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温馨提示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个人中心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温馨提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温馨提示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博主
姓名:冯金丽
单位:21世纪金达加盟店
职位:
访问人数:100796
博客等级:
搜房币:
我的分类文章
我的文档
日历
最近访客
关注博客发文动态
正文
那些住房优惠政策要到期?? (2009-11-17 9:47:46) [发送到微博]

     近期,社会上在流传着关于终止住房优惠政策的传闻,到底是否终止?终止政策到底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带着问题,笔者查阅了去年国家及本市关于住房优惠政策的规定,一是让大家回顾一下这一特定时期的政策,二是分析一下它会否终结。

2008年,国家出台的关于鼓励住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共有4份,分别为财税〔2008〕137号、银发[2008]302号文件、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文。

财税〔2008〕137号: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上阐述中并未提及截止日期。

银发[2008]302号文件规定:

1、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从2008年10月27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32% 调整为4.05% ,五年期以上从4.86% 调整为4.59% 。”

以上规定均无截止日期。

国办发[2008]131号:

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注明“以上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财税〔2008〕174号:

1.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天津市2008年10月29日出台的救市八条政策,针对个人住房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减免住房交易税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对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存量普通住房上市转让的,由按转让价款全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按转让价款减去原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2、鼓励个人住房贷款

1.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对已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家庭,使用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各商业银行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3、完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和存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50%的担保费补贴。

4、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变动情况,按照普通住房标准,即:

1.容积率大于1.0

2.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

3.上年度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

4.调整本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更多住房纳入享受普通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对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超过5000元的区县,按实际测算价格为准;对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低于5000元的区县,仍按5000元价格标准执行。

5、放宽还迁安置房上市条件

用于拆迁家庭定向安置或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购房人已领取《房地产权证》并注记准许上市转让日期的,随以上政策进行调整。

不管是国家政策还是地方政策已经执行一年的时间,在今年的上半年,央行放宽了关于二套房贷的审贷政策,从而推升了房屋交易量和房价的上涨。2009年9月份,央行开始紧缩二套房贷政策,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房产的,贷款首付款必须达到四成,贷款利率由基准利率下浮30%恢复到基准利率。从而在住房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之前,银行利率的优惠政策提前收紧。

从2007年开始。连续几年,央行不断地下调银行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以期刺激居民房贷消费,结果是这几年房地产开量、新房销售量和二手房交易量以及交易价格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在盘活资金拉动内需的同时,凸显信贷风险。从美国引发的次级贷危机并演变成世界性金融危机,对国内的金融体制和信贷风险也是严峻的考验。严把信贷风险,通过金融杠杆调整规模投资和居民合理消费成为本届政府以及央行的头等大事。因此,在国内经济保持9%以上增长速度,在国际经济已经开始复苏的关头,国家对国内金融政策进行调整也是情理之中,关于对鼓励居民个人住房消费相关政策需要调整或到期的风声到来之前,调整最快和及时的也许就是房屋信贷政策,因为它对房地产投资和房屋消费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房产交易环节税方面,降低交易门槛从而激活市场交易量效果显著。环节税中主要包括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尤其是营业税,全额缴纳和差额缴纳之间确实相差很大;契税目前执行1%、1.5%和3%三个税率,市场指导价格上下就会省出一般的费用。在救市政策发布之前,全部税费加在一起估计在9.58%,如果购房人通过中介成交并且还要贷款,则会增加2.5%的费用,最高值达到12.08%。优惠政策后,最低的税费合计在3%左右,一般在5%上下,这样大大降低了交易客户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家优惠政策的截止时点,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年底终止,其他税费收取估计暂不调整。

因此,年底前终结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

1.房产交易中营业税征收的课税房屋年限由两年恢复到5年,税率执行两档,实现全额和差额缴税;恢复印花税。

2.房屋信贷政策表现在二套房贷严格按照央行的规定执行,利率实行基准利率和上浮利率。估计央行会上调银行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

在年底前,受优惠政策部分终结的影响,本市的一二手房交易会呈现反季节热销的局面。二手房市场中的买方因考虑节省交易过户费用而集中释放购买需求;而卖方看到因政策调整而带来的入市商机会大量抛售房产,并且不断地上涨价格,可谓“水涨船高”。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还要谨慎出手,一方面要了解市场政策变化,另一方面谨防被“忽悠”,理性消费。

阅读 (627) | 评论 (1) | 转载 | 收藏 | 举报/意见
文章评论:
您现在发表的是匿名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您可以在此修改昵称,不超过20个字符或10个汉字)
内容
评论并转载文章 分享到微博 
搜房用户可以先登录再评论

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