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一、 桩基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二、 基坑维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三、 基础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四、 地下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五、 钢筋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六、 混泥土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七、 抹灰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八、 楼地面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九、 英红瓦屋面施工管理规程 十、 油毡瓦屋面施工管理规程 十一、 平屋面施工管理规程 十二、 幕墙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十三、 总图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十四、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十五、 建筑电气安装施工管理规程 十六、 采暖和通风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十七、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十八、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十九、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桩基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桩基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桩基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桩、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等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4.1预制混凝土桩 4.2沉管灌注桩
4.3钻孔灌注桩 4.4人工挖孔桩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三通一平 根据不同桩基类型对场地地基承载力、供电量的不同要求,做好场地平整及通电的工作,根据桩的布置情况做好通路的工作,对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等需现场拌制砼的桩基工程尚需做好现场通水的工作。 5.1.2图纸会审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管理规程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5.1.3试沉(打)桩 组织设计、勘察单位到现场,进行试沉(打)桩工作,以确定各种施工参数,如贯入度、持力层岩样等。 5.1.4审批施工方案 结合地质勘察报告、周边环境情况、图纸会审纪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并填写《施工方案审批表》。对施工单位的方案重点审查以下几点内容: a. 施工机械的选用是否符合要求 b. 施工人员的配备是否到位 c. 施工路线的安排是否合理 d. 相关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5.1.5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资质证明及施工机械的检定证书,并根据程序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5.1.6对于需现场拌制混凝土的桩基工程还需检查砂、石、水泥的试验报告是否齐全,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已出具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根据结果填写相关记录。 5.1.7对于预制混凝土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及其所用的焊条是否满足要求,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5.1.8对于沉管灌注桩,需检查桩尖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其中包括桩尖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等项内容。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放线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2.2检查桩的长度,直径或型号、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5.2.3需现场拌制混凝土的,要严格控制混凝土的质量,砂石及水泥需车车过磅,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需满足相应的施工规范要求,对于预制桩,需认真检查桩身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5.2.4桩身垂直度需严格控制在施工规范规定的0.5%以内。预制桩用两台经纬仪控制;沉管灌注桩用桩架所附带的线锤控制;钻孔灌注桩需分别用水平尺和线锤控制磨盘的水平度及钻杆的垂直度;人工挖孔桩垂直度可用线锤控制。 5.2.5对贯入度有要求的端承桩,需严格控制最后贯入度,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需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提出补救方案,并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对于钻孔桩沉渣厚度需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2.6严格遵循施工方案设定的打桩路线进行打桩,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更改。 5.2.7其他方面 5.2.7.1对于预制混凝土管桩,需检查两节桩的接头的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 5.2.7.2对于各类灌注桩需进行钢筋笼隐检,检查钢筋笼的长度、直径、箍筋、吊筋等项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沉管灌注桩的拔管速度需严格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2.8对于垂直度、最后贯入度达不到要求以及灌注桩的充盈系数达不到要求的桩及预制桩的桩头击碎、超送,少送等质量问题的桩,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以尽早提出补救方案。 5.2.9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提交“打桩日报表”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分管人员审核后予以签复。 5.2.10现场管理人员需对20%的桩的成桩过程进行记录,填写《桩基工程施工记录》。 5.2.11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安全应作为控制重点,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5.2.12施工完成后,桩孔必须用粘土回填或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跌落伤人。 5.3事后控制 5.3.1桩基测试(动测) 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均需进行桩基测试(动测)。测试应包括设计人员指定和随机抽取的桩,数量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5.3.2根据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个别的桩采取大应变动测或静荷载试验。 5.3.3垫层施工完成后,需检查桩偏位情况。 5.3.4对桩偏位、桩身完整性或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桩,需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明确补桩等处理措施。 5.3.5要求打桩单位及时完成桩基工程竣工图。 5.3.6对桩基工程单独分包的项目,施工结束后,需督促桩基施工单位与上部土建单位做好现场平面及标高控制网、点的交接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桩基工程手册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不合格控制程序 7.4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5工程材料管理工程规程 7.6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GT/QR·15—07) 8.5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6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汇报表(GT/QR·15—09) 8.7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8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9工程部通知单(GT/QR·15—14) 8.10工程部整改通知单(GT/QR·15—15) 8.11桩基工程施工记录(GT/QR·15—16) 8.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基坑维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基坑维护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基坑维护工程施工全过程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物与构筑物有地下室或地下结构的基坑维护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参加基坑维护方案评审,审批维护施工方案。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4.1放坡基坑围护工程
4.2围护结构基坑工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应满足安全、经济、施工方便及快速等要求。 5.1.2基坑深度超过5m时,设计单位应有围护设计资质,围护方案应经专家组论证。 5.1.3检查围护设计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邻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型、分布及其结构情况,技术、质量、安全措施及施工监测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资料是否齐全。 5.1.4基坑围护工程施工单位准备情况 5.1.4.1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及机械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到位。 5.1.4.2检查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核。 5.1.4.3施工单位是否准备好相应的抢险、堵漏材料和设备。 5.1.4.4现场基准点是否已引测至基坑开挖范围外适当位置。 5.2事中控制 5.2.1原材料进场必须提供合格证,并按规范进行取样复试。 5.2.2检查定位是否准确,并进行复核。 5.2.3施工过程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现行规范执行。 5.2.4对设计有龄期要求的围护结构必须达到龄期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2.5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15kPa。 5.2.6土方开挖必须严格分层进行,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派专人负责观察挖土过程,严禁挖土机械碰撞工程桩,应随时检查围护结构的稳定和是否存在渗漏情况,发现险情即使处理。 5.2.7当采用机械挖土时,要求机械挖土只能挖到离基底20—30㎝、侧壁20—30㎝位置,其余20—30㎝土方采用人工修土。 5.2.8根据设计要求,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基坑监测,做到信息化施工,以随时了解基坑的稳定程度,现场监测的对象为: a.自然环境 b.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 c.支护结构 d.地下水位 e.周围(构)筑物 f.周围地铁、水管、排污管、电缆、煤气管等重要地下设施 g.与基坑相邻的周围城市道路路面 5.2.9当土方开挖完毕后,必须马上进入下道工序,严禁原土受扰动和被水浸泡。 5.2.10围护支撑系统的拆除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 5.2.11当基坑围护出现异常情况时(如位移持续加大,发生塌方、涌水、涌砂等),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抢险,并及时制定加固方案,取得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及监理、甲方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5.2.12施工过程中必须整理的保证资料 a.定位记录 b.原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c.焊接报告 d.隐蔽验收记录 e.试块报告 5.3事后控制 5.3.1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后,取得基坑检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对围护结构的安全、稳定情况作出评价。 6.编制依据 6.1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6.2建筑施工手册 6.3地下工程设计施工手册 6.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GT/QR·15—07) 8.5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6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汇报表(GT/QR·15—09) 8.7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8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9工程管理部通知单(GT/QR·15—14) 8.10工程管理部整改通知单(GT/QR·15—15)
