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温馨提示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个人中心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温馨提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温馨提示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博主
姓名:谢嘉明
单位:南国早报
职位:主编
访问人数:129974
博客等级:
搜房币:
博主公告
    大家好。
我的圈子
我的文档
日历
最近访客
关注博客发文动态
友情链接
音乐
正文
小区公摊电费该如何计算 (2010-12-13 23:14:38) [发送到微博]
南国早报   2010-12-10          ■ 本报记者 谢嘉明
  今年6月,南宁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一欠费小区的公共用电总表拉闸。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谢嘉明

  随着电梯房的普及以及小区软件设施的改善,楼盘的公共用电量有所增加。目前,南宁各小区的公摊电费收取办法不一,有的是按户来分摊,有的是按房子面积分摊,有的是固定收取金额。公摊电费该如何计算才合理?这引起众多购房者和网友的关注。

  小户型应否少分摊电费

  今年9月,市民张先生在南宁民主路一楼盘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面积40多平方米,居住两个多月后他发现,物业是按户来收取公摊电费。“小区里有不少户型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小户型业主怎么和这些大户型业主分摊公共电费?”他认为这种计费方式不合理。

  张先生说,以前他在另一小区也是居住小户型,物业是按住宅面积分摊公共用电。相比之下,按住宅面积分摊公共用电,就要比按户数分摊电费划算。在小区里,不少居住小户型的业主也认为,物业公司“一刀切”按户分摊电费不妥当。

  网友阿汉却认为,按户分摊电费并无不妥。他认为,有些小户型居住两名业主,而一些中大户型也是居住两名业主,业主一起享用楼盘的公共设施,就应当一起分摊公共用电。像有线电视、网络、电信等行业,也是按户来收取费用的,可见有其科学性。

  记者了解到,南宁一些按住宅面积分摊公共电费的小区,计费方式也各有不同。有的小区是把公共用电除以总居住面积,然后按费率计费,这个费率每月不同;有的则是按固定费率乘住宅面积收取公共电费。

  业主未入住能否不分摊

  南宁一些楼盘,购房者将房子空置或装修后未入住。这些业主应否分摊电费也成为市民关注的问题。

  购房者关先生反映,他在凤岭购买房子后,一年多时间一直未入住。最近他准备装修房子,物业公司要求他交纳一年多以来的物业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才允许装修人员进场施工。“我的房子是毛坯房,未装修不可能入住。我还没住进小区,怎么就要分摊水电费?”关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维护、保护房子,业主未入住交纳物业费应该,但户内一直没有用过水电,就不该分摊水电费。

  业内人士马先生介绍,不少物业公司都遭遇过未入住业主对水电费公摊的质疑。物业公司也有难处,如果不把水电费分摊到每个业主头上,那么亏空岂不是要由物业公司填补?如果业主未入住就不分摊水电费,那也会增加已经入住的业主负责。他认为,只要楼盘交付使用,就开始产生各项费用,这些费用和业主入住时间的先后没太大关联。

  据了解,一些小区有的业主长期没有入住,分摊的电费等费用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公司因种种原因撤离小区后,这些费用就成为“死账”,给日后的小区物业留下纠纷隐患。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由于小区欠交电费,有不下10个小区被供电部门停电、限电。

  担心把不合理费用摊进来

  “我们小区电梯间的广告电视,一直开到晚上12时才关机。物业公司这样用电不合理,造成小区公共用电量增加。”网友梁先生反映。

  梁先生认为,现在小区的公共用电怎么用、怎么取舍,都是物业公司说了算。公共用电是业主分摊费用,业主应当享有知情权和决定权。比如,楼道照明灯是晚上何时亮灯、喷泉该何时使用、小区景观灯何时开启、电梯间广告电视的开关时间等问题,不能由物业公司单方定夺,要充分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

  一些网友说,正因为公共用电要业主分摊,这成为一些物业公司赚钱的途径。物业公司把一经营性用电也算进来,造成业主的权益受损。网友“池鱼”说,她所居住的青秀区一小区,因为地处热闹路段,双休日经常有商家前来搞活动。商家的音响、经营用电是不是使用小区公共用电,让业主心里有问号。

  高层建筑需要二次加压才能供水,南宁一些小区实行IC卡充值用水。业主充值的水费,是不是包含了二次加压所耗的电费?记者咨询部分楼盘,却得到不同回答。

  据了解,近期南宁一些新开发的楼盘会设立三个电表,分别为公共电表、商业电表和业主电表,业主电表记录的是各户业主用电,商业电表则是小区物管办公用电和商铺用电,公共电表则包括小区路灯、会所、电梯灯等公用面积用电。这种设计较为合理。

  签合同注意看分摊方式

  据南宁供电部门统计,近年来,小区拖欠电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仅在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所辖范围内,居民用电户欠费的就有将近7000多户。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后,又出现了公摊电费欠费问题。目前,对于这类公摊电费拖欠的情况还没有详细的统计数据,但已经引起了供电部门的重视,成立了欠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一些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公布小区公共用电的明细账,把各项用电的度数、费用等列出,而不是仅公布总用电度数和公摊用电度数了事。账目清晰,无论是以哪种方式收取分摊电费,都会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

  记者从南宁房产部门了解到,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使用的水和电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业主可以参照物业服务合同,了解公摊水电费的分摊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列明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明示分摊方式。所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业主要注意看公共用电、用水的分摊计费方式。

  家周刊房产维权

  Q群:55738974

阅读 (856) | 评论 (1) | 转载 | 收藏 | 举报/意见
文章评论:
您现在发表的是匿名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您可以在此修改昵称,不超过20个字符或10个汉字)
内容
评论并转载文章 分享到微博 
搜房用户可以先登录再评论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