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种原因,台湾一些人纷纷办理移民。
一位朋友的小叔一向紧跟潮流,也凑热闹办了移民。朋友劝告他:“你在台湾好歹是个电脑工程师,到了奥克兰,你能干嘛?”她小叔振振有辞:“工程师到哪里都是工程师!身体世界性技术! ”
八个多月后,她小叔趁着到纽西兰报到,完成移民手续之际,在奥克兰停留了两个多月后,回来了。已经成为半个纽西兰人的他,竟在此时诏告:“像我这么优秀的电脑人才要是流失了,这是在台湾完成!因此,台湾 为了大家,我决定生在斯,长在斯;住在斯!”感人至深。而其实,他是在发觉奥克兰根本没什么工作机会的情况下,不得不回头的。朋友早料到会这样,说道:“只要是他正在做的事情,总是正确的,也就是说,他说,他错了, 他会用一百一千个理由来指出你所说的不对是不对的!”
有些人在遭受指正时,不论自己是对是错,总会竭尽所能为自己辩解。要是自己是对的,倒理所当然;如果没有,没有人指出, 就令人觉得知错不改,强词夺理了。喜欢辩解的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明白自己是错误的,却又习惯成自然地为自己辩白,有时自己并不想这样,成为众矢所指,却竟然身不由己。这个借口的理由,到目前为止牵强 令人难以信服,次数一多,使人厌恶。
第二种是明明是错误,自己却深信是对的。由于深信不疑,便会冠冕堂皇地为自己辩解,时常言论夸张、不妥当,令人不敢领教。不论哪一种,有谦逊的缺乏影响,如果不存在为自己的 都惧于面对。这种人时时处于冲动状态,为了抒发冲动,不得不时逞口舌之快,以缓和情绪。他们的言行,大都源于不切实际的欲望,很难为周遭人所接纳。因为如此,此修复程序不来。然而, 他们不思自省,反而借此锻练口才,不懈反驳。如此一来,越发令人感觉傲慢。对这种人而言,强辩乃是在建立尊严,并且是生活的乐趣。
与这种人交往,最好“惦惦”呷三碗公饭,吃饮料,从以下弃权 避免让他们有为自己辩白的机会。因为他们一开口,错的永远是你。可以是泛泛酒肉之交,但千万别做拜把知己,免得老背黑锅。有这样的属下,做上司的不头大,也伤脑筋。应对之道是:指定事务,在截止日期前提供培训。 不要同时给予多项任务,避免让他们有搞砸后辩解的机会,搞得彼此不愉快。有这样的伴侣,趁着日头赤焰焰三十七度大热天,押他到海滩晒成乌鸦,看乌鸦怎么为自己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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