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温馨提示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个人中心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温馨提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温馨提示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博主
姓名:王良智
单位:
职位:
访问人数:2916203
博客等级:
搜房币:
最新留言
我的文档
最近访客
正文
2010:我国房地产艰难的民生之旅 (2010-12-13 8:52:03) [发送到微博]
2010:我国房地产艰难的民生之旅
 
 
    王良智
 
   2010年即将过去,回首这一年,可谓中国房地产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2010年的中国楼市,波澜起伏、动荡迷乱、变幻莫测。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调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全面启动民生地产,虽然取得了局部的阶段性成果,但尚未从根本上改变房地产市场格局,调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民生地产依然任重道远!

     一年来,中央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将政策由此前的支持房地产业转向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其中包括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也包括一些房地产领域的民生新政。

    1月7日: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主要内容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对二套房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明确要求央行及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加强监控跨境投融资活动,防境外“热钱”冲击中国市场 。

    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3月8日:国土部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商品房用地出让、打击囤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内容包括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等19条土地调控政策。

    3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包括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等19条土地调控政策。

    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调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3月18日: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

   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月13日:住建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月15日:国务院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月15日:国土部发布《2010年度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我国今年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量18万公顷,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占比超70%。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4月18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4月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5月4日:住建部、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加强廉租住房管理,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做出有关规定。

    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种情况,在技术上进行明确。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就各地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清算等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上报土地增值税。

    6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通知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以拟购房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6月12日: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指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9月27日:中国国土资源部称,将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将被禁止拿地。

    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新五条”出台;要求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新政强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通知》;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2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我们通过对一年来房地产主要调控政策的梳理,可以看出中央政府调控房市决心之坚决,措施之有力,火力之密集!从史上最牛“国十条”到多种手段并举,从土地政策到金融税收,从保障性住房到市场监管,可以说涵盖了房地产领域方方面面。一年的调控,应当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一路飚升的房价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对规范房地产市场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对民生保障性住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还有一些政策效果可能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显现。应当说,中央政府连续的调控政策给一度疯狂的楼市降了温、消了火,达到了抑制投机、平抑房价、规范市场的初步效果。调控的成果是不容抹杀的!

    然而,我们也应当清醒的看到: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调控目标远远没有达到,房价在相当以些地区仍然呈现上升的趋势,“天价地王”仍然频频出现,民生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一些地方还仅仅停留在喊口号做样子的形象工程层面,涉房贪腐行为仍然十分猖厥,房地产市场秩序在一些地区依然十分混乱,宏观调控任务十分艰巨,民生地产依然任重道远!

   分析一年来房地产艰难的民生之旅,我们不难看出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阻力和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从地方既得利益出发,对中央调控政策阳奉阴违、执行不力,有的甚至另搞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得中央调控政策很难落地。

   二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结成或明或暗的联盟借以对抗中央调控政策。或捂盘惜售、或逆势哄抬房价、或联手攻击房产新政,企图阻挠房产新政实施,以达到其抵制新政之目的。

    三是一些不良媒体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追随者、雇佣写手大肆炒作,对房产新政进行围攻和批判,以市场经济卫道士之面目出现,以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企图否定新政的必要性与合法性。形成了一股不良舆论氛围,试图将房产新政扼杀。

    四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中的一些贪官污吏为了自身蝇头小利从中做梗,使得中央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肠梗阻”而大打折扣。

    五是中央政策相对来讲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规范性、法制性和强制性,大都属于软性有余刚性不足,给违犯政策者以可乘之机。由于违规操作者几乎受不到实质性惩罚,违规成本几乎为零,所以就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对房产调控政策加以对抗。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与手段,使违规者更加变本加利。

     2010年即将过去,回顾是为了展望。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明年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要积极稳健、审慎灵活,重点是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把好流动性这个总闸门。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这就为新的一年房地产发展明确了任务:一是将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二是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新的一年又将是中国房地产民生之年!中央政府将会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快民生地产建设步伐,2011年房地产业将为实现向民生地产的根本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阅读 (12892) | 评论 (19) | 转载 (1) | 收藏 | 举报/意见
文章评论:
您现在发表的是匿名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您可以在此修改昵称,不超过20个字符或10个汉字)
内容
评论并转载文章 分享到微博 
搜房用户可以先登录再评论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