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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央企是否应带头降价? (2010-8-31 11:33:13) [发送到微博]
    房地产新政已经实施4月有余,这两天的新闻,无论是李总理要求严格控制楼市投机,还是发改委说将来要收房产税,还是上周银行进行房价下跌50%的压力测试,都反映了政府的决心之大,但是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是:既然政府的决心如此之大,为何政府有直接控制权的央企,不能积极响应带头降价?
  如果说央企是否降价,应该是市场行为,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否则就违反了自由市场的游戏规则;那么为什么在央企融资上市,银行信贷,拿地等一系列事情上,就一路绿灯,享受着行政手段的便利,而在应该带头降价这件事情上,又不能使用行政手段呢?
  如果说政府培养央企,让央企做大做强,是为了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那么为什么到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关键时刻,这些央企不能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既然在央企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对央企尽了责任(一路照顾到永久),那么怎么也到了央企回报社会的时刻了!
  央企是代表国家形象的企业,如果央企在此时不能挺身而出,扮演一个楼市降价破冰的形象,仍不能主动配合政府的调控政策,那么我只能奉劝亲爱的购房客户们一句话:
  请不要再观望了,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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