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温馨提示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个人中心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温馨提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温馨提示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博主
姓名:刘轩
单位:共智和策划
职位:评论员 营销师
访问人数:1452465
博客等级:
搜房币:
博主公告
    感觉营销创始人——刘轩
    网络推手&新闻公关&事件策划
    专栏·学者·营销师·评论员
    QQ:871808262
    ltl1210@hotmail.com
    Tel:0755-25851076
    Fax:0755-25851036
    Http:www.gongzhihe.com
    Zip:518029
我的文档
我最新关注的人
关注博客发文动态
正文
深圳放宽落户条件 重点大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办理 (2006-3-4 12:42:06) [发送到微博]
深圳放宽落户条件 重点大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办理

据新华社广州1月7日电 200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5日正式出台,其中对深圳人才入户政策进行了改革,将实行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过去大学生入户深圳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接收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入户手续。按深圳市新文件规定,只要符合专业、学校、年龄等基本要求的大学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此外,深圳市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费用,将实行由政府、企业(单位)\个人共担的新做法,并将建立创新型人才带薪培训和学术休假制度。深圳还将实行由政府给予专项资助和生活补贴的做法,并将以多种人才驿站为载体,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级人才来深圳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深圳将为初到深圳市创业或在深圳市短期及兼职工作的各类创新人才提供高品质低租金的人才公寓;为民间创新人员的发明专利及创新型非共识项目提供资助等人才新政策措施。


可以直接办理入户的人才


●具有海外名校或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深圳市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在深圳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技术人才


●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他基本条件的人才
阅读 (14576) | 评论 (2) | 转载 | 收藏 | 举报/意见
文章评论:
您现在发表的是匿名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您可以在此修改昵称,不超过20个字符或10个汉字)
内容
评论并转载文章 分享到微博 
搜房用户可以先登录再评论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