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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经联助理秘书长地产研究员 亚太城研会房地产分会秘书长 “地产睿女派” 创建人之一 国际禅茶养生学会 专业会员 知名地产评论人、特约撰稿人 博旨:化心为笔 知行合一 遵循:博我以文 约我以礼 惟愿: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 简说:自02年进入地产界,历磨一线实战洗礼,后从事营销、管理。收益颇丰、深谙业内风云表里。现专职地产、企业研究。 曾经:合创“心本管理”理论、“心智营销”模式;参著《赢在巅峰》丛书,自著《购房大讲堂》。 自评:笔者作为一名普通的房地产从业者,一个无名的业界“马前卒”,深知人微言轻,更深知凭己之力难以改变现状。本博中所评所论,仅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良知和真挚的心来评述,并无任何“混淆视听”之意。也仅是给大家一个建议或思考,以及一个多角度的反思。 联系:chaoran_vip@163.com 敬告:欢迎留言、点评,切勿将不实、不当言论和广告留言,望请自重。如未及时与您回复,上请谅解。如您转载本博文章请注明出处。 本博不做广告代言、不从事任何有偿商业广告活动。 本博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机构无关,文责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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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之心

近年来,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6月26日,举行了首届“中国责任地产TOP100”发布会,会上公布了“首届中国责任地产TOP100榜单”和一项《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尽管目前多数房企都提出了明确的社会责任目标,但具体实践情况并不乐观,只有22家企业设立了明确的社会责任管理机构,42家企业发布了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100家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房地产企业中,仅有30家在2007年至2010年间,参与了保障房建设。这份报告称,房企对于诚信经营和维护消费者关系普遍重视,而对环保和社会贡献等与自身经济利益不大的环节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
毋庸置疑,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为国民经济增长、城市面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发挥了重大作用。诚然,由于近年来的房价高企,加之房子质量问题、虚假广告等问题屡屡出现,使得社会公众对房地产行业的印象普遍不佳。那么,房地产企业又该如何担负起或履行社会责任?或说,参与了保障房建设是否就意味着重视了社会贡献?而保障房又能否靠房企的社会责任而建起?就此,笔者进行浅述如下。
首先,谈一下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这个1924 年由美国学者提出、从西方发展起来的概念,在我国掀起第一波大讨论是在2005年。至今,我国已举办了六届相关研讨论坛。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主动行为。那么,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简言之,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要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赢利至上”理念。
◎ 房地产企业社会责的现状
2011年05月25日,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发布的《中国商业文化蓝皮书(2010)》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逐步改善,但整体来看依然处于较低水平,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还较为严重。而2004年开始,美国财富杂志连续5年推出全球500强企业社会责任排行榜,中国房地产企业无一入榜。2011年3月,财富杂志中文版又完成100家中国本土企业和在华企业的社会责任排名,中国房地产企业依然无一入榜。
◎ 房企的社会责任缘何缺失
房企的社会责任缺失,除了企业自身的原因,有其经济、政治、人文等更深层次的原因。而政府管理部门也难推其咎,政府不是企业社会责任旁观者。企业社会责任不只是企业自己的事。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更加注重GDP,而忽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与监管。也可以说,政府官员自身社会责任的缺失,从而引导房企(不仅是房企)的社会责任缺失。换言之,中国企业普遍缺失社会责任,是近年来追求GDP的必然产物。
◎ 为何强调房企的社会责任
其实,在我国最需强调社会责任的是食品行业。而房地产企业因其行业和产品的特殊性,亦需强调其社会责任。房地产作为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其占到GDP达5%关联行业众多,其产品(房子)更是关联到百姓的生活和财富。近年来高企的房价,使房地产业的问题,从经济问题变为社会问题。为了民生与稳定,为了现在与未来,强调房企的社会责任是必须的。
反思:在今天,当众多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子,而迁怒于开发商,责问其追求暴利时,应思考是谁造成的这一切?即使所有的开发商全都注重社会责任,也不能实现让所有人都能买得起房子。尤其是中低收入的消费者,而作为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就是为其提供保障房。
其次,说一下保障房建设与社会责任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是人的本性,也是企业的本责。一个企业冒着巨大的风险,投资并辛苦经营,绝非为了争做现代社会的活雷锋,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盈利。换言之,企业的首要责任就是使利润最大化。这本无可厚非,但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及应尽的义务,以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央企更应参与保障房建设
笔者在去年的《央企为何不愿建保障房》一文中,曾言:“作为‘共和国长子’、与国家血肉不可分割的央企,不仅肩负着与众不同的国家使命,且由于大多分布在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与社会利益、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但在以房地产为主业的16家央企中,投入保障房建设的仅有一家。央企宁愿花大笔钱买地,也不愿投入金钱和时间建设保障房,不仅反映了其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更是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央企,虽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但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央企,是享受且或继续享受国家特殊待遇的、有丰厚资金优势、担负民生责任的国有企业。
◎ 民企为何不愿参建保障房
民企不是福利企业,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要求得生存和发展。而保障房的利润一般只有5%,即使加上管理费其利润也不过10%。开发商品房的利润,至少要比保障房多五倍。加之保障房在资金、土地、税收等问题难以解决,许多民企虽有意参与保障房建设,但积极性并不高。
◎ 房企的社会责任与保障房
作为房地产企业,其社会责任和其他行业根本不同,就是我们这个责任是让老百姓住上房,住好房,就是要提供安全、放心、满意的房子。同时,也承担在社会环境中的一份责任。当下,面对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和巨大的资金缺口,地方政府正陷入保障房“困局”。但保障房,是不能仅靠房企的社会责任而建起来的,保障房建设最为“纠结”是利益的平衡。换言之,只有让房企看到“好处”,才能让其有积极性参建保障房。而这“好处”并非保障房自身杯水车薪的利润,最实惠的还是土地。因此,为求破局各地政府正使出浑身解数探索保障房的建设模式创新,大都集中在了土地上。
反思:保障房的建设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二是政府和企业共建,三是企业独立建设。而当下,“共有产权”房模式似乎成了各地政府破解保障房建设的“救命稻草”。“共有产权”被认为最大优点是政府掌握部分产权,可限制炒房投机行为。但在现实语境下,“共有产权”房极可能成为政府部门合法谋利权的又一寻租空间。换言之,即政府在公益属性的保障房上的获利合法性。
综上所述,保障房说到底是一种公共责任,其公益属性永远应为第一原则。而无论是房地产也好,还是其他企业,其社会属性就决定了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性,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使命。如果一个企业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创造价值,这个企业必将被社会所抛弃。企业社会责任,不应是一种“奢侈品”,而是应将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到自身发展整体战略。
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
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
注:关于“保障房与房企的社会责任”问题,敬请关注本月29日全经联研究院主题为“保障房投资、建设和管理”月度研讨会(第五期)。届时,将从“投融资、规划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和管理”四个方面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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