8.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基础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基础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基础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基础工程(非地下室)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认真熟悉图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管理规程的要求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并请设计单位及时予以解答或更正。 5.1.2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将审核意见填写在《施工方案审批表》上,并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方案中重点审核以下几个内容: a.人员的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b.机械设备的选用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是否已准备好; c.主要材料是否落实; d.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 5.1.3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资格证明文件、机械设备有效使用证明文件及检测设备校验合格证和有效期,检查结果按程序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5.1.4检查所放灰线及标高是否准确无误。 5.1.5检查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或质保单,进场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确实无误。 5.1.6检查进场的材料是否做好标识,检查结果写在相关记录上。 5.2事中控制
5.2.1土方开挖检查是否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放坡,当开挖的基坑(槽)土体含水量大、土质差或基坑较深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取半永久性且安全、可靠的支护措施。 5.2.2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搅动,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人工清理。 5.2.3土方开挖要注意对工程桩的保护,对于未送至设计桩顶标高的桩,事先应做好标记。 5.2.4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检查是否在基坑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降水工作应持续至基础(包括地下水位往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5.2.5弃土应及时外运,在基坑边缘临时堆载时,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及堆载大小应符合要求。 5.2.6基坑挖土完成后,应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验槽,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验槽记录。 5.2.7应根据设计要求对工程桩进行静载及动测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 5.2.8对于预制桩,应检查截桩后桩身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于超送的桩,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接桩,接桩的混凝土是否符合要求。 5.2.9检查垫层厚度及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10垫层弹线后,应检查桩位的轴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如偏差值超过标准要求,应及时请设计处理。 5.2.11钢筋混凝土及砖基工程严格按相关管理规程的要求施工。 5.2.12基础拆模、土方回填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基础进行验收、评定,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 5.2.13填土应由上而下分层,检查是否按规范要求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5.2.14墙基及管道两侧应同时均匀回填、夯实,控制墙基及管道中心线不产生位移。 5.3事后控制 基础工程结束后,应对其进行验收和评定,符合要求后根据验收结果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期(GT/QR·15—10) 8.2施工方案审批单(GT/QR·15—11)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3) 8.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地下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地下室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地下室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地下室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指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地下室施工应在桩基工程结束后方可施工,如为砼灌注桩,则桩身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时方能进行土方开挖。 5.1.2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仔细、系统阅读设计文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形成纪要。对大型设备吊装孔洞在图纸会审中重点审核。 5.1.3审核地下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完成审批程序,应特别注意施工方案中有没有涉及地勘报告中提示的特殊地质情况给施工带来影响。 5.1.4协助监理公司检查施工单位在投标书、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或组织准备情况。
5.1.5审查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情况,包括施工用电、施工照明、施工场地及通道,以及防冻、防高温、防洪等应急措施落实,同时应协助监理公司督促施工方建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检查质量检测、试验和计量用的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5.1.6会同监理单位对总包单位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如桩基工程单独发包,则需组织桩基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进行现场交接。 5.1.7督促施工单位绘制钢筋翻样图和模板翻样图。 5.1.8对甲供材料(如钢材、水泥),需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填写采购计划表,并根据施工场地布图检查、落实水泥筒位置,钢筋堆场等。 5.1.9对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应督促施工、临理及时取样送检。砼使用前,应提前进行配合比等相应试验。 5.1.10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地下室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 5.2事中控制 5.2.1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可按下表组织实施。 表1 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要求 控制手段 围护工程 详见《基坑围护工程管理规程》 土石方工程 开挖范围及边线高程土方回填 测量测量测量 地下室及现浇钢筋砼工程 位置(轴线及高度)外形尺寸、断面尺寸钢筋规格、数量、位置、接头砼强度地下管线预埋孔洞及套管预埋变形缝及后浇带柱、墙等垂直构件的插筋位置砼浇捣 测量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审核配合比、现场取样制试块、审核试验试块现场检查、量测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表中所例控制手段: 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现场检查————-指现场视、观察及测量方式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试验————-指通过试件(块)、取样进行的试验,或通水、通电、通气的试验等。
5.2.2主要原材料检验与测试项目 表2 序号 试验名称 检验与试验内容 备注 1 水泥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按要求进行复试 2 钢筋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 按批量进行复试、检查化学成分 3 钢筋焊接试验 焊条合格证、焊接试验报告(抗拉强度、断点位置) 按要求进行复试 4 砖试验 出厂证明书(抗折、抗压) 对承重结构按批量进行复试 5 砂、石试验 颗粒级配、密度、容量、含泥量 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 6 土壤性质试验 土壤分类、含水量、最佳容量、干容量试验 根据施工实际进行试验 7 防水材料试验 出厂质量证明书(抗拉强度、耐热度、柔度等) 进场复试 8 商品砼 合格证、试块报告、坍落度、入模温度 进场复试 5.2.3现场检验项目 表3 序号 分项、分部工程名称 主要质量控制方面的检验项目 1 土方工程 复核标高、平面位置及尺寸,检查基底土质、回填土密度。 2 砌体工程 检查砂浆的配合比,检查砌体的组砌方式及质量。 3 模板工程 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标高及垂直度和平整度、检查模板的固定是否牢固,检查施工进度上模板拆除时间,检查预留孔洞的留置是否正确。 4 钢筋工程 检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接头及焊接、绑扎方式,检查预埋件数量和位置。 5 砼工程 检查砼的搅拌,振捣质量,检查砼的成型质量 6 防水工程 检查基层情况和防水层成型质量 5.2.4大体积砼的施工控制要点
