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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海南,海南籍高士,毕业于北京某著名大学,是海南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他因提出在海南建设“中国冬都”和“海南桃花源”而声名鹊起;他因强烈主张“无须修建跨海大桥并保持海南的岛屿相对封闭性和小岛寡民的状态”而让专家学者刮目相看汗颜不止;他因大声疾呼“海南应走富民优先之路”而倍受人民尊崇和爱戴;尤其让女性朋友们不能忘怀且相当倾慕的是,他真情呼唤把海南建设成让恋人向往的“恋人岛”和让老婆放心的“老婆岛”;此外,他还提出了“道德品质也是生产力”的论断。大同海南因此成为海南本土新生的最著名的甚至是空前绝后的思想家。海南网友不吝惜自己的掌声,给他送去了许多的荣誉称号,人所共知的有:“中国冬都概念人”、“海南桃花源第一居民”、“海南发展思路的终结者”、“最具血性的海南网友”、“海南反跨海大桥建设的急先锋”、“海南破四旧、立四新的主力军”等。一时之间,琼州大地风头之盛者无出其右。本博致力于研究海南发展的议题,相关文章分为“海南—中国冬都”(专著)、“海南桃花源”等几类。其中第1类、第2类主要介绍大同海南在海南建设“中国冬都”和“海南桃花源”的思想,是博主思想的精华,尤其值得一读。 |
美丽的海南岛欢..
快跑大象
杨旺旺
雅君kaixin
lianghao63
2月8日,引发广大网友热议的三亚富林渔村海鲜排档和海岛渔村海鲜城涉嫌欺客、宰客事件终于有了处理结果。经工商局、物价局彻查,富林渔村海鲜排档存在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三亚海岛渔村海鲜城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所以,三亚市工商局对富林渔村海鲜排档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对海岛渔村海鲜城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http://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12w2r8/842346f0.htm)
这一处罚结果大快人心,也大寒人心。内地游客是感到兴高采烈的,所以网络上敲锣打鼓一片庆贺,还有人觉得处罚太轻。但是两个海鲜店的老板呢?恐怕此刻是心灰意冷郁闷不已。我是中立者,对处罚两个海鲜城总体持赞同看法,但也有一些不解之处。现以处罚“海岛渔村”为例,求教相关人员。
关于“海岛渔村”宰客与处罚的事件的原委如下:2月1日,一个名为“黑人光辉”的微博贴出“7道海鲜价格却高达9746元”的菜单。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获知情况后立即组成专案调查组并会同工商部门对三亚海岛渔村海鲜城展开调查。经查,该海鲜城1月27日在销售海鲜品过程中存在超过规定的平均差价率的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同时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骗他人购买,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对海岛渔村海鲜城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三亚市物价局已经向海岛渔村海鲜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组织处罚。
我有三点疑惑。
第一,事件暴发后,价格管理部门即以“销售价格高于最高限价”让“海岛渔村”自行停业。在本人的详细核算之后(详见《请大家围观“海岛渔村”宰客真相》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2417142&PostID=38512051),最后处罚的重点依据调整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似乎有…。之前我看电视,有管理人员说,标价高于限价也算“宰客”,但是“海岛渔村”的负责人说,折扣后价格低于限价不算“宰客”。现在看起来,“海岛渔村”的认知是不被采纳的。但是本人认为,所谓“最高限价”,应该是对实际销售价格的限制,而不是对标价的限制。不知道此议理解妥否?当然,标价突破政府限价可能在价格管理法上也是不被允许的。那么以后海鲜店就要好好学习学习法律了哦。
第二,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处罚“海岛渔村”,我担心会打开“潘多拉魔盒”,以后三亚的价格投诉会倍增。众所周知,价格的形成,有成本因素,有供需因素,有竞争因素,有利润追求因素等等,在市场经济里,总之便是“市场原因”。但消费者可能不管那么多,任何商品的价格只要高于他的预期,他就会投诉。由于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处罚依据存在,那么投诉的结果,我估计是“一投一个准”。因为:
1、三亚物价普遍很高,基本都超过游客的预期,所以有让游客投诉的空间。
2、有人说,你这是多虑。海鲜是有政府最高限价的前提存在,才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处罚存在,别的产品没有可能。话是这么说,可是别的产品也是有市场的可比价格存在呀,许多还是全国连锁店,有没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跟市场可比价一比,不就比出来了吗?比方说,有人就投诉三亚土豆丝一份卖57元。孔庆东就说,土豆的成本价在市场上是2元/斤,别的省份的土豆丝一份也就10元上下,三亚的土豆丝卖57元/份,难道没有“虚购原价”?没有“宰客”?
又有人投诉,三亚的星级酒店价格甚至比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还要高,也有打折销售的情况存在。那么,星级酒店是不是也是“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呢?是不是也是“宰客”了呢?是不是也要被处分了呢?
我想,游客和许多消费者一定会是这么理解和这么作为的。因此可以预见,将来的三亚市场价格将是“一人一曝”、“一日百曝”。物价管理部门管的过来吗?
第三,我的理解,标价与折扣,是市场广为运用、颇为常见的促销手段和竞争手段,除非万不得已,少见将这种促销手段定性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案例的。“海岛渔村”被处罚的口子一开,估计三亚的商家今后再没有多少敢于使用“折扣促销”的方式和手段了,整个市场的竞争也就没有多少精彩的看头了。因为,也许价格管理部门把“价格违法行为”的定义和方式吃的很透,但消费者和游客未必搞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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