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价地王”到“零地价拿地” (2007-11-19 20:12:24)
从“天价地王”到“零地价拿地”
王良智
一、新闻背景
据新华社11月18日报道:正当人们对房地产成本及价格、利润的高低议论不绝、莫衷一是的时候,号称全国“最大地主”的碧桂园因涉嫌“零地价拿地”而受到质疑。如果这一质疑被证实,它一定会成为近期国内房地产业的一个重磅新闻,萦绕在人们心头日久的房地产市场诸多谜团,或许能有澄清之日。
二、分析与解读
土地是房地产业核心问题。
土地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与前提。
土地供应制度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中也没有规定除公共利益划拨用地之外的“零地价”。
前一个时期天价地王风糜一时,眼下地产界又惊爆出“零地价拿地”,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可见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们是多么具有创造性啊!他们在创造着一个又一个震惊全球的新奇迹!如果说“天价地王”是卖地财政催生的怪胎的话,那么零地价则是在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心态催生下的又一大怪胎!“零地价”比“天价地王”更加变本加利,更加丧心病狂,“零地价”是中国地方政府的耻辱!是地方政府官员明目张胆出卖公众利益的渎职犯罪!这些当事者必须依法严惩!
为何会出现“零地价”违法拿地行为呢?
一是利益驱使。政府要政绩、要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政府官员要晋升阶梯、更要既得经济利益。开发商要颇具升值潜力的土地、要与政府合作的气势、更要政府官员的庇护。
二是掩耳盗铃。为了防止被查处,也搞“招拍挂”、也走相关法律程序、也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只是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为了掩耳盗铃。
三是各取所需。政府有招商引资的需求,政府官员有升官发财的强烈愿望,开发商有圈地囤地的需求,开发商更有坐地升值、炒地敛财的强烈愿望。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一拍即合、配合相当默契、合作相当愉快。
四是监管缺位。由于现行体制赋予了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太多、太大的权力,而对这些权力的运用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就势必造成的地方行政权力的滥用。再加上土地督察制度刚刚起步,一些督察专员也大都有地方官员担任,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情往往大于王法”的国度,很难对这种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形成有威慑力的监管机制,这就为其提供了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五是法治不健全。《土地法》、《土地出让转让条例》、《土地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修订、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正是钻了法治不健全的空子,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
六是反腐倡廉力度不够。土地领域的腐败是有目共睹、全社会公认的最大的腐败领域,近些年来虽然查处了一些土地腐败案件,但有一些在社会上影响极为恶劣的特大案件并没有被依法查处,一些地产界“通天人物”常常呼风唤雨,更有甚者干脆就干起了圈地囤地、炒地炒项目的营生,一些开发商明目张胆地向全社会坦言“我们的长项就是拿地”,至于说地是买来的还是通过关系做手脚划拨来的那就只能是天知地知了。久而久之,在公开的土地市场存在的同时私下进行交易的“土地黑市”也就应运而生了。这些都是产生土地腐败的温床!
如何应对“零地价拿地”土地违法行为?
在对待“零地价拿地”的问题上,应当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必须一查到底、必须重拳出击!首先,一经查实,无偿收回“零地价”土地,并对开发商处以取消开发资格的行政处罚。第二,签署“零地价”协议的官员以渎职罪嫌疑查处,再查是否有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地价”决定若是班子集体决定的,应当全部撤职查办,绝不搞下不为例!第三,涉案土地经整理后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合法原则下上市公开交易。第四,以点带面,在全国进一步掀起新一轮土地新政风暴,彻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进一步净化土地市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第五,健全法治、强化监管、加大土地督察力度,加大土地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土地违法案件发生。建议设立土地法庭、土地检察专员,专门针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司法审查与法律监督。进一步健全土地督察制度,完善土地督察体系,理顺督察行政关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土地新政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