当地下室体量较大,底板采用厚板基础,属于大体积砼时,需要大体积砼作为控制重点。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设计、监理及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大体积混凝土应通过行之有效的MS等微膨胀剂,补偿砼收缩,同时应做好保湿养护。 5.2.4.1砼浇捣前质量控制 a.水泥:要降低砼的水化热,应尽量降低砼中的水泥用量,优先采用水化热较低的矿渣硅酸盐水泥。 b.黄砂、石子:黄砂采用优质的中砂,石子采用5—30粒惊经连续级配的碎石。 c.外掺料:根据级配,采用磨细粉煤灰等外掺料。 d.外加剂:(1)采用高诳缓凝减水剂。(2)掺加膨胀剂。 为使配合比符合实际情况,确定砼配合比的试块均提前28天以上制作,配合比的最终确定,需待28天强度合格后。 5.2.4.2砼浇捣过程质量控制 a.大体积砼应采用商品砼,应对砼的供应制定方案,以确保有足够的砼供应量,保证大体积砼的顺利施工。 b.浇筑时应在室外温度较低时进行,事先应测试砼的出料温度,不宜超过28℃。 c.根据泵送砼的自然流淌坡度约1:5,砼的浇筑采用斜面分层,连续施工,分层厚度控制在50cm之内,砼卸料处,保证上部砼的密实,后道布设在坡脚上方,确保下部砼的密度,随着砼的逐渐推进,振捣捧也相应跟上。振捧的落点间距宜控制在0.4m左右,振捣时间 20∽30s,并且在间隔30min后要进行二次振捣。 d.在电梯井、承台、集水坑等到底部下凹较多的部位,先将该处下凹坑用砼浇到与底板标高基本持平后,再循序推进浇筑。 E.浇筑在砼初凝前用木蟹打磨压实,并进行二次光面,以闭合收缩裂缝。 f.砼坍落度,由专人负责每二小时测定一次,每车砼到现场均应进行目测。 g.砼浇筑后应注意测温和保温、保湿养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内外温差控制不宜超过25℃。一般砼浇筑后三天内达最高温度,以后逐日降温,因此最初三天时间内不准在底板上加载任何东西,必须在三天后才允许立模扎筋,但养护草包不准移去,也不能随意掀开,仍要继续养护14天。 5.3事后控制 5.3.1各分项工程结束后,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评定。 5.3.2在地下室工程结束后,应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评定,质量等级由评定小组核定。项目工程部需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编制依据 6.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6.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4混凝土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3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7.4基坑围护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7.5钢筋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7.6混凝土工程施工规程 8.质量记录 8.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批表(GT/QR·15—01)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5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6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7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8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9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钢筋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钢筋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钢筋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钢筋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认真熟悉图纸,检查图纸中的问题,并请设计单位及时予以解答或更正,尽量避免返工的出现。 5.1.2人员检查:检查电焊工是否具有上岗证。 5.1.3材料检查 5.1.3.1根据进料清单检查进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确实无误; 5.1.3.2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来料复试工作,对于达不到要求得钢筋予以退场,并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5.1.4标识检查:对于已进场的钢筋,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标识,标识牌上明确“品名、规格、数量、检验状态”四项内容。 5.1.5下料加工检查:主要检查焊接接头位置、焊接质量、弯折部位的弯转半径、角度及弯头长度是否满足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现场进行安装。
5.1.6重要部位或较为复杂的钢筋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并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项目 5.2.1.1钢筋原材、焊接试验报告是否齐全,试验结果是否合格;要在现场进行焊接的,尚需在现场取样复试。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 5.2.1.2各部位钢筋规格、数量、间距、形式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特别要注意悬臂及人防部位的要求。 5.2.1.3承台、柱、墙、梁、板钢筋截面尺寸、保护层厚度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5.2.1.4柱、墙、梁钢筋加密部位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5.2.1.5焊接质量、搭接长度及接头位置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5.2.1.6各部位钢筋锚固长度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特别注意边、角、柱顶及墙顶等特殊部位。 5.2.1.7施工缝、后浇带加筋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5.2.1.8垫块及撑脚的数量、尺寸、数量、位置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 5.2.1.9预埋件是否牢固,尺寸、数量、位置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 5.2.2对于以上各检查项目如有不合格的,填写《工程部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5.2.3对钢筋分项的验收,要求施工单位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且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全面验收合格后,签复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4对于人防、基础等部位的钢筋,须按要求及时通知人、质监站等相关部门予以验收。 5.2.5在浇砼过程中,要有钢筋工在场,随时将变形、位移的钢筋加以整理。特别注意阳台、空调搁板等悬挑部位的上皮钢筋一定要保证位置的准确。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物资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7.3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4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5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施工方案审批单(GT/QR·15—11)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混凝土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混凝土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浇筑前的检查 5.1.1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和控制模板、钢筋、保护层和预埋件等的尺寸、规格、数量和位置,其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此外还应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及接缝的密实情况。 5.1.2模板及隐蔽项目应分别进行预检和隐蔽验收,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浇筑。 5.1.3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需检查配合比及相应材料进场合格证,督促施工单位对原材料进行复试,如水泥安定性,砂石级配、含泥量等。 5.1.4对技术要求复杂的部位如屋面及地下室工程等,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技术方案并审核。 5.2原材料计量
5.2.1混凝土各组成材料应符合配合比及相应规范要求。 5.2.2应对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进行抽查,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5.2.3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 5.3搅拌 5.3.1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符合规范要求,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抽查两次。 5.3.2应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两次,坍落度检查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 5.3.3试块制作、存放应符合规范要求。 5.4运输 5.4.1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5.4.2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时,应观察其稠度,混凝土应不离析、不分层、组成成分不发生变化。 5.5浇筑 5.5.1浇筑时,应注意避免混凝土产生分层离析。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在竖向结构中一次性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3m,否则应采用串筒、斜槽、溜管等下料。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底部应先填以50—100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5.5.2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检查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凝结前修整好。 5.5.3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按规范要求留设,下步浇筑前,应按规范对施工缝部位作相应处理。 5.5.4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后,再继续浇筑。 5.5.5混凝土分层浇筑时,每层混凝土厚度不应超过振动棒长的1.25倍,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一层5cm左右,以消除两层之间的接缝,应对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进行检查,振捣时间、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5.5.6上翻梁、钢筋密集部位、混凝土墙洞下部等部位,应加强监控。 5.6养护 5.6.1应检查混凝土养护情况,混凝土应保持足够湿润状态。 5.6.2混凝土拆模期限应符合规范要求。 5.6.3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强度前,不得进行支模架搭设施工。 5.7冬、雨季施工 当浇筑时间为冬季、雨季或高温季节时,应制定专项方案,冬季及高温季节应有措施防止受冻或产生裂缝,雨季应有措施进行表面覆盖。 5.8混凝土质量检查和评定 5.8.1混凝土拆模完毕后,应检查混凝土表面蜂窝、空洞、露筋长度、裂缝夹渣层等情况,并作好记录,未经检查施工方不得擅自处理。 5.8.2检查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8.3应对构件的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柱墙垂直度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编制依据
6.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3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7.4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抹灰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抹灰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抹灰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抹灰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完成结构验收并完成整改。 5.1.2审核施工单位装饰工程施工方案中关于抹灰工程的内容,填写施工方案审批表。 5.1.3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抹灰样板评审,并形成纪要。 5.1.4检查原材料试验及试配,填写《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检查内容包括: a.水泥的品种、标号、存放等应符合要求,并经过复试; b.石灰的细度、熟化时间应符合要求; c.砂的细度模数应符合要求,并且颗粒坚硬清洁,使用前需过筛,不得含有粘土、草根等杂物;
