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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试从实用博弈论的角度谈谈新政的影响和对策。
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基本是四个群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开发商、百姓,其中前三者有钱或有权,百姓人微言轻,实力不足以参与博弈,在此按实力将参与博弈的三方进行排序,中央政府实力最强为A,地方政府实力稍弱为B,开发商群体为C。
在博弈论中每个主体有多个策略选择,最佳策略是收益最大策略,可接受策略是没有损失也没有收益的策略,不可接受策略是可能有损失的策略。
对于A来说:
最佳策略:房价降
可接受策略:房价平稳
不可接受策略:房价升
对A来说,在民生方面的考虑远远多于经济收益,另外一点土地出让金是地方留成。
对于B来说:
最佳策略:房价平稳
可接受策略:房价升
不可接受策略:房价降
对B来说,在经济方面的考虑远远多于民生,但由于B实力弱于A,B的最佳策略不是希望房价升,因为这样会激怒A,但B也不能像A那样把降房价作为最佳策略,而是希望房价平稳,这样就能够维持较高水平的既得利益。
对于C来说:
最佳策略:房价升
可接受策略:房价平稳
不可接受策略:房价降
对C来说,最佳策略是推动房价上涨,这也是实践中各开发商努力去做的。
在这个三方博弈中,由于B、C实力较弱,为实现平衡博弈,最佳策略是B、C联合共同应对A,但由于A过于强大,B 、C即使联盟实力也相差深远,其可选策略只能是A的最佳策略和可接受策略中进行选择。
由于A实力优势非常明显(规则制定者),博弈的策略将按照A的最佳策略进行,看到这一点,B、C只能接受房价降这个策略(弱者只能接受强者的策略,其实并无选择)。
既然迟早都要降,早降比晚降要强,降多比降少要强,C中嗅觉灵敏者必然选择面临另外一个问题:何时降价:
对于C来说,这个问题的策略选择是:
最佳策略:早降
可接受策略:不降
不可接受策略:晚降
出名要趁早,早降除了可以快于竞争者回收现金,还可以提高知名度;
而晚降其实已经没有意义,因为股票和房地产市场都有买涨不买跌的情况,跟随降价的策略其实没有多少收益。
至于不降,是因为既然降也没有收益,索性不降至少还可以获得原有客户的满意。
这里的降是对于竞争者采用同等比例的降幅,跳楼甩卖另当别论了。
结论是降价要趁早,晚降不如不降。
唐塔已经跳了,你跳不跳那,
恒大已经降了,你降不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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