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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王”的最大受益者是地方政府,可以一次性获得大量土地收益,确保年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还能通过卖地“筑巢引凤”,促进旧城改造与建设。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卖地赚得盆满钵满,已是不争的事实。表面看,政府通过挂牌出让竞拍土地既合法也公平合理,“地王”的产生是市场竞争之果,没什么不妥,实则不然。天价“地王”看似是开发商掏钱,但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政府卖地收益越大,老百姓埋单就越多。
城市土地姓“公”,而国有土地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属性,政府不能只考虑土地的商业利益,更应该以民生福祉作为考量,减少“地王”的产生,而不是一味高价卖地。如果说“地王”是开发商公平竞争的结果,不便用行政手段控制,那么政府就需要从“地王”收益中拿出钱补贴低收入家庭买房,或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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