d.外掺剂应有有效质量保证资料; e.麻刀、纸筋等的浸泡、掺和应符合要求; f.石膏、玻璃纤维、膨胀蛭石等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5.1.5配合工种检查 a.门窗框是否安装齐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 b.板条、钢丝网、吊顶是否牢固,标高是否正确; c.各种预埋件、预留洞是否齐全,位置是否正确; d.水、电管线,配电箱是否安装完毕,水、暖管道是否做好压力试验等。 5.2事中控制 5.2.1底层施工 5.2.1.1基层应清理干净并充分湿润。 5.2.1.2基层应采取涂刷界面剂、划浆等处理措施并符合要求。 5.2.1.3灰饼、冲筋、护角施工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5.2.2中层施工 5.2.2.1砂浆应按配合比进行计量。 5.2.2.2不同材料分层抹灰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2.2.3板条或钢丝网抹灰应符合相应要求。 5.2.2.4外墙腰线、窗台等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做滴水线或滴水槽。 5.2.3面层施工 5.2.3.1面层抹灰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2.3.2面层应注意接槎,表面压光、拉毛等应符合要求。 5.2.4冬季施工 5.2.4.1进入冬季施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冬季施工方案,并填写施工方案审批表。 5.2.4.2冬季施工应按施工规范及冬季施工方案进行。 5.2.5各层施工后的养护应符合要求。 5.3事后控制 5.3.1检查项目 5.3.1.1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贴牢固,不得有脱层、空股等缺陷。 5.3.1.2抹灰分格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表面光洁、无砂眼、不得错缝、缺棱掉角。 5.3.1.3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应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3装饰样板工程验收记录(GT/QR·15—12) 8.4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楼地面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楼地面工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楼地面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泥砂浆(细石砼)和花岗岩(地砖)地面的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4.1水泥砂浆(细石砼)楼地面
4.2花岗岩(地砖)地面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建筑楼面各构造层施工时,其下一层质量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在有可能损坏其下层的其他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其上一层施工。 5.1.2原材料控制 5.1.2.1楼地面工程所用的水泥宜采用标号不低于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有安定性强度报告及细石砼配合比报告单。 5.1.2.2楼地面工程所用的黄砂,宜采用粗中砂并进行过筛,不能含有草根等杂质,并对黄砂做含泥量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2.3楼地面工程所用的细石子应控制含泥量。 5.1.2.4块材需材质均匀、色泽一致,能符合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花岗岩建筑板材》的有关规定。 5.1.2.5对楼地面所需材料的数量、标号、品种、规格作检查并按规范要求抽样复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是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银和试验报告的前提下),同时将其登记于《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
5.1.2.6各种用材要求按品种、标号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识。 5.1.3工具控制 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工具必须具备有效合格证明,并将检查情况登记于《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上。 5.1.4施工准备控制 5.1.4.1位于建筑楼地面工程的下部沟槽、暗管等,应待该项工程完成后,通过施工单位自检及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的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楼地面工程施工,并签复《隐蔽工程验收单》。 5.1.4.2建筑楼地面工程施工时,环境温度、湿度及所铺材料的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5.1.4.3地面如坐落在回填土上,填土应按规范分层夯实。 5.1.4.4楼地面施工前,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再用清水冲洗。 5.1.4.5在铺贴花岗岩板块前,板块应按设计要求并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试排板,找方、编号,并根据施工图尺寸复核结构实际情况,以大面排整砖的原则绘制施工大样,依施工大样弹线并复核。 5.1.4.6弹出楼地面及块材的标高控制线,并经复核,正确无误后方可施铺。 5.2事中控制 5.2.1水泥砂浆楼地面(细石砼) 5.2.1.1水泥砂浆(细石砼)应按配合比报告单控制,但可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对用水量作适当调整。拌和料要求施工单位车车过磅,并采用机械搅拌,控制其拌和时间。 5.2.1.2水泥砂浆面层厚度及强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2.1.3水泥砂浆(细石砼)拌和应均匀,施工时应随铺随拍实。控制好施工时间。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5.2.1.4当水泥砂浆(细石砼)面层内埋设管线等,出现局部厚度不足,应按规范要求做防止面层开裂处理措施。 5.2.1.5细石砼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且不大于15㎝,浇筑时砼坍落度不宜大于30㎜,并需振捣密实。 5.2.1.6细石砼楼地面不应留设施工缝,当施工间歇超过规范要求应作相应处理措施。 5.2.1.7在已处理清洁的基层上应刷一道水泥浆,目的是增强面层与基层的粘结力,涂刷水泥浆稠度要适宜(0.4~0.5的水灰比),涂刷要均匀不得漏涂,面积不得过大。 5.2.1.8在抹压过程中不得撒干水泥。 5.2.1.9在面层施工时水灰比不得过大,在撒水泥砂浆(1:1)干拌和料搓压要用力。 5.2.1.10抹压遍数不少于2遍,最后一遍抹压时要均匀、平直。 5.2.1.11水泥砂浆(细石砼)试块制作及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做试块时应有工程部人员或监理人员参加见证,并封样,应及时取得试件报告复印件,并登记在《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上。 5.2.2花岗岩及地砖
5.2.2.1结合层厚度:当采用水泥砂(其体积比为1:4~1:6)时应为20㎜~30㎜,当采用水泥砂浆时应为10㎜~15㎜。 5.2.2.2在铺设工艺板材应用水侵湿,待擦干或晾干后方可铺设,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步铺砌,铺砌宜采用水泥浆或干水泥洒水作粘贴。 5.2.2.3铺砌的板材应平整,板缝直,镶嵌正确,板材与结合层及墙角,镶边处应紧密砌合,不得有空隙。 5.2.2.4铺砌时按花纹、色泽、厚薄有意识选择铺砌。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完成24小时后蓄水或覆盖养护7天。 5.3.2成品保护 5.3.2.1在养护期间不得在浇筑好的楼面上施工,养护后施工时需在其上铺垫油毡或草包,施工工具应小心轻放,以避免损伤楼地面,施工后必须及时清理。 5.3.2.2在操作过程中,注意运灰双轮车不得碰坏门框及铺设在基层的各种管线。 5.3.2.3面层养护时间应符合要求,可以上人操作时,为防止硬器划伤和油漆涂刷过程中污染面层,应上铺防护层。 5.3.2.4在养护期间,在操作间道路口需做“严禁运行”标识并进行封闭。 5.3.2.5在28天后对地坪质量(起砂、起皮、起壳、色泽、平整度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登记在《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上。 5.3.2.6花岗岩或地砖施工后应及时清理,并在表面做防护措施,待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上人。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装饰样板工程记录(GT/QR·15—12) 8.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英红瓦屋面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英红瓦屋面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其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英红瓦屋面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英红瓦屋面工程施工应在找平层完成,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 5.1.2根据采购合同要求检查英红瓦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确实无误。检查其他辅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刚钉、黄砂。 5.1.3所用的英红瓦应有合格证或质保单,并登记于《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对存在分层、裂缝、露砂、酥松、表面粗糙、边缘不齐等缺陷的英红瓦不得使用。 5.1.4检查顺水条、挂瓦条及排水沟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防腐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情况可填写在《工程管理日记》中。 5.15各种材料分别堆放,并做好产品标识,每月检查后填写《产品标识检查记录》。 5.2事中控制 5.2.1顺水条、挂瓦条的间距应均匀相等,顺水条间距应不大于345mm,以保证瓦与瓦的搭接按75mm,使上一片瓦的三重挡水檐有作用,并可将下片的钉孔盖住。 5.2.2挂瓦条与每根顺水条相交处应用刚钉钉牢,钉设平整、牢固,挂瓦条上棱应成一直线,均与檐口、屋檐顺水条平齐,接头设在顺水条上,并相互错开。 5.2.3排水沟的宽度应符合要求,安装时两边包住顺水条并钢钉固定,屋檐处板向下折叠以防雨水倒灌,板与板搭接应上搭下,搭接长度不小于150 mm。 5.2.4平瓦铺设时应按自左向右,自下而上顺序操作;当屋面坡度大于55度时,须采用长度不小于75 mm的镀锌钢钉或不锈钢钉,同时适当加大挂瓦条的尺寸。 5.2.5对设天沟、檐沟的屋面,天沟、檐沟的防水层做法严格按规范施工,同时平瓦伸入沟内长度为50~70 mm,以有利于屋面雨水流入沟内,并防止爬水。
