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温馨提示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个人中心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温馨提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温馨提示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博主
姓名:
单位:
职位:
访问人数:6771
博客等级:
搜房币:
最新留言
我的分类文章
我的文档
日历
关注博客发文动态
正文
欧洲宗教法的主要渊源 (2009-12-27 20:17:26) [发送到微博]
欧洲宗教法的主要渊源包括:《圣经》、教皇教令、宗教会议决议、罗马法的某些原则和规范以及地方习惯法的某些原则和规范。“”圣经是教会法的最重要来源。 其内容不仅规定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的守则,而且在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继承、犯罪、诉讼等方面都有规定。在形式和内容的统一的法律。 体。任何法的内容都要借助于一定的法的形式表现出来,有些法律,一定金额的形式反映了法律的内容。 法的形式和内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与法的形式不同,该法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问题。 依据不同的法哲学观点,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一)法则论
这种观点主要存在于西方。自然法学派的内容超出了空间和时间的法律, 超越经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主宰万事万物的“客观法则”。根据事实,即法律学校社会生活和社会 把社会学研究方法运用于法哲学研究,认为法的内容就是调控社会生活事实的“法则”。? (B的)知识理论是西方的观点。 种观点,它认为法的内容就是由法的形式所包含的思想、意识、经验和智慧。当然,一个抽象的解决方案,地理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内容, 把法的内容当作同社会经济基础或阶级意志无关的东西,认为法的内容就是由法的形式所包含的一定的知识和意志,这种知识,往往对某些准则的表现重点, 即规则或原则。


相关链接:

ts extension to 3gp audio converter

还没有认识到教学是师生的双边活动

管理者指导员工培养良好的性格时必须做到的

挑刺型客户的心理

Digital CD AAC ID3 to RM Editor

面对问题非常重要

动作非常粗暴的女性

SuperBurner DVD Copy

事事如意是很危险的事

三方面的冲击而发生变异

高血压病的治疗指导

山水风景成为绘画中的创作主体

神学的内容之核心,是超越而无限的终极者即上帝

阅读 (832) | 评论 (0) | 转载 | 收藏 | 举报/意见
文章评论:
您现在发表的是匿名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您可以在此修改昵称,不超过20个字符或10个汉字)
内容
评论并转载文章 分享到微博 
搜房用户可以先登录再评论

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