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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天职,其重点应该放在保障性公共住房上,而不是“买得起房”群体的支付价格问题。其实高房价与大比例的保障性公共住房供应是可以并行不悖的,而且高地价往往还是保障性公共住房的重要财源。
全国两会后,广州市政府马上推出“广七条”,启动供求杠杆来降低房价,显示了“政府会把房价降下来”的决心。广州社科院谈锦钊先生也认为房价不是纯粹商业的问题,“楼市跟股市一样,必然带有政治色彩。”种种做法、说法多少让人有些糊涂,我们要关注的究竟是“房地产价格”还是“住房供应体系”(城镇住房供应制度)问题?
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一个公式,“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市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住房体系”。于是仅仅靠“惟利是图”的房地产商保障“居者有其屋”,就显得可笑了。看来住房供应体系才是真正的“政治问题”,而保障性公共住房缺位才是问题的关键。
“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天职,其重点应该放在保障性公共住房上,即建设小户型的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重点解决的是弱势群体“有房住”的问题,而不是“买得起房”群体的支付价格问题。
其实高房价与大比例的保障性公共住房供应是可以并行不悖的。无论是香港的“公屋”制度,还是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和高企的房地产市场价格都是并存的,而且高地价往往还是保障性公共住房的重要财源。
降低大城市房价的行动看起来像是一个民心工程,但是过低的城市进入门槛,又会导致大城市人口的过度膨胀。就像城市道路“塞车—拓宽—塞车”的经验一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结果可以想象。原本是一个复杂的制度性问题,却在“人人想买房”的愿望驱使下,被政治家和舆论最终归咎于房价问题,结论是否过于简单?令人堪忧!
中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期,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的17.9%攀升到2005年的42.99%,按国家城镇体系规划,到2020年将会有58%的中国人生活在城市中。极度旺盛的住房需求对中国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首先,在人口自由流动的前提下,这许多人口会怎样分布?其次,我们用什么手段引导人口的分布?其实由市场形成的“特大型城市房价贵、大城市房价较高、中等城市价格合理、小城市房价较低”的房价格局可能恰恰是一剂苦口良药。
在国家城市化起码还要持续高速发展20年的今天,人为打破市场平衡,打破市场规律,其结果必将是十分严重的。广州不会再有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来增加土地储备,城市的土地是有限的,为降低房价而增加土地供应量会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的竞争力。合理的策略恰恰应该是严格控制土地供应,增加土地收益,而将大部分增量土地用以建设保障性公共住房以保障户籍市民的“居者有其屋”。从这个角度来看,对城市财政不利,对广大市民极不公平的单位合作建房的计划,也是值得检讨的权宜之计。
“国六条”本来的目标是通过保障性公共住房制度的恢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增加小户型住宅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是国家理性的显现。但是选择“房价”作为宏观调控指标本身并不是一个好的博弈点,或许“让市场的归市场,政治的归政治”会是一个聪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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