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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副区长税勇为代表的区政府及主管单位,在本案件中给富饶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使其在“政府行为”大红伞下,疯狂地干着掠夺国有资产的罪恶勾当。
1、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清楚:28号院的房屋产权所有权证书表明是中国轻工总会,属中央机关管辖,房地产事宜归口到国务院机关事务局的房地产司专管。而在28号院综合改造、造价数亿元的工程的全部申报、审批文件和资料中,唯一
有国管局房地产司(2002)年28号批文,是对28号院进行综合改造。
而所谓28号院的“危房改造”工程,完全是轻工服务局伙同富饶公司;与宣武区政府及相关委、办、局共同策划的产物。而后者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富饶公司未经业主及居民授权委托,擅自提出危房申请,宣武区属鉴定所出具危房证明,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又强行把28号院的危改工程纳入它管辖范围,并擅越职权、凭空决定把28号院的“危房改造”项目交富饶公司实施。他们如此胆大妄为迈出窃取国有资产计划最关键的第一步,究竟是谁给的权力?受何人指使!
在此基础上,区属各主管部门通力合作,帮助富饶公司顺利完成“危旧房改造”的一整套报告、批示等各种文件。特别是区政府还专门把“28号院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办事的“政绩工程”。 用“政府行为”把违法犯罪包装粉饰得更加 “合法”, 客观上充当了富饶公司公开违法活动的帮凶和保护伞。
2、区政府为支持富饶公司的计划,专门组织18个区属委、办、局、处、所,派驻 “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直接参与介入。税勇副区长还多次亲自出马为富饶公司撑腰打气和壮胆。合伙拚命忽悠了一年多,28号院也仅有约1/3的住户办理拆迁协议,至今尚有300多户业主及居民按兵不动,还不停地向国资委、建设部、国务院、中纪委及中央领导反映举报官商勾结、严重侵权、强逼拆迁等违法行为。这是 28号院业主和居民的主流民意和权威选择,使他们处中进退两难的困境。
3、走投无路的富饶公司,狗急跳墙的策划“围墙”工程,借以达到 “以拆逼迁”的违法目的。不仅造成28号院业主与居民的居住与出行不便,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还使临街的十几个体商户的堵门遭堵而被迫停业关张,许多下岗职工、经济困难及低保户的经营饭碗被砸而失业,甚至面临无法生存的绝境。
特别应指出:富饶公司如此欺行霸市、胡作非为的违法行为,居然得到宣武区政府的公开支持。据称,税勇副区长亲临现场指挥,调动宣武分局的六七十名干警及城管、办事处多人参与,宣武法院执行庭也有动作威胁反对修建围墙的商家,公安局还把高举“官商勾结”“违法逼迁”等标语牌抗议违法修墙的商户关到派出所询问笔录达12个小时……,动用公权力对违法行为大张旗鼓地保驾护航。
此前,区政府曾公开表示:临街修围墙纯属开发商的商业行为,但现实已有力证明,副区长指挥调动公安、法院、城管等,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行为。区政府言行不一、前后矛盾、不能自园其说,不知将如何对市民解释和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