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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下午,我接到两个客户的抵押贷款咨询。客户一:北苑地区的安居房,但房产证首页标注“经济适用房”,但是有安居房购房合同,合同里约定“此房为经适房”。
客户二:房子在宣武区,属于回迁房,房产证首页标注“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这两种情况到底哪种能操作抵押消费贷款呢 ?
首先,第一种情况,房产证上明确的写着“经适房”,虽然是属于安居房的范畴,但是房产证上有标注,所以,银行对没满5年的此类房产,不能操作抵押消费类贷款。
跟银行分行负责审批的人沟通,此房不能做。只是因为房产证上的标注。所以,操作此类房产的抵押贷款需要注意。
第二种情况,房子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属于回迁房的范畴,跟分行银沟通抵押消费是否可行?
答案是可行的。就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就跟是否满5年没有关系。
所以,此种情况要分清楚。主要看房产证上的标注:“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则可以:“经济适用房”性质的房子,则不能操作。
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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