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中小开发商或是集资建房出路 (2007-1-12 2:08:54)
个人集资建房的活动在2006年末在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给人们的住房梦带来希望。然而,集资建房在法律地位、专业操作、项目管理方面的缺失成为其发展的障碍,而更难以逾越的是各地地价高涨背景下拿地的资金门槛。杭州个人集资建房遭遇沉重打击,资金托管银行因压力而撤出,集资建房困难重重。拿不到土地,集资建房无异于空谈。那么,银根紧缩下缺乏资金支持的中小开发商手里的土地可否成为集资建房的目标呢?
北京市国土局公布的材料表明, 2002——2006年已出让住宅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16000万平方米中,
至少80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没有形成商品住宅有效供应。国土局判断“目前市场上住宅用地的供应是充足的,工作的着力点应主要放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未进入销售环节项目尽早入市销售,形成实际住宅供应。”假定如珠江、保利、城开、中海、富力、金地等十来家巨头手里持有这8000万平方米中的2000——3000万平方米(实际可能更少),其余6000——5000万平方米则在那些名不见拍挂榜的中小开发商手中。(详见
《北京住宅供应欠帐8000万平米》)
上述数据说明,北京已经出让的土地形成不了住宅供应,这是供应量无法满足需求的原因,其中中小开发商手中5000——6000万平方米住宅规划面积因宏观调控、银根紧缩、资金紧张等因素无法形成有效住宅上市供应,是问题的关键。持有已出让土地的中小开发商,他们并未失去对商品住宅市场的影响力,未来他们手中土地所发挥积极或消极的作用,必将左右后2007、2008、2009年的住宅供应量,从而左右北京商品住宅价格涨跌。
采取措施让中小开发商持有的大量出让土地发挥正面积极作用,尽快形成有效住宅供应则非常关键。
个人集资建房的目的是剔除了开发商所谓高额利润,以低于现有商品房价格购买房屋,而本轮房地产调控提出的限价房目的也是通过限制利润压低房价,两者目的是一致的。而中小开发商已经完成出让的土地,往往因为后续工程建设资金的缺乏而难以进展下去,缺乏资金是这类项目难题。因此,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将中小开发商手中缺乏资金继续运作的已出让土地与“集资建房”的资金进行组合,将项目纳入“限价房”范围,鼓励资金不足的有地开发商将项目转为限价房,允许“个人建房”性的集资与此类项目的合作,同时引导银行为此类项目提供开发贷款,建立完整的资金链条。
积压土地+个人集资+限价房。将三者进行嫁接,重点解决好集资转变为投资的法律瓶颈,以开发公司为开发建设主体,可为集资建房解决的土地,为积压土地找到了资金,或许能够起到引导集资建房、盘活已出让土地、增加住宅供应量、压低住房价格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