5.2.6排水沟处瓦切割后应保证边沿整齐,并用1:3水泥沙浆将瓦片底部空隙全部封住,切割机机械采用电动圆锯机。 5.2.7脊瓦铺设应从斜屋脊底端开始,自下而上至斜屋脊顶,脊瓦大封头瓦应紧贴檐口,用掺颜料的水泥砂浆将脊瓦固定在另一端,直至铺设小封头脊瓦。 5.2.8脊瓦之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同时避免切割,保证铺设完整;脊瓦铺设须拉线操作,保证脊瓦在一条线上,檐口瓦须用水泥砂浆固定,并钉于边檐顺水条上。 5.2.9屋檐口第一条挂瓦处应用细石砼浇筑,并检查是否留置排气通水孔。 5.2.10脊瓦铺设须特别注意瓦片的整洁,如不慎污染水砂,及时清理。 5.2.11屋面与突出屋面的墙、烟道等连接处,是防水薄弱环节,该部位须作重点处理和检查。 5.2.12对于以上各项检查情况如有不合格,应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填写《工程部整改通知单》给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5.3事后控制 5.3.1英红瓦屋面工程结束后,应进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评定,符合要求后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编制依据 6.1英红彩瓦技术要点 6.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3工程部整改通知单(GT/QR.15-15) 8.4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5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6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油毡瓦屋面施工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油毡瓦屋面施工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其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油毡瓦坡屋面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施工或技术措施,并明确细部节点处理方法。 5.1.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应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构造层次、节点处理方法、工程质量标准、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 5.1.3根据采购合同要求检查油毡瓦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确实无误,检查其它辅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油毡瓦的合格证或质保单是否齐全。 5.2事中控制 5.2.1找平层应粘结牢固,无疏松、空鼓、起壳、起砂现象,表面平整度应不大于5㎜。 5.2.2阴、阳屋脊线必须顺直,阴阳屋脊线处宜做成圆弧,防止油毡瓦铺钉时断裂。阴脊处涂刷宽500㎜、厚3㎜的防水涂料(如851),两边弹线。
5.2.3油毡瓦屋面与突出屋面结构交接处,均应作泛水处理。泛水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可沿屋面坡度做通长挡水线,挡水线必须粉刷密实,并在底部做成“老鹰嘴”,交接处做成圆弧,并涂刷防水涂料,油毡瓦收口至挡水线下,并作密封处理。 5.2.4出屋面的管子与屋面交接处应做成圆锥体,并涂刷防水涂料,油毡瓦应收口至管子处,并作密封处理。 5.2.5油毡瓦铺钉前,屋面应弹墨线,墨线应相互平行,间距与油毡瓦规格尺寸及搭接长度相符合。 5.2.6油毡瓦铺钉前,应对屋面找平层、节点处理、防水处理等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油毡瓦铺贴。 5.2.7油毡瓦应与基层紧贴,瓦面平整,自檐口向上铺设,第一层应与檐口平行,切槽应向上指向屋脊,用油毡钉固定,檐口装成品檐沟的,油毡瓦可挑出20MM;檐口不装成品檐沟的油毡瓦可挑出10MM。第二层油毡瓦应与第一层叠和,但切槽应向下指向檐口。第三层油毡瓦应压在第二层上,并露出切槽125MM。油毡瓦之间的对缝,上下层不得重合。 5.2.8油毡瓦所用固定钉必须钉平、顶牢,严禁钉帽外露油毡瓦表面。每片油毡瓦不应少于4个油毡钉,当屋面坡度大于150%时,应增加油毡钉固定。 5.2.9铺设脊瓦时,应将油毡瓦沿切槽剪开,分成三块作为瘠瓦,并用两个油毡钉固定。脊瓦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脊瓦与两坡面油毡瓦搭盖宽度每边不小于100MM,脊瓦与脊瓦的压盖面不小于脊瓦面积的1/2。 5.3事后控制 5.3.1油毡瓦屋面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及分项、分部评定,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编制依据 6.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平屋面施工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平屋面施工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平屋面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平屋面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施工准备 5.1.1.1屋面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技术要求,并应编制防水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5.1.1.2督促施工技术负责人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施工部位、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构造层次、节点设防方法、增强部位及做法、工程质量标准、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5.1.1.3检查施工机具是否完好。 5.1.2原材料 5.1.2.1防水层所用材料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经指定的质量检测部门认证,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要求,进场材料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提出试验报告,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产品。 5.1.2.2屋面保温层应选用密度小、导热系数小,吸水率低和增水性的保温材料,屋面保温材料的强度应满足搬运和施工要求。 5.1.2.3刚性防水层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按设计要求,由试验室通过试验确定。尤其是掺有各种外加剂的刚性防水层,其外加剂的掺量要严格试验,获得最佳掺量范围。 5.2事中控制 5.2.1找平层施工 5.2.1.1找平层应粘结牢固,没有松动、起壳、起砂等现象,表面平整,用2m长的直尺检查,找平层与直尺间的空隙不应超过5㎜。 5.2.1.2找平层的坡度必须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5.2.1.3两个面的相接处,如墙、烟囱、管道泛水等,均应做成圆弧(其半径采用沥青卷材时,为100~150㎜;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时,为50㎜;采用合成高分子卷材时,为20㎜)。 5.2.1.4分隔缝留设位置应准确,其宽度及纵横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5水落口周围的坡度应准确,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深20㎜的凹槽,嵌填密封材料。 5.2.2柔性防水层的施工 5.2.2.1雨天、雪天严禁卷材施工;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气温低于0℃时不宜施工。 5.2.2.2柔性防水层找平层应符合质量要求,达到规定的干燥程度。 5.2.2.3节点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搭接正确,封固严密,不得翘边开缝。 5.2.2.4防水层不得有裂纹、脱皮、鼓泡、翘边、脱层现象,涂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5根据设计要求设透气孔的,对透气孔的设置进行检查。 5.2.3屋面保温施工 5.2.3.1保温层的基层应平整、干净、干燥。 5.2.3.2雨天、雪天、五级风及其以上的天气,均不应进行施工操作。 5.2.3.3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块体需粘贴的要粘贴牢固。含水率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5.2.4刚性防水施工 5.2.4.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厚度及补偿混凝土收缩的自由膨胀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5.2.4.2检查预埋件是否遗漏,位置是否正确。 5.2.4.3钢筋位置是否正确,分隔缝处是否断开。 5.2.4.4混凝土防水层厚度在最薄处不小于40㎜。 5.2.4.5检查分隔缝位置是否准确,嵌缝是否可靠。 5.2.4.6穿过屋面的管道等与屋面交接处,周围要用柔性材料增强、密封,不得渗漏;各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2.5建筑面层施工 5.2.5.1建筑面层的施工则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要求按照楼地面的设计和施工规范有关要求进行。 5.3事后控制 5.3.1屋面工程施工中应作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将现场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填写在《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内。 5.3.2平屋面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检验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对屋面的节点、接缝、泛水构造等进行外观检验,根据实测实量结果以及施工单位自评情况和监理单位平定意见,进行屋面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填写于《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上。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3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幕墙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幕墙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幕墙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幕墙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4.1明框幕墙施工工艺流程
4.2隐框幕墙施工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安装幕墙的结构主体工程(钢结构、钢筋混凝土及砖混结构)应符合有关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幕墙工程设计图纸已会审。 5.1.2检查主体结构洞口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洞口尺寸数据由施工单位复核整理完毕提供幕墙承建单位。 5.1.3检查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埋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牢固,位置是否准确。 5.1.4检查幕墙防雷接地节点预留是否到位。 5.1.5确认幕墙分隔样式、颜色及相关技术参数已通过设计签署认可。 5.1.6检查幕墙材料相关质保书、试验报告及质量情况。 5.1.6.1玻璃幕墙材料符合国家现有产品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并有出厂质量证书和幕墙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5.1.6.2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并有保险年限的质量保证书。 5.1.6.3预制配件出厂质量证书。 5.1.7检查幕墙施工单位准备情况。 5.1.7.1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及机械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到位。 5.1.7.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并通过审批。 5.1.7.3检查幕墙样板完成情况,并通过样板验收评审。 5.2事中控制 5.2.1幕墙安装施工质量控制 5.2.1.1安装施工前接受质检站和监理的质量安全交底。 5.2.1.2检查和复核主龙骨定位是否准确。 5.2.1.3检查现场焊接或高强螺栓紧固的构件固定后,是否已及时进行防锈处理。 5.2.1.4永久性固定施工前,应严格检验和复核立柱及横梁的安装精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1.5幕墙安装施工中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隐蔽验收: a.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 b.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安装; c.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 d.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 e.幕墙防火构造。 5.2.1.6结构组件间密封部位表面清理及衬垫放置位置的检验复核。 5.2.1.7检查线脚条和胶条嵌塞是否密实、全面,封缝胶密封是否挤封饱满、均匀一致,外观是否平整光滑。 5.2.1.8检查层间防火及保温矿棉材料是否填塞严实。 5.2.1.9玻璃安装前,检查玻璃的色泽是否均匀一致,镀膜是否有脱落,安装玻璃时涂膜面是否正确。 5.2.1.10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分层进行抗雨水渗漏性能检查。 5.2.1.11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设计图纸、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签证文件; b.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试验报告及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c.预制配件出厂质量证书;
