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多人建议开征物业税降房价
在8月18日闭幕的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据说这是朱副会长提的7点建议中的第一条,显然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且还可能代表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一些意见。
不只是朱副会长,6月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也建议,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而且据说国家发改委已初步拟定当前房价高、投机性强,各种矛盾突出的深圳作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
其实,开征物业税,一些人在两年前就开始提建议了。2006年初,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频频参加各种房地产行业论坛、峰会,说物业税一旦开征,不管你有几套住房,几十年前买的还是刚买的,只要你持有房产,就都得交物业税,只不过对人们的第一套住房征税额可以为零,但对于第二住房,物业税的征收税率就会是3%,甚至5%。许多人从陈淮的官方背景判断,认为物业税将会在06年上半年进入决策程序,下半年开征,可直到今天,中央政府仍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开征物业税,何时开征物业税。为此,物业税就成了楼市调控的一记杀招,悬在开发商和购房人头上。据说这样做,是政府想让人们对楼市新政走向感到深不可测,进而在心理产生某种敬畏,从而确保楼市最终不失控。
二、理论上,开征物业税降房价是对的
应该说,从理论上讲,开征物业税能降房价,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征物业税,在房子的持有环节上增加持有成本,可以抑制、减少商品房的投资性需求,并将闲置房产挤出市场,增加住房供给。这样,有效需求相对减少了,有效供给却相对增加了,楼市从求大于供变成了供大于求,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对市场价格影响的一般规律,房价就会相对降低。
第二,物业税与当前实行的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叠收税。如果征收物业税,土地出让金就应相应减少或取消,这样开发住房的土地成本就会相应减少,也就是说商品住房的开发成本相应减少。从成本决定价格的角度讲,开征物业税,减少了土地出让金,降低了开发成本,自然可以降低房价。
第三,对第二套以上的房产征收适当的持有税费 —— 物业税是合理的,因为对于当前的国情来说,拥有两套及以上的住宅确实是属于一种较为奢侈的行为,从缓解当前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矛盾出发,奢侈的人多缴点税是必须的。如果你不想多缴税,那你就别多买房,只要那些有钱人不多买房,有效需求自然就降低了,依据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理论,房价也自然会降低。
第四,从税费影响市场供求的角度讲,若想要抑制投资购房,减少市场有效需求,就可把相应的税率提高。同第三条一样,有效需求减少了,房价也自然降了。
三、开征物业税,降不了疯涨的房价
首先,上述列举的物业税能抑制、降低房价的理由,除第二条外,大多数是从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的理论出发的,即通过减少市场有效需求,来降低房价。第二条是从成本决定价格的理论出发,即通过降低成本,来降低房价。
我们的专家们很可爱,他们不太知道房地产市场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市场,不太明白房屋的供求关系决定房价不太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单纯。还有,他们降房价用的是堵,而不是疏,基本一致的想法是千方百计地减少有效需求来达成降低房价的思路。市场需求是堵得了的么?就是算堵住了一时,也堵不住一世,更何况一旦堵失败了,那就是山洪爆发,成了无法挽住的局面。房地产市场需求就像江河里的水,只能疏,不能堵,所以,抑制需求、减少需求,是无法真正降低房价的。至于,从降低开发成本来降低房价,那更是幼稚的想法,因为开发商确定房价早就不从开发成本出发。
其次,物业税与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叠收税,开征物业税,就势必要改变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制度,这样物业税作为一个新的税种,必须由全国人大通过才能征收。为此从试点到全面执行,时间跨度将会比较长,也就是说,姗姗来迟的物业税撵不上房价疯涨的尾巴。实际上,物业税和房价是两个不同范畴的问题,两者之间没有多少直接关联,在国外,征收物业税是在没有太多新开楼盘的情况下,保证房地产税收的一种政策,而在目前的国内尚有很大的开发空间,还有大量的土地可以增加新房的情况下,征收物业税其实并非是一项必须的政策。
第三,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来源的一大头,也是地方政府发家致富的桑田,因开征物业税而减少(取消)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也是地方政府官员不愿意面对的事,因此对于物业税的开征,地方政府和官员显然会态度消极。还有,征收物业税,得益最大的应该属于国家财政,广大购房人的负担不但不能减少,反而有增加的可能,因此广大老百姓也不会很热心。
最后,开征物业税,对抑制炒房者根本无效。目前炒房者惯用的手法是这样的:甲和乙两人合伙炒房,甲、乙分别购买一套100万的房子,按照规定,甲和乙分别需首付30万,贷款70万;办好按揭或拿到现房后,甲和乙开始趁势飞快上涨,找一家熟识的中介分别以150万的价格转手给对方,此时,甲和乙分别需为新买的房子首付30%即45万,贷款7成105万。由于甲、乙两人合伙炒房,所以彼此的首付都不用交,剩余的105万元贷款通过银行贷款变现;到手后还掉各自的银行贷款,还可获利5万元。这里面一个炒房者实际持有物业的时间很短,虽然物业税对国家财政来说不会流失,但对单个炒房者而言,承担的物业税极其有限。在抑制炒房方面,物业税还远不如增加二手房交易的交易税和营业税。
总之,当前房价的疯涨,是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单靠征收物业税来降房价,不太可能,也不太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