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斯担布尔人居宣言
1996年6月14日
The Istanbul Declaration on Human Settlement
14 June 1996
1. 我们参加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至十四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联合国第二届人类住区大会的各国元首、政府首脑和政府代表团团长,值此之际,确定两个全球目标,即保证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和使人类住区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更公平、更持久,也更具效率。在《联合国宪章》的鼓舞下,我们审议了大会的两个主题:“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日益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旨在加强既有的并发展新的伙伴关系,在国际、国家和地方各级采取行动,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我们将按《人居议程》所确定的目标、原则和建议而积极努力,并保证为实施《人居议程》而相互支持。
2. 我们怀着焦虑的心情注意到住房和人类住区条件在不断恶化。与此同时我们认为城镇是文明的中心,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精神及科学的进步。我们必须利用我们住区所带来的机遇,保护其丰富多彩的形式,以促进全人类的团结。
3. 我们重申我们将为全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享受更大的自由而奋斗。此刻,我们想起了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联合国人类住区大会、无家可归者国际住房年的庆典和《全球住房战略》,所有这些为增强全球对人类住区问题的认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呼吁为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而采取行动。近年来联合国召开的全球性会议,特别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为我们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正地实现和平、正义和民主提供了一个综合的议程。我们努力将这些会议的成果融汇到《人居议程》中。
4. 为改善人类住区中的生活质量,我们一定要与条件恶化作斗争,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条件恶化已达到危机的程度。为此,我们必须全面重点地解决特别是工业化国家的非持续性的消费和生产方式问题;非持续性的人口变化问题,包括结构和分布,要优先考虑人口过于集中的趋势;无家可归问题;贫困加剧问题;失业问题;社会排斥问题;家庭不稳定问题;资源缺乏问题;基础设施和服务不足问题;规划欠缺问题;不安全因素及暴力日益增加问题;环境恶化和抗灾能力不断减弱问题。
5. 全球都面临着人类住区的挑战,但各国和各地区也面临着特殊的、需用特殊方法加以解决的问题。我们认识到在全世界,特别是在现况尤其严峻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在经济转轨国家,加强我们的努力和合作,以改善城市、城镇和村庄的生活条件。鉴此,我们认为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将为发展过程带来机遇和挑战,同时也将带来风险和未知因素。在发展资金、外债、国际贸易和技术转让方面如能采取积极行动,将有助于实现《人居议程》确定的目标。我们的城市必须成为人类能过上有尊严、身体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生活美满的地方。
6. 城市发展和乡村发展密不可分。除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外,我们还必须努力为农村地区提供适当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就业机会,以增强广大农村地区的吸引力,开发统一的住区网点,尽量减少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中、小城镇尤其应给予关注。
7. 人是我们所关心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因此当我们采取行动实施《人居议程》时,要以他们为基础。我们认识到妇女、儿童和青年对安全、健康和稳定的生活条件有着特殊的需要。我们将加大力度消除贫困和歧视,推动和保护所有人的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如教育、营养和终身医疗服务,尤其是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为此,我们决心根据当地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改善人类住区的生活条件;而且我们认为需要对全球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趋势予以关注,以确保为所有的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我们还将确保所有的妇女和男人能全面、平等地和青年有效地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我们将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住房和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政策、计划和项目的制定,且男女平等。我们特别要为《人居议程》所界定的十多亿生活赤贫的人们和易受伤害和处境不利的群体作出如此的承诺。
8. 我们重申我们的承诺,要全面逐步实现国际法律文件提出的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权利。为此,我们将寻求各级公共、私营和非政府伙伴间的积极参与,以保证所有人及其家庭能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保障,能免受歧视并能平等地得到经济上可承受的适当住房。
9. 我们将努力通过增强市场运行的效率,以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方式加强提供土地和信贷途径,帮助向那些无力进入住房市场的人们扩大供给可承受的住房。
10. 为了维护我们的全球环境,改善我们人类住区的生活质量,我们决心采用可持续的生产、消费、交通和住区发展方式,防止污染,尊重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并且为后代人保存机会。为此,我们将本着全球伙伴的精神开展合作,保持、保护和恢复地球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由于各国对全球环境恶化的影响作用各不相同,因此,我们重申的原则是各国要肩负相同但又有区别的责任。我们还认识到,各国将根据自己的能力情况广泛推行预防为主的作法,我们必须据此采取行动。我们还将着重通过提供足够的安全用水和有效的垃圾管理,大力开展健康的生活环境。
11. 我们将推动具有历史、文化、建筑、自然、宗教和精神价值的建筑物、纪念物、开阔空间、风景名胜和住区风貌的保护、修复和维护。
12. 我们把赋予能力战略和伙伴及原则作为实现我们承诺的最民主和最有效的方法。我们认为地方当局是我们实施《人居议程》最亲密和重要的伙伴,所以,我们必须在各国法律的框架内,通过民主的地方当局促进权力下放;并且根据各国的国情努力增强地方当局的财政和组织机构能力;与此同时,要保证其透明度和责任感,并对人们的需求作出积极反应,这三条是对各级政府的主要要求。我们还将增加我们与议员、私营部门、工会、非政府和民间社团组织的合作,并尊重他们的自主权。我们还将加强妇女的作用,鼓励私营部门进行有益于社会和环境的社团投资。应当在《21世纪议程》、《人居议程》和其他行动纲领的基础上,吸取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世界城市和地方当局大会”所倡导的全球合作的经验,并且在不影响国家政策、目标、优先项目和计划的情况下,制订地方计划,并据此指导和推进地方行动。赋予能力战略包含政府有责任在适当时候为处于社会不利地位的脆弱群体采取特殊的措施。
13. 《人居议程》的实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因此,我们必须在国家和国际一级筹措资金,包括来自各方面新的和额外资金 多边和双边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资金。鉴此,我们必须增强能力建设,并推动适当技术和技巧的转让。此外,我们要再次强调近年来联合国会议中提出的承诺,特别是《21世纪议程》中关于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
14. 我们相信,全面有效地实施《人居议程》需要加强联合国人居中心(生境)的作用和职能,考虑到人居中心的工作重点要放在明确而完善的目标和战略问题上。为此,我们愿支持《人居议程》及其行动计划的成功实施。我们还认识到加强联合国人居中心(生境)的作用及职能是《人居议程》及其《全球行动计划》得以顺利执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15. 本届伊斯坦布尔会议开创了合作和团结的新纪元。在我们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们展示了人类住区持续发展的前景,使我们对共同的未来充满希望。我们接受这个真正不可多得而且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挑战,即让我们共同来建设这个世界,使每个人都有个安全的家,能过上有尊严、身体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体面生活。
“绿色亚洲人居环境宣言”草案。
2006年4月25日第二届亚洲人居环境国际峰会在福冈市召开,参加大会的亚洲各国代表在这里共同签署绿色亚洲人居宣言,我们一致的表达如下的意愿,鉴于各国人民环境面临同样严峻形势,并有着共同的发展目标,我们将在能力范围内宣传和履行宣言承诺,为建设亚洲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而努力!