d.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e.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5.2.1.12幕墙工程质量检验应按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分别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1.13检查幕墙成品保护是否有专人负责。 5.2.2幕墙施工安全控制 5.2.2.1幕墙施工机具使用前应进行检验。 5.2.2.2检查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 5.2.2.3检查幕墙施工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现场焊接放火措施。 5.2.2.4督促检查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情况及巡查制度。 5.3事后控制 5.3.1组织工程验收和评定,填写《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5.3.2幕墙工程验收交付后,由物管部门及时制定幕墙的保养、维修计划。 6.编制依据 6.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96) 6.2《建筑施工手册》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物资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7.4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5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3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GT/QR·15—07) 8.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5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汇报表(GT/QR·15—09) 8.6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8.7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8装饰样板工程验收记录(GT/QR·15—12) 8.9工程部整改通知单(GT/QR·15—15) 8.10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11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总图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总图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总图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总图工程(道路及管线)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本规程所指综合管线是指给水管、排水管、煤气管、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安保监控等各种小区内管线。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管线综合协调及图纸会审 5.1.1.1配合前期召集各管线设计单位及环境设计单位召开综合协调会,审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已得到相关行业接口部门的认可。 5.1.1.2组织设计、监理各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重点审查建筑单体与管线、区外管线与区内管线的接口有无问题。 5.1.2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5.1.2.1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 5.1.2.2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人员的施工经验、素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到位情况,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对不能满足要求的,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特殊管线得到接受部门认可的除外)。 5.1.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5.1.3.1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 5.1.3.2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重点把握各配套管线的先后施工顺序,避免相互干扰。 5.1.3.3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时,是否已充分考虑到对其余成品或自然环境的保护措施。 5.1.4材料及工艺 5.1.4.1根据不同的配套管线,检查各施工单位所用的材料是否已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5.1.4.2对新材料、新工艺、工程管理人员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艺交底,必要时邀请质监站、供货方参加。 5.2事中及事后控制 5.2.1管道施工及验收 5.2.1.1复核道路各种管道定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定管道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一般要遵循由深到浅的施工顺序,即最深的管道先施工(如污水管、雨水管等),然后施工较浅的管道(如煤气管道、上水管等)。 5.2.1.2复核各种管道的垫层与基础的厚度、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各施工规范要求。 5.2.1.3复核各种管道检查井的坐标、井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5.2.1.4检查各管道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各施工规范要求。 5.2.1.5管道连接完成后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有闭水试验要求的,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闭水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填写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隐蔽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隐蔽。 5.2.1.6检查各管道回填的材料与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5.2.1.7检查各管线的穿路管有否遗漏。 5.2.1.8组织人员对管道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2道路垫层施工与验收 5.2.2.1复核道路的定位放样工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2.2复核路基持力层土方的质量和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土路基两侧临时排水沟有否考虑。 5.2.2.3检查路基垫层的材料、铺设方法和压实、厚度方法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2.2.4复核路基垫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2.5组织人员对路基垫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3道路基层施工与验收 5.2.3.1检查道路基层材料(主要为三渣)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试验报告。 5.2.3.2检查道路基层铺设前的顶标高是否已做好标记,并复核铺设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5.2.3.3检查道路基层铺设顺序是否合理,铺设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3.4检查道路基层压实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基层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3.5组织人员对道路基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4各种管线穿线、调试 5.2.4.1检查各种线路的材料有否生产合格证、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4.2检查各种线路中继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 5.2.4.3检查各种线路的调试情况是否已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5.2.5道路面层施工与验收 5.2.5.1检查道路面层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检验报告。 5.2.5.2检查道路面层预铺设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顶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5.3检查各种管线检查井的顶标高是否与道路面层顶标高一致。 5.2.5.4检查路边侧石与平石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5.5检查道路面层施工机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5.6组织人员对道路面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6最终验收及交付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汇编 6.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7.5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5.1.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3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4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5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6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7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库房备料情况,发现不符合本工程要求、非本工程使用的材料,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清场。 5.2.2对储存有特别要求的材料,核查施工单位库房条件。 5.2.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各部位的隐蔽验收,做好相关资料。 5.2.4基础部位施工时,检查埋地部分管线是否同图纸和其他施工文件要求相符合。核验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材料的规格、型号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管道支撑固定是否可靠。管道穿过基础、地龙墙部位的预留洞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管道穿过地下室的地下构筑物外墙时,防水套管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管道标高、坡度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布置和连接配件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有防腐、保温要求的管道,检查防腐、保温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埋地给水管道隐蔽前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压力试验。埋地排水管道隐蔽前根据规范进行灌水试验。 5.2.5主体施工阶段,检查预留孔洞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预埋结构体内的管道,核查其规格、型号和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和其他施工文件要求相符合,并在混凝土浇注前进行水压或灌水试验。 5.2.6检查管道的支、吊、托架的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固定是否牢靠。 5.2.7检查管道接口使用的辅助(粘结剂、橡胶圈、麻丝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接口施工操作是否符合材料要求。 