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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安排下属去打扫一处房产准备将房子交给业主。哎........由于我们没有再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子售出,我们要支付业主5000元作为房子空置期间的损失。这是我从业五年来第一次在委托期内没将业主委托的房子售出!还让公司损失了5000元!
我很自责:我怎么啦?怎么能犯如此大的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起先我一直想给自己找借口,没有借口必须坦然面对!
房子很好的,正向的一居室格局也不错,况且半年前业主想自己住新装修了一下,感觉无可挑剔。我本以为2个月内肯定售出,由于春节将至我就给业主谈了3个月的时间,业主更好又多给了我半个月时间。这么长时间我竟没把房子售出,更何况房子就在我们店对面,能不郁闷吗?
其实在这期间也有客户想购此房,但是由于市场观望情绪特浓,买房迟迟不出手。以前客户看完房马上回家取钱的场景不复存在,业主坐地涨价的现象也好像消失了。风向变了,客户的购房意愿变得不强烈了,客户更理智了,除非所看的房子特别满意或性价比特高否则绝不会轻易出手。
再加上新的城乡建设部的设立,官方不止一次的宣称要多落实保障住房;规定从2008年4月8日起停止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过户。这一切都在意味着政府想控制房价,让广大购房者看到了希望.......观望、等待成了现在购房者的代名词!买方转变了......多年形成的卖方市场渐离我们而去,买方市场到了.......
最近做过调查,好多公司近几个月都在上定金代理控制房源上损失了好多钱,其实按以前的市场行情,没有错,也不可能损失,但是我们错就错在对市场的预期太乐观了,没想到从2007年11月份以来好多地方的二手房几乎滞涨。这似乎让准备购房的客户看到了希望,他们在等待,等待房价下降.....我不该说明天的房价是否能将但是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现在的市场真的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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