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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正义观的体现 (2010-1-4 11:41:01) [发送到微博]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判断人们的思想、行为和社会制度的正义性的物质基础,其中当然包括法律制度。恩格斯说,公平永远是保守的,现有的经济关系和革命的概念是一个神圣的性能。 马克思也曾指出,从事生产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该协议是一个自然的结果是生产关系。 至于交易的法律形式---契约,其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只要是一致的。 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产品质量也是非法的欺诈行为。 这也就是说,正义、公正这些概念,体现了人们所追求的一种理想,是人们的伦理观念,在一个特定的生产模式,这些模式的想法,这一概念一直 奴隶制生产方式基础上的观念,必然认为奴隶制是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观念,奴隶必须有一个不合理的想法 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总之,在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看来,法所体现的正义,特别是生产方式始终是社会公正的基础上阶层, 是统治阶级认为是正义的“正义”。
社会主义法就其本质来看是迄今为止人类最进步的、最正义的社会制度的体现,社会主义是公正的症状之一 是广大人民正义观的体现。为了保证这种最大多数人的最进步的社会正义,法律适用于人类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实施,积累的所有行动应遵循公正原则 做到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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