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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对部分媒体涉警恶意报道的忧思》 (2007-1-21 10:03:37) [发送到微博]

回应《对部分媒体涉警恶意报道的忧思》

 今天下午,同事说有公安战线的同志在某论坛发帖,要大家顶帖支持一下。该同志的原帖内容如下:
 
对部分媒体涉警恶意报道的忧思(zt)

  对部分媒体涉警恶意报道的忧思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我无意中看到浙江电视台的一个频道,电视中播放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接群众报警一个六岁女孩丢失而未出警致女孩被歹徒强*的纪实报道。结束时,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接着评说:"……我们不知道这位人民警察把人民放在什么位置上,我们了解到,他的家中也有一个六岁的女儿,如果他的女儿也被人强*,将作何感想……"针对出事民警无辜的亲属使用如此咀咒式的恶毒话语,竟然出现在一个拥有大量观众的正规的电视栏目中,我在惊诧之余陷入深思。
  记不清楚有多长时间了,我们从某些媒体上听到或看到的大都是警察如何如何地贪赃枉法,如何如何地泯灭人性,如何如何地伤天害理;很少有正面、客观地报道警察工作、生活的报道,一些电视剧里涉警的正面的作品倒是很多,只是由于人物塑造的过于潇洒,跟我们中国的警察的生活、工作很少能沾上边。我不明白,这些媒体到底是怎么了?
  应该说,勇敢地揭露社会阴暗面是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的启动,正是社会民主、社会进步的表现。我们的主流在有关涉警报道方面也确定体现了这种精神,坚持了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这对我们公安队伍建设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对宣传公安机关的英模事迹方面也起到了很好的正面引导作用,像最近播出的《任长霞》等,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总有一些媒体或媒体工作者在涉警报道上表现出一种职业道德的缺失,甚至是别有用心。
  请看某些媒体的作派:
  一、《报刊文摘》,这份报纸在国内拥有大量的读者,发行量很大。我一直都很喜欢看,但是最近我却沮丧地发现,这份报纸在报道警察方面多年以来除了负面的题材,几乎看不到警察正面的东西。是编辑找不到正面的题材吗?不,不是的。很多人大概都还记得几年前广东省的一个基层民警的妻子孙孟连写了一封信给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陈绍基,信中诉说其警察丈夫的辛苦和委屈、受到的不公正的指责、不公平的待遇和作为警察妻子的困惑。这封信在其它报纸上我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但《报刊文摘》没有刊登,过了一段时间,一篇批驳这封信的文章却出现在了《报刊文摘》上,那文章说,警察的工作与农民种地、工人做工没什么两样,警察的待遇相对民工已经不错了,至于辛苦、受的委屈都是应该的,何况警察还那么腐败呢?
  二、国内某一知名网站,如果打开里面涉警内容的网评,几乎都是负面的、一边倒的,如果说,现在新闻自由,很多人言语偏激一些也并不为过,当时我也这么认为,可是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事情并没那么简单。记得两年前的孙志刚事件,当时的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该网站上也是叫骂声铺天盖地,且几乎所有的炮口都对准了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当时我觉得有点冤,也试着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帖子里面说明几点:
  1.孙志刚不是死在公安机关或民警手里,而是死在民政部门下属的收容遣送站里的在押人员手里,所有的板子都打在公安机关身上显然不公。
  2.孙志刚无身份证无暂住证在当时是符合广州市的收容遣送条件的,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并无过错,错的是收容遣送制度。
  3.退一万步说即使民警有过错,即错误地将孙志刚送进收容遣送站,但是跟孙志刚的死还是没有必然的联系,送进遣送站与送死之间不能划等号,将当事民警以渎职罪论处,太过牵强,没有法律依据。
  4.对公安机关民警的处罚过重过滥。一个民政部门所属的收容遣送站里打死了人,民政部门没有处理几个人,公安机关倒处理了二十来个人,甚至株连到了广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长。这是典型的法律屈服于外部压力的表现。
  这个帖子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至今我还认为是比较中肯、客观的。在当时也有人发帖子支持我,但更多的召来漫骂和人身攻击,更为可气的是没多久我的和支持我的帖子便被网管全部删掉,萤屏上又回到了对警察充满仇恨、骂声一片的同仇敌忾的页面。
  三、这是一份热点调查,题目是这样的:
  厦门交警在处理一起自行车普通违章时召来了七、八个警察,并动用了手铐和拳脚,叫来了大型拖车,你认为执法者这种处理方式对不对?
  A对,执法要严。
  B不对,执法粗暴。
  C不好说。
  乍一看,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出题目的人不是脑子进水了就是智商有问题。这样的题目答案还有悬念吗?你能相信这就是2003年厦门交警事件发生后新浪网在网上作的热点调查吗?然而却是千真万确的。但是那个出题目的人既不是脑子进水也不是智商有问题,他是太聪明了,他在题目中隐去了自行车违章的送水工的拒绝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巧妙地利用了人们普遍同情弱势群体的情结,然后拿着这个没有悬念的调查结果——选B执法粗暴的达到89。26%去公布,于是乎,厦门警方在巨大的媒体、"民意"压力下匆匆将当事民警从重从快处理以平"民愤"。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舆论监督?有人说,社会对媒体的容忍也是一种进步。我不能苟同,徜若是单纯的个人看法不同、主观情感倾向偏颇尚情有可原;但是一些媒体工作者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不惜将公安机关的一些小问题进行放大或随意抹黑甚至妖魔化,这种漠视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也还要无原则地容忍吗?
  请看这些触目惊心的标题:《蚌埠110巡警当街狂殴报警人致死》《五旬老汉被警察踩在脚下》《警察集体施暴该当何罪》《派出所为完成指标将无辜者送进戒毒所》。这些都是案件当时还未调查,记者仅仅根据当事人或其亲属单方面诉述写成的,后来事实也并非如此;至于无缘无故地将警察扯上并抹黑的报道更是数不胜数:《二级警督家中施暴》——一起普通的家庭纠纷,《警车呼啸着撞向路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等等。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担心,我们公安内部多年的队伍建设成果会因这不断播出的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的负面题材而付之东流,我们的基层民警会在无端备受委屈中丧失热情,我们的警民关系会被人为地筑起藩蓠。难道我们的媒体不应该多些篇幅去赞美那些成年累月超负荷工作在基层一线、忠于职守的人民警察吗?难道不应该更多地去讴歌那些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而英勇负伤甚至于献出生命的公安英烈们吗?
  但问题也恰恰在这里,在某些人的心里已经形成了一种逻辑,他们认为公安民警的牺牲和贡献都是理所当然的,所有正面的东西都是不值得讴歌和宣传的;而所有的小问题、小过错都是不可原谅的。而且,在他们眼里,能够代表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只能是那部分出问题的民警。于是,公安机关因过高的要求和期望值被某些媒体奉上神坛的同时又常因无法履行某些职责被某些媒体打入地狱。
  可悲的是我们内部也有人似乎认同这种逻辑,在被某些媒体操纵的所谓"民意"的压力下,总是不惜以牺牲无辜民警的利益作为代价,来顺应某种意义上的"民心"。
  我们在高喊建设健全法制社会的同时,不应忘记的是要尊重法律、依*法律,而不是践踏法律,用所谓的"民意"来代替法律。何况,这样的"民意"有多少能代表真正的民意呢!当儿童落水时,几百人围观而无一人施救之时;当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歹徒行凶杀人、抢劫财物、侮辱妇女时,目击者无动于衷,惟恐避之不及;而听到一声"警察打人",立刻有成百上千的人"挺身而出"欲"见义勇为"之时。我们还要相信这是我们真正的民意吗
  作为人民警察,如果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就会不可避免地和我们各行业法制观念不强甚至根本蔑视法律的各色人等结下一些极不愉快的缘。在人们整体素质尚有待于提高的今天,要求每个人都做到就事论事、大公无私、大义灭亲,显然不大可能。更可悲的还在于,一些人明明每天都在人民警察的保卫下享受着社会的安宁,却偏偏意识不到自己那份看似平常的幸福,恰恰就是警察们以其极不受某些人欢迎的巡查、追捕、罚款、清查暂口等行为换来的,于是也跟着人云亦云,推波助澜,把警察的形象越描越黑,而在这种恶意的传播中,我们的某些媒体尤其"文责难逃"。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招徕更多的读者,他们似乎总有几分惟恐天下不乱之心,不惜误导社会。
  于是,公安机关民警用"日死一人,年伤五千"的巨大伤亡代价至今换不来立法机关袭警罪的设立;而三倍于其他部门公务员的工作量的努力却换来了行风评议的普遍名列倒数的结果。这种无奈的黑色幽默还要延续多久?
  显然,对人民警察的不实报道及恶意炒作和歪曲抹黑也已经殃及到国家政府,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或许,有的人本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国际形势极端复杂,和平演变的阴霾一直还笼罩着中国大地之时;在国内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还不尽如人意的今天,我们是否还要任由一些人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继续对人民警察乃至于政府机关随意抹黑、丑化和诋毁,我们是否还有资本继续大度地随着某些媒体的指挥捧,以牺牲民警的合法权益来顺应某些人,使我们在既无助于得到真正的民心的同时又失去警心,我们是否已经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敏感性。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担心。

