产品的时候,同时也在消费企业,该房企的理念、价值观、社会形象、品牌、甚至房企领导人形象等实际上已经成为置业者“买单”的一部分,也成为了置业者在消费过程和使用过程的一部分,比如居住骄傲感和消费骄傲感的形成就是这个原理。不然,有房企提出,我们的房子在同地段同品质的前提下比同行可以高卖多少钱、快卖多少天的原理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置业者的消费行为除了产品因素,还是存在很复杂的社会因素的。这正是产品消费者时代在普遍转向品牌消费时代后,消费者对企业的要求发生的深刻的变化,在如今和以后的房地产行业尤甚。因此,在这个道理上讲,置业者有理由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产品以外的要求。
另外,企业人格化是企业社会化的一部分。在一个商业化和公司化的社会,企业人格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在公民社会时代,企业公民已经成为一种普遍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生产合格产品只是一种企业的个体责任。在企业道德中,它和社会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如同一个人如果见死不救就会遭到社会谴责,严重者甚至会遭到法律追诉一样,一个企业,特别是知名企业遇难不帮自然也会受到社会非议。这就是万科地产为什么在四川震灾中在快速捐出200万后依然会遭到来自全国范围内的网民“声讨”的原理(人们总在用一种无形的标尺在衡量你的得到与付出,这是知名企业必须要的让渡)。同样,香港“艳照门事件”中的阿娇与“捐款风波”中的万科王石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可比性。涉及艳照门事件中女星众多,为何独有阿娇最为不幸?因为,公众在消费“阿娇”这个娱乐品牌的时候,实则包含了消费一种可爱、纯情文化,可是消费者事后却发现了其中的假冒伪劣成分。王石亦然,尽管第一时间也捐了款,甚至比相当多的房企还多(还有一些房企为零捐),可是公众为什么单单对王石依然不依不饶,就是因为王石作为中国房地产的“精神教父”和“主流形象代言人”的角色在相当长的时间给了人们太多、也特别敢承担的精神想象和精神体验。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捐和不捐其实还真是个问题。对主流房地产企业来说,应该以此为契机,在加强企业建设的同时,不能忽略企业社会建设。企业做得越大,企业赚的越多,越是要进行企业道德建设(当然不只捐款这么简单),因为这是企业价值和企业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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