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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经济黑洞,谁来拯救您?(二) (2006-8-8 13:17:09)
物业管理经济黑洞,谁来拯救您?
                                (二)
 
    三、谁接受贿赂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已是不成文的江湖规矩了。
    如此的经济黑洞,到底谁才是元凶?古人云:鸟为食亡,人为财亡。在物业管理行业这么大的一个笼子里,当然也有一些唯利是图之人了。那么谁接受贿赂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们有一万个理由相信,物业公司的高层几乎不可能接受贿赂,但谁能保证项目经理或基层工作人员在金钱诱惑下仍保持清醒的头脑呢?
    业内出现项目经理卷款而逃的事件鲜为人知,而一个小区停车收费员接受贿赂或贪污收款,也并不大惊小怪。而今天,如此巨大的经济黑洞不得不再一次引起业内的关注与企业内部管理的重审。
卷款而逃也仅仅是一次性行为,但经济黑洞却是一种长期的不良恶性,也是一种恶性循环,长期以往, 必将使物业管理行业形像遭到严重的摧毁,那样一来,"国将不国"。
    如何分辩谁接受贿赂了?笔者提出自己所亲身经历的经验与各位看官分享一下:
    1、关注业主在装修期间的投诉
    是否有关于搬运工打业主自请的搬运工的投诉及情况?作为零散搬运工,他不可能在没有任何背景之下到任何一个新建的小区门口任意抢夺生意,更不敢殴打业主自请的搬运工。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利与霸道了?物业管理经济黑洞,管理处接受贿赂的人给他们充当了保护伞。
    2、关注管理处经理或相关主管对纠纷处理的态度
    如果小区在装修期间发生的关于地下车库临时卖摊点不接受相关管理,为所欲为,或者搬运工打人事件诸如之类的事件,管理处经理或相关主管如何对待的态度,直接告诉了他或一个团队是不是接受了贿赂。
    上面提到的福田某一高档小区发生了搬运工打人,业主愤怒的找到管理处投诉,最后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都口口声声说一定加强管理,一定加强管理。当业主一走,管理处这些人一笑而过,搬运工打人事件不到第三天再一次发生。这其中隐含些什么呢?
    3、关注现场临时卖摊是否有独家行为
    做生意人,最根本就是想赚钱,没赚钱的买卖谁会去做?服务能当饭吃吗?不能吧,人民币才更为实在。管理处往往会打出质高价低,为广大业主服务,便于装修之类的口号,为自己打开财路找个冠丽堂煌的借口。
    商家进到小区,就要交上一笔不少的好处费给管理处相关人员,这笔费用能白给吗?羊毛出在羊身上,从业主上身要回自然不过了。商家之道,唯我独尊。没有竞争的产品,自然就有着价格上的绝对,更有着垄断渠道的阳光大道。如此一来,那怕是薄利多销,连本带来捞回来也小菜一碟。谁给了他垄断的权利?独家的权利?一般规范化管理的管理处,只要有正规的商家想来,经审核合格都广开财门。对于一些管理存在漏洞的单位,就为一些唯利是图之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财机,充许独家,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谢劳费,何乐而不为?且况也不影响到管理工作,更不会让上级领导查出点什么来,神不知鬼不觉,拿了钱还装清高。
    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现象十分普遍存在也十分的复杂。社会如此,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小区管理处。有些友人在茶聊中说道,有的小区的管理处就像是山大王一样,雄霸风云。也因此使行业维权之势在这几年迅速扩张,作为从业多年的我,也曾接受过商家吃喝玩乐,但良知的存在还不至于达到收受贿赂的地步。今撰此文,非示已之清高,而在于渴望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行业从业者自律;作为一名民主党派人士,更凭着自己对党性的认识,尽自己微薄之力,最终让自己心安理得罢。
     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否成为一把利剑?(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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