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咸平说,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高科技企业。是一时冲动语误还是事实就是如此?
(2006-2-20 14:02:45) [发送到微博]
最近,我看到一个文章,是说朗咸平关于针对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定性问题,其宗旨是“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高科技企业”。关于这个说法,有以下评论:
“中国企业该在郎咸平的炮轰声中警醒
敢于批评、善于批评的郎咸平教授又开始批评了。据《北京青年报》2月15日报道,近日郎咸平在他最新出版的《科幻——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战略评判》一书中,对国内联想、清华紫光、方正科技、中关村科技等知名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表示,“中国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高科技,因此,中国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朗咸平的话听起来确实相当刺耳,然而“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待朗教授的批评,我们的企业可以辩解,但切不可轻易地否定甚至不屑一顾,就算他的话可能有些过头,我们也应怀着兼听则明的理智心态倾听、去反思。
近年来,一贯爱拿批评武器的朗咸平教授对于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的批评不断,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郎顾之争”。2004年的夏天,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朗咸平连续炮轰海尔界定存量资产为“侵吞国资”及“侵吞大集体资产”、TCL政府与企业家签订利润分成和高管持股合约为“国有资产稀释和转移”、格林柯尔收购科龙为“在‘国退民进’盛宴中狂欢”,郞氏这一系列言论被视作是对国企产权改革的质疑。国内主流经济学家和知名企业家均出来辩解,但是随着顾雏军的出事,“朗顾之争”胜负不辩自明,最终以铁的事实验证了朗氏的正确批评。
此次朗咸平对中国高科技企业幻象的批评可谓尖锐,必定会招来那些知名企业的不满,他们会千方百计地拿出自己拥有多少专利、如何重视研发的数据来证明自己是高科技企业。如果这样,那实在是误解了朗氏力促中国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良苦用心。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对照朗氏的批评,反思检讨自身的不足,从而更好推进高新技术的发展。朗咸平对于联想等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批评,决不是无中生有。只不过,我们身在科技的幻象之中,不易识庐山真面目罢了。前不久,新华社报道说,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为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跨国公司;而且国内申请的专利仅有18%是发明专利,而国外企业86%为发明专利。这样的现实不正印证了朗氏批评的正确吗?就是联想等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又能拿出多少在国际上领先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技术呢?因技术的滞后拖累中国企业的发展的事实还少吗?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高科技企业”这话虽然偏颇,但却击中了时下我国高科技企业发展的软肋,即便是朗咸平并没有到中关村等高科技园去考察过,但他的话值得我们深思。笔者曾经到过一些高科技园调研过,发现很多所谓的高科技企业无非是在组装人家的东西,没有半点技术含量,但是却打着高科技企业的幌子、享受着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相信这种现象在国内很多城市的很多高科技园区不同程度在存在,这种现象不是幻象是什么? 人都喜欢听好话,企业也一样。如果我们整天沉浸在高科技发展的大好形势之中,而听不到不同的声音,那么于高科技企业本身、于整个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都将产生不利影响。在当前自主技术创新作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但愿郎氏的一番话能够成为一剂清醒剂,推动着中国高科技变科技幻象为发展现实! ”
以上评论多以记者的言语来作证朗咸平的论点,似乎很有说服力。鞭策是正确的,鞭策中国企业甚至中国政府是正确的,但是一味的对现实进行否定,就有了言外之意。中国技术并非都是拿来的,中国的机器并非都是组装的,中国的企业也并非都是拼凑起来的。
然而,朗咸平的绝对化,似乎是站不住脚的。我认为他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状况并不十分了解,有哗众取宠之嫌。
随便拿几个例子来说明中国的高科技企业在世界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来看看我们的技术是不是高新技术,搞出这些技术的是不是高新技术企业。
中科院2002年09月28日宣布,我国首款可商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用高性能的CPU—“龙芯”1号研制成功。这是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历时两年、独立研制成功的我国首枚高性能通用CPU。“龙芯”的成功问世,标志着我国已经结束了在计算机关键技术领域的“无芯”历史。
中星微公司自主研发的星光系列芯片,在世界多媒体芯片市场占有量居第一位。这是中国首次在芯片领域领先国际水平。由于世界大公司青睐“中国芯”,“星光”五代芯片成功占领了全球40%的市场份额。
大唐电信成功开发了国内首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信核心芯片。可以运用于通信终端,并提高通信终端的效率和可靠性,还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终端生产厂商的成本。
虽然“中国芯”和“微软芯”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我们的技术没有任何科技含量,我们的企业没有高科技。
刚刚去世的王选先生,他被称为当代的毕升,他发明的世界顶尖的激光照排,无疑是世界印刷术的又一巨大贡献。刚刚被朗咸平列为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北大方正,正是这一技术的依托者。
高科技企业不是仅仅局限于电子行业,还有生物、制药等卫生产业、信息产业、科教产业、机电一体化等产业,朗咸平先生过早的下的定义和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所谓的物权法违宪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让我想起去年闹的沸沸扬扬的“中国大陆真正的经济学家不超过5人”的言论,言下之意发表这个言论者,比大陆的其他经济学家更有品位更有实力更是真正的经济学家。 这和“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高科技企业”如出一辙。其根本思想不是如何探讨如何提升中国学者的理论水平,而是借此来忽悠一个现象,引起理论界的“恼火”,引起公众对提出这种思想的关注。实际上,使十分无聊的闹剧而已。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高科技企业”一说产生之后,接踵而来的可能是中国没有真正的政治家,中国没有真正的企业领袖,中国没有真正的外交家,中国没有真正的大学,中国没有真正的农民。。。。。等等等等,所以,郎先生的“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高科技企业”一说是在不敢恭维。这种在学术上或者是似乎是名气上仗势欺人的做法是要不得的。
而某些人迎合这种观点更要不得。似乎中国没有一个比郎先生更牛的、更了解中国实际情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