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嘉力 2007-10-23
《观察与思考》6月1日发表评论文章说,在这个房价飙升,大多数中国人都买不起房子的时代,“买房难”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说得严重一点,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一座“大山”。百姓深受其苦。
然而,官们的住房却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且不说一般意义上的按照“配给”原则从机关里获得的宽宅(注意:在此我只说“宽宅”而不说“豪宅”,算是留有余地),比如重庆市常务副市长就说他的住房是“按照副省级干部220平方米配制的,是连体公寓。”这些是官员们在现行体制下获得的正当利益,我们无话可说。
但除此以外,官员们利用住房紧俏的机会,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仅媒体披露的就不在少数。比如:10月8日《财经》杂志报道,原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正厅级)康慧军的“违纪行为”与其利用职权低价购买房,抛售挣取差价有关。其涉及的房产共计24套,其中8套已经出售,获利达1600余万元。消息人士说,所涉及房源多为“豪宅”一级,其中16套在其妻王某名下,8套在康的名下。
再比如:10月9日的《新快报》上刊载了一篇题为《上海房地勘测干部受贿获刑,涉案官员达数十人》的文章,证明了在上海“利用手中权力炒房、通过压价变相受贿,绝非康慧军一人”这样的一个事实。
还有,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坦言自己也买不起房,目前仍属租房一族,却立即有贵州省省长、原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站出来说:“有些领导,住的房子都已经200多平方米了,还说买不起房,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一时间令百姓莫衷一是,越搞越糊涂。
经过以上铺垫,现在我们进入本文的主题:腐败不腐败,就在住房里看。
住房里的腐败,如果仅仅看到某副区长低价置房24套,某县级干部住600平米豪宅,那就太狭隘了。本文想说的腐败不是这个意思。
我所指的腐败,第一,是房价的飙升已经高到让官员阶层的人也“买不起房”了。房地产的黑幕和暴利,就是社会性的腐败。第二,房价虽然昂贵,官员却人人住得舒舒服服的。我相信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说自己也买不起房、也是租房族是真实的。广州房价昂贵,人人皆知,按照副区长的工资收入,买房也是困难的。但副区长却不用为住房发愁,我想,副区长所说“租房”,应该也和重庆市常务副市长“按照副省级干部220平方米配制的,是连体公寓”相类似,只是级别的不同房子的等级也不同而已。这种体制上的腐败,远比公然违法倒卖24套房获取暴利可怕得多。第三,即使是普通的政府工作人员,也能够率先拿到住房货币化补贴,而且,据说比照“正司级购房补贴每月可达1600元”的“第二轮房改”,也会让普通工作人员有利可得。而非政府工作人员,却基本上享受不到这些待遇。这种歧视性的政策,是特别不得人心的腐败。
腐败,已经远不是贪污受贿乱搞男女关系所界定得了的了。社会性腐败,体制性腐败,歧视性腐败,都在住房问题上得到了充分展示。住房,再不下“重典”严厉管管真的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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