 

 

俺的回应:

  首先得说明一下态度,楼主提到的那名浙江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的说法确实不妥。即使那个警察再失职,也不应该将矛头指向他无辜的家人~

  楼主表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担心,我们公安内部多年的队伍建设成果会因这不断播出的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的负面题材而付之东流,我们的基层民警会在无端备受委屈中丧失热情,我们的警民关系会被人为地筑起藩蓠。”

  作为一名传媒工作者,我倒不至于产生这样的担心。媒体作为一支负有舆论监督功能的队伍,可以起到“他律”的作用,同时也会秉持职业道德,不会有偏见地对公安机关报丑不报美,而且这些工作是有各级宣传部门把关的。只要我们的公安队伍正气、正义、自律、守法、做好人们的守护神,即使媒体想“蒙混过关、只扬恶隐善”、上级领导也不会答应、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要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个别媒体的个别言论失当,并不意味着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失衡;就象每次公安机关出现个别失职或腐败个案,并不表示公安机关的“守护神”功能缺失一样。

  公安机关是人们正常生活的最根本、最有力的保障;是人们安定和谐生活不可缺少的执法力量,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期盼之深、寄望之重,不是本帖一行数言可以表达的;但我相信人们都希望公安队伍建设得越来越好,我们的治安情况越来越好!

  谨以此文向公安队伍中无私奉献的警察同志们致以最祟高的敬意!

200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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