5.2.8检查管道坡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2.9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5.2.10给水管道应进行通水放水试验;排水管道应进通水通球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5.2.11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5.3事后控制 5.3.1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2工程部整改通知单(GT/QR·15—15) 8.3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GT/QR·23—01)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电气安装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5.1.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3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4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电气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取得相关上岗证才能上岗操作,工程中使用新工艺时,新材料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5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 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6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7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库房备料情况,发现不符合本工程要求、非本工程使用的材料,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清场。 5.2.2对储存有特别要求的材料,核查施工单位库房条件。 5.2.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各部位的隐蔽验收,做好相关资料。 5.2.4施工过程中检查各部位管线,接地装置等是否同图纸和其他施工文件要求相符合,特别注意地下室预埋管道,预留孔洞,预留接地极等是否符合电梯,人防,弱电机房配电房等重要设备的特殊要求,桥架、封闭式母线等与风管、水管标高,部位是否冲突,隐蔽后的管道是否有严格的防堵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5.2.5检查施工单位操作过程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管道连接是否牢固,管内穿线是否畅通。 5.2.6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试验的试验过程是否真实、标准,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75—94) 6.2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6.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6.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组织审批表(GT/QR·15—02) 8.2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5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采暖与通风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7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 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预埋、预留及土建配合 5.2.1.1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应正确,预埋牢固可靠。 5.2.1.2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大小应正确。 5.2.1.3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1.4与通风和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完毕后应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5.2.2风管制作、安装及验收 5.2.2.1风管制作过程中,检查风管的尺寸、咬口、焊口施工正确。 5.2.2.2检查风管、部件的接口是否正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支架的位置、间距、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法兰的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定。 5.2.2.3根据工程进度,对通风与空调的暗配管道等安装部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3设备安装及单机试运行 5.2.3.1检查设备合格证、随机文件; 5.2.3.2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外观; 5.2.3.3设备就位前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5.2.3.4检查设备安装位置、方向、水平度; 5.2.3.5检查设备与基础的连接,支、吊、托架的安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5.2.3.6检查设备转动部分安装是否转动灵活,风机叶轮是否碰壳; 5.2.3.7检查设备与风管、水管的连接密封情况,应作漏风量测试的设备,检验其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5.2.3.8单机试运行是否运转平稳,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风机、电机旋转正确。隐蔽的单机应在隐蔽前进行单机试运行; 5.2.3.9检查风管、水管、设备的防腐及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系统试运行及调试 5.3.1系统试运行应在通风及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行以及风管漏风量测定合格后进行。 5.3.2测定系统试运行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并作好记录。 5.3.3施工完毕后,对各系统作外观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测定及调试。
5.3.4工程投入试运行后,应作生产负荷条件下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 5.4事后控制 5.4.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4.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3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7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 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主体施工阶段混凝土浇注前检查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是否正确,预埋件固定是否牢固牢靠;预留孔洞位置、尺寸是否正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安排人员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要时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会检。 5.2.2检查预埋管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位置是否合理准确。 5.2.3设备到场后,检查设备合格证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正确,随机配件、工具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外观和包装是否完好,确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损坏。 5.2.4设备安装前,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对土建条件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已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并书面确认。 5.2.5检查设备安装的位置、方向是否正确,设备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5.2.6检查管道连接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管道安装规范要求。 5.2.7检查控制线路及控制设备安装是否正确。 5.2.8检查设备与基础连接是否可靠,设备紧固件是否可靠紧固。检查设备转动部分是否盘动灵活。 5.2.9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试车运转和调试,测定设备运行各项数据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做好资料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6.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GT/QR·23—01) 8.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电梯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组织审核土建施工图,电梯安装图及配线图是否一致,并形成纪要。 5.1.2协调电梯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电梯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装饰楼面标高线,复合井道相关尺寸,督促土建单位做好井道清理,井道防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根据合同提供的供货清单,对到场部件进行开箱验收,发现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不符、部件缺损、无质保书等情况,应及时与供货商取得联系,要求其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整改。 5.1.5审查安装单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登记,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重点控制安装单位管理者及专业工种人员的资格,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安装单位撤换。
5.1.6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安装进度控制 5.2.1.1项目工程部应每半月对工程量完成情况及下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填写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上;当进度发生滞后时,应分析原因,并督促安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下阶段计划进行调整;当安装进度影响到工程总的进度时,工程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总计划进行调整,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上,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审核批准后方能执行。 5.2.1.2项目工程部须加强与设计的联系,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设计参与确认的,工程部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5.2.2安装质量控制 5.2.2.1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应根据安装单位上报的安装人员名单,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核查,确保技术人员的到位率,从而保证安装的技术水平。 5.2.2.2主要工序的控制 5.2.2.2.1导轨的安装:无论是轿厢导轨还是对重导轨,应根据规范严格控制其垂直度、顺直度及导轨间的间距,保证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平稳通畅;用于支撑导轨的撑架应固定牢靠,撑架安装处应注意混凝土墙内是否有管线通过,防止破坏管线及撑架固定不牢。 5.2.2.2.2厅门、地坎的安装:地坎安装应平整顺直,控制地坎面与室内地坪面的高差,严防室内水进入电梯井道;厅门安装应控制门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厅门的门套立杆是否垂直,与墙面的拉结是否安全可靠;在电梯外观上,对厅门的成品保护及其重要,厅门安装完后应对门套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并应及时安装好装饰性门套,也为电梯调试提供条件。 5.2.2.2.3轿厢的拼装:轿厢的拼装完成后的调试,在调试阶段,注意轿厢及对重装置在运行中与导轨的接触是否畅通;厢门的启闭是否灵活;平层是否准确;钢丝绳是否干净、有无死弯、松股及断丝现象;电梯的随行电缆是否绑扎牢固、排列整齐。 5.2.2.2.4机房的施工:机房内的各种装置应布局合理,必须确认电梯的供电电源是否单独敷设;各电气装置的保护系统是否良好;必须对各电气装置的功能进行严密的测试,保证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 5.2.2.2.5电梯的试运行:在电梯试运行之前,必须检查机房内主机墩子浇筑的质量,检查主机是否安装牢靠,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阶段,除上述几点必须严格把关外,特别注意对电梯安全钳的试验,保证电梯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安全可靠地停止。 5.3事后控制 5.3.1电梯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在电梯调试验收后,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6.编制依据
