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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中介所带来的风险 (2010-3-4 14:47:02) [发送到微博]
 

【案例回放】
王先生在某大型地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小区的一套物业,100多平方米,房东开价80万,因业主急需资金用于商业上的周转,跟市场价相比要便宜得多。王先生对房子和价格都很满意,一分价钱没还,当即就要付意向金定下来。在谈判的过程中,业主陈小姐嫌王先生要贷款,交易时间过长,于是就对王先生说80万是一次性付款的价格,需要贷款的话就要85万,王先生嫌业主临场涨价也不肯加钱,最终不欢而散。
晚上陈小姐找到王先生家,她说回家跟先生商量了80万可以卖给王先生,只是觉得2%的中介费太贵了,说她认识一家中介公司只收1%,这样可以省掉不少的中介费。王先生虽然觉得不妥,但因为实在喜欢这套房子,第二天去陈小姐说的那家中介公司付了1万元的定金,三天之后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支付了24万元的首付款,买卖合同上注明15天之内王先生办理完毕贷款,然后去交易中心过户,逾期就算违约,违约金按买卖合同上的约定为总房价的20%
在贷款的过程中,因为王先生提供的材料不全而影响了贷款速度,当贷款审批出来之时,已经超过了买卖合同约定去交易中心过户的时间,由于这段时间房价已经涨了不少,房东陈小姐借此为由,不但不卖而且还要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没收掉20%的房价款。
这下王先生急了,说他贷款准备的材料是按照中介公司提供的清单去准备的,出现问题影响贷款速度是中介公司的责任,而这家中介公司拒口否认,说根本就没有接待过这位客户。因找不到合法的书面证据,且这家中介公司在买卖合同上并未盖有公章,法院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判决王先生违约事实成立,赔偿房东陈小姐总房价款的20%共计16万元。
后来,王先生只找大型的经纪公司购买房屋,并随时留下签字签章的协议文书。

【专业人士分析】
案例中,买家抵不住卖方的诱惑,以为卖家与自己是同一战线,是为了共同甩开中介,节约中介费。谁知在利益的冲突下,任何人都是只保护自身的最大利益的。

大型中介公司具备人才、专业知识等各方面的优势,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二手房交易可能出现的纠纷。而选择费用较低的中介公司,肯定会遇到一些问题。原因很清楚:市场从来都是价质相符,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费用低的同时,意味着存在服务或其他方面的差距。

 
买卖双方跳开中介其目的就是为了省一笔中介费,但由于二手房自身特有的因素,交易过程专业而复杂,再加上房屋交易额都较大,交易风险险象环生,一般市民由于交易次数和交易经验的不足,很难全面掌握有关二手房交易的全部知识,对各个交易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未能未雨绸缪,很容易在交易中或者交易结束后发生矛盾,甚至闹上法庭或者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因此,对买卖双方来说,跳开中介,都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存在很多不可预料的风险,从而造成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无论买方还是卖方,损失一旦造成,很难弥补。所以买卖二手房的最大风险,就是自己不专业还要跳开中介!博客 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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