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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曾有两位主席说过‘两个凡是’,一个是毛主席说的‘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另一个是华主席说的‘两个凡是’。后者在打倒四人帮时就很快的被人们遗忘了,但前者却没人敢加以否定,至今仍在影响和束缚着人们的思想”。
紧接着任先生就例举出了自上个世纪的1998年以来的“丰功伟绩”:
“1998年23号房改文件出台时,我们就提出要在建立商品房市场的同时建立起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当所有人都在讨论房价和要挤入购买商品房的行列时,我们就提出‘商品房应面对的只是中高收入家庭中的富人,不应让所有人都买房’。当政府将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调控商品房房价时,我们又提出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提供保障住房权利的公共产品的主张。当政府将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调控商品房房价时,我们又提出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提供保障住房权利的公共产品的主张。当经济适用住房未加任何限制条件的混入到商品房的行列而自由交易时,我们又提出应对经济适用住房加以回购的限制。当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争论‘居者有其屋’时,我们提出解决住房权利是有住房而非一定要有房产,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应靠政府解决廉租房……”
“我们曾提出了无数在当时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主张,被认为是‘人民公敌’的舆论,于是‘凡是’就成了衡量对错的标准,道理则被骂声所淹没了。因为我们是发展商,因此就一定是只为了代表利益集团的立场,立场决定了对错,道理在‘凡是’的面前毫无反抗之力。”
任先生的比喻真是很大胆、很直接,用两个主席来为自己的观点做铺垫,大有天下舍任其谁也的大英雄气魄!按照任的逻辑似乎只有任敢于否定毛主席的论段:“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反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而且按任的说法,毛的这一论段“至今仍在影响和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由于任先生早以脱离了这种影响和束缚,已经成为敌我不分、是非不分、黑白不辩的“高人”、“超人”,所以,才会有后来的“先知先觉”!也成就了任先生“人民公敌”的伟业。在这种“超人”思想的指引下,任先生完成了由共产党人到嗜血资本家的演变。其中的几个大的成就任先生自己做了历史性的回顾:
(1)1998年23号文件。这是国务院首次提出经济适用房政策。任是这一政策最坚定的反对者!记得1998年底在北大举办的一次房地产研讨班上,任先生明确叫嚣国务院的23号文件是一个“坏文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笔者在研讨会上还与任先生进行了短暂的辩论。至于“建立起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央政府一惯的主张,怎么会成了任先生的发明呢?
(2)任先生说“当所有人都在讨论房价和要挤入购买商品房的行列时,我们就提出‘商品房应面对的只是中高收入家庭中的富人,不应让所有人都买房’。”果真如此吗?如果我们没记错的话,任的主张是:“开发商就只为富人盖房子”、“房地产就应当是暴利,暴利有理”、“高房价是正常的,政府不应当干预”等等,可谓妙语连珠、语出惊人!既使按任现在的说法,商品房只面对“富人”,那么已买了商品房的不属任先生所说的富人圈的人们,是不是应当把房退还给任开发商呢?再说,这里的“富人”究竟是哪些人?哪类人?难道公民连买商品房的权利都被任先生们剥夺了吗?“只面对”具有很强的排他性,这不是人为制造社会矛盾吗?任的居心何在?
(3)“当政府将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调控商品房房价时,我们又提出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提供保障住房权利的公共产品的主张”。在这里,任先生偷换了概念,政府调控商品房房价与提供保障性住房是可以同时进行的两项工作。不能因为提供保障性住房而商品房价格就可以飙升,就卖出动辙一平米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天价!政府对房价的调控并没错,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调控过快上扬的房价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既要组织协调建设保障性住房,也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监控,更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当经济适用住房未加任何限制条件的混入到商品房的行列而自由交易时,我们又提出应对经济适用住房加以回购的限制”。任大侠越说越离谱了!当初最反对经济适用房制度的任先生,摇身一变又成了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拥护者和捍卫者!这岂不是天下奇闻!任大侠对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攻击与诋毁是业内外人所共知的事实。至于说到经济适用房制度在执行中的问题,那需要不断完善,但这种完善决不是任大侠所能做的。
(5)“当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争论‘居者有其屋’时,我们提出解决住房权利是有住房而非一定要有房产,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应靠政府解决廉租房……”任先生一惯主张,只为富人盖房,至于穷人们怎么住,好像一直不在任先生的视野范围。大慈大悲的任先生怎么又突然良心发现,关心起穷人的廉租房了?简直是天方夜谈。似乎连“廉租房”都成了任先生的专利,看来任先生真的要变了,也许会为“穷人”盖几套廉租房了吧!
任先生很委屈地说“我们曾提出了无数在当时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主张,被认为是‘人民公敌’的舆论,于是‘凡是’就成了衡量对错的标准,道理则被骂声所淹没了。因为我们是发展商,因此就一定是只为了代表利益集团的立场,立场决定了对错,道理在‘凡是’的面前毫无反抗之力”。看来,任先生是“两个凡是”最大的受害者了。其实,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不难认清任先生的本来面目。这些委屈也只能说是庸人自扰罢了!其一,任先生当时所提出的“大逆不道的主张”的确是真正的大逆不道,与整个社会公众、社会主流的价值观是背道而弛的。其二,“人民公敌”是任先生自做多情、胆寒心虚而自封的,中国现代史上只出现过一个人民公敌——蒋介石。任先生自诩老蒋不知意欲何为?其三,任先生指责全社会都在以“凡是”当作衡量对错的标准,谴责大众“凡是任开发商说的都是错的”,感到很冤枉,很不公平。我们要问任先生,全中国只有您任志强一个人掌握真理吗?您任志强先知先觉的真理都被骂声所淹没了吗?您任志强难道就是真理的化身吗?有一点您说得不错,立场很关健。当一个人以与公众为敌为乐趣时、以与社会为敌为荣耀时,那他就会以自封为“人民公敌”而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在这种虚幻的自恋狂中,那就难免会大言不惭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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