《宣言》全文如下:
亚洲正在迅速崛起。
亚洲作为全球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速、复杂的发展阶段。
亚洲各国既要充分利用快速城市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又要面对快速城市化带来的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社会和谐等诸多问题的挑战。
亚洲的人居环境建设需要突破。亚洲人居环境建设需要寻求更健康的履行模式,通过国家、区域之间的共同努力,建设绿色亚洲人居。
为此,我们亚洲人居环境协会发表如下宣言:
一、积极应对城市化挑战,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尤其是促进和加强政府组织、民间机构、企业及各种社会力量在人居环境领域的研究、交流与合作。
二、坚持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我们将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发展以有效利用和资源保护为基础的循环经济;广泛推广可再生能源;鼓励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总量,并鼓励资源化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三、关注城乡协调发展。我们将从人居环境建设角度出发,研究并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道路,尤其要关注城市与乡村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城市边缘区在就业、服务、居住等方面对城市和农村的统筹协调作用,重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改善发展环境。
四、倡导紧凑城市。我们将积极采用集约化方式,构筑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具有人的行为尺度的城市空间。鼓励建设疏密有致、湿度高容积率、高效率的城市社区,发挥城市的综合集聚效益。提高以文明为核心的城市生活品质。
五、以城市文明引领和谐的社区生活,以符合的城市功能促进充足的就业。保护具有历史、文化、自然、宗教和精神价值的建筑。为农村地区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人类住区更文明、更健康、更数值、更公平地持久发展。
六、促成科学有为的政策决策。各级政府是人居环境建设的主导力量,我们将促进政府能力建设及科学决策,建设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和绿色城市;鼓励全民参与并付诸行动。
绿色代表生命、健康和活力,代表着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资源,代表着可持续发展。亚洲各国共同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为了亚洲共同的未来,让我们切实行动起来,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的质量,共同建设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空间——绿色亚洲!
| 背景资料:中国与联合国人居署合作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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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4 月29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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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至1988年,中国作为观察员参加了联合国人居中心(2001年12月升格为联合国人居署)历届委员会年会。
1988年,中国被接纳为联合国人居中心委员会成员国。
1990年,中国在内罗毕联合国人居中心总部正式设立代表处。
1991年8月,联合国人居中心北京信息办公室在中国建设部正式成立。
1999年10月,“世界人居日”全球庆典活动在大连成功举办。
2000年10月,“21世纪城市建设与环境国际大会”在成都举行。这是全球首次人居最佳范例经验交流会,由联合国人居中心、中国建设部、成都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会议通过了《成都宣言》。
2000年10月,四川乐山市作为第一个中国城市参加了由联合国人居中心、世界银行等机构发起的城市管理项目。
2001年,山东潍坊市作为试点城市参加福冈方式小城镇固体垃圾处理项目,引进简单易行的低造价环保型垃圾处理技术。
2002年8月,“中低收入者住房发展国际大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举行。会议旨在为发展中国家中低收入者的住房筹资问题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法。
2003年,南京市被确定为亚洲城市水项目的试点城市。该项目计划在亚洲选择6个城市,由联合国人居署、亚洲开发银行与荷兰政府共同出资5亿美元,帮助项目城市提高水环境管理能力。
2003年11月,联合国人居署、中国建设部和山东省威海市政府在威海共同举办“可持续的城市化战略国际大会”。会议主要介绍了中国城市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取得的成就,还交流了各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
2005年11月,中国建设部、联合国人居署和欧洲委员会研究总局在南宁共同主办“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围绕可持续的土地利用与规划、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三个议题,交流人居署与欧盟的研究成果,学习中国城市发展的经验。
2006年4月,应联合国人居署执行主任安娜·蒂贝琼卡女士的邀请,中国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率团参加了在内罗毕召开的非洲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级会议。
2006年6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将参加在加拿大召开的联合国人居署第三届世界城市论坛。由于南京市成功申办了2008年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中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还将参加交接仪式和举办中国人居成就展览。(记者 王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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