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思考
(2009-6-26 0:56:49) [发送到微博]
条件如下:
1.上海常住城镇户口7年以上;
2.在申请区县5年以上;
3.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
4.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
5.人均财产低于7万元;
6.前五年未发生过房产交易;
7.年龄在30岁以上,符合条件单身人士亦可;
对于经济适用房分配的大体疑问有三:一是满足申请条件者的收入是否能承担的起首付按揭后的生活费用;二是经济适用房的分配能否做到公平公正,避免出现武汉六连号丑闻;三则是一些可能引起的社会问题,譬如假离婚等虚假申请等。
另外根据新浪关于经济适用房的调查统计,如图:

近70%的人认为经适房政策不能解决住房问题,在我看来主要原因是经济适用房供量较小,申请条件较为苛刻,其意义大于实际效果。
第二项调查不知道能否买得到经适房占15%,表明相当部分人员处于申请条件边缘,从而对于整个申请,审核到确定全过程是否能够保证公平公正提出了挑战。10%的人选择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粗略的表明了一个大致的人口比例。
关于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应该不大,一.相对于上海不断激增的人口来说放量不大。 二.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条件不适合中产甚至中低产人员切不适合改善性住宅的买家。三.开发周期较长,对于刚性需求者来说,还是会选择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