6.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GT/QR·15—07) 8.5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GT/QR·15—08) 8.6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7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和验收活动,确保验收的工程/施工符合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主持/申请的竣工验收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并代表甲方参与验收。必要时应组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参加。 3.2房地产公司工程技术部、前期部,但以技术部为主负责组织并主持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以前期部为主,负责组织申请开发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并代表甲方参与验收。 3.3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负责审批开发项目综合竣工验收计划。 3.4相关部门在其职责业务范围内参与/配合竣工验收工作,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4.工作程序 4.1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1.1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a.已按设计文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合同规定完成交验的工程/施工; b.已通过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的自检且符合规定/规范; c.涉及验收应准备或提供的图样、记录、证件(如证明使用材质合格的证据)交验方已备齐。 4.1.2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a.开发项目的所有工程已按标准的项目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b.开发项目涉及消防、煤气、人防、绿化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c.开发项目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 d.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均已通过验收并符合规定,且验收资料齐全; e.施工机具、临时建筑、建筑余土垃圾、剩余构件已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f.拆迁居民已全部合理安置。 4.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4.3验收计划(适用于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验收计划应包括验收阶段和收尾阶段的全部工作,应明确下列事项: a.预计进行的日期; b.工作内容; c.依据的标准或要求; d.执行单位; 4.4竣工验收应提报的文件、资料。 4.4.1根据竣工验收的类别、竣工验收资料,由施工/供方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分别收集、整理、汇总报竣工验收组织/主持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由集团公司技术部负责汇总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4.2提报的文件、资料应完整、齐全、清晰、装订规范,并办理文件交接手续。 4.4.3竣工综合验收应提报的文件、资料应符合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4.4.4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均应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 4.5 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 4.5.1验收依据: a.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b.适用的法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c.有效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变更通知单; d.相关合同。 4.5.2竣工验收的标准 4.5.2.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米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 4.5.2.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保质保量,施工完毕,排水道必须做好冲洗、试水、畅通,给水管完成清洗试压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消防、通讯、有线电视、监控、可视对讲、电子门控等工程项目应全部安装结束符合安装技术质量要求。 4.5.2.3人防、消防、电梯等专业工程,验收前,需满足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条件和标准。 4.5.3竣工资料审查的要求: a 完整性:应提报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b规范性:所用记录表格、填写及采用的计量单位是否规范; c符合性:是否符合验收依据的规定和要求; d有效性:是否与实际相符。 4.5.4竣工资料审查的方法: a审阅——记录审查中发现的不当、遗漏、错误、要求提交方进行说明、补充、 更正; b验证——必要时可进行测量、现场观察、重新计算进行验证; c校对——与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相互间校对,以判断其正确性。 4.5.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5.5.1工程项目预验收,由项目工程部组织由总工程师办公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或部门对将要竣工的项目进行预验收,并对施工质量作出初步鉴定,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不得拖延竣工进程。 4.5.5.2工程项目正式验收 a.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应对竣工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逐一检查工程资料所列内容是否齐备完成; b.举行各方参加的现场验收会议; c.施工单位代表应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 d.监理工程师应通报工程监理中的主要问题,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e.项目工程部根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处理的意见; f.质检部门会同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当场宣布验收结果。 4.6竣工综合验收的程序 4.6.1除应满足4.5.5条现场验收的内容以外,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验收会议签到; b.主持人宣布验收会议开始,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及其分工; c.开发单位(集团公司)汇报项目开发过程,预验收结果; d.按分工(文件资料审查组、现场检查评定组)分别进行审查/检查; e.按分工分别报告审查/检查结果及评价意见; f.验收委员会作出并宣布综合验收结论; g.进行竣工验收证书和验收签定证书签字仪式; h.开发单位(集团公司)代表致词; i.验收结束。 4.7.2无论何种类型的竣工验收,均应由组织/主持部门/单位指定人员做好记录(包括录音、录象、照相)及整理/编写相关文件、报告。 4.8验收后的收尾。 4.8.1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部门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并对整改/施工结果进行检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4.8.2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撤离施工机械和设备、材料、配件。 4.8.3工程移交。 施工/承包单位应向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办理移交接受手续。 4.8.4技术资料的移交、交档和保存。 a.技术资料移交的内容应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 理的规定和要求; b.集团公司技术部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移交的和集团公司各部门移交的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编目、立卷、装订并向当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交档。交档的文件应予复制,其中一份应交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c.单位/单项工程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应在验收后,由组织/主持验收部门收集、整理后向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交档。 d.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应在单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组织/主持验收部门交其所属的单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主持部门汇总、整理后集中向集团公司档案部门交档。 4.7.5工程承包单位在向集团公司提交竣工报告时,应向集团公司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责任,除双方约定以外,最低保修期限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规定。 4.8竣工验收所用记录表格和证书的格式应符合项目开发所在地及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统一要求。 5.相关/支持文件 A ZH/QP—35 《工程管理控制程序》 B ZH/QP—37 《物资采购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C ZH/QP—04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D ZH/WI—3801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规程》 E ZH/WI—3802 《中间验收规程》 F ZH/WI—3803 《单项工程验收规程》 G ZH/WI—3804 《竣工预验收规程》 6.附录 A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B ZH/QP—38—01 《竣工验收计划 C 《综合验收资料目录(示例)》 D 《工程竣工资料》 E 《开发项目(